今起以下12类人符合条件无需羁押,即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向检察机关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不需要羁押的,将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最高检近日下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下称《规定》)。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规定》旨在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维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
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时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有无必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按照《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以下四种情形后,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
按照《规定》,十二类人在符合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一必备条件后,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预备犯或者中止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过失犯罪的;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
人民检察院制作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将被纳入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监督体系。
-
最高检:12类人符合四情形后不需羁押
181人看过
-
2024不符合羁押条件可以被羁押吗
376人看过
-
不符合羁押条件可以被羁押吗,逮捕羁押的时间是多长
379人看过
-
情歌唱将毛宁不符羁押条件被拘获释,不符合羁押的条件有哪些
309人看过
-
延长羁押需要符合哪些法定条件履行哪些程序
219人看过
-
有效合同应符合以下条件
485人看过
-
-
羁押人员符合什么条件能保释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241、羁押人员符合下列条件是能保释的: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3)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 (4)法定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
-
-
羁押人员在什么条件下会犯罪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9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条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侵权对象是国家监督机关的监督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督机关的监督制度。 (二)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 (3)主要要件。主体是司法人员,主要是负责监督的司法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故意非法释放。
-
中止侦查期间,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延长或变更羁押?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中止侦查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对符合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条件的,应当依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对侦查羁押期限届满的,应当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