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分配权纠纷,属民事财产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8:13:11 141 人看过

对于“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的法律性质和能否作为平等主体间民事案件受理长期存在争论,2005年前,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庭室在这类案件性质认识上也存在分歧。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4年《关于王翠华等六人与庐山区十里乡黄土岭村六组土地征用费分配纠纷一案的复函》(民他字﹙1994)第28号)中明确不能受理。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农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分配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法研〔2001〕51号)中明确此类案件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由于两者答复的不一致,审判实践中,从全国范围看存在着受理和不受理两种截然不同的操作。随着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公布实施,此类纠纷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已不存在争议,即明确了此类案件性质属民事财产纠纷。

但为何说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的性质,属民事财产纠纷?在审判实务中许多人尚存有疑惑。房地产律师认为,要分清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的性质属性:

首先,要了解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组成内容。只有了解清土地征用补偿费中哪些是可以由集体组织成员共同分配的,哪些是不能由集体组织成员共同分配的,才能正确处理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用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因此,对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争议包括对土地补偿费分配争议、安置补助费的分配争议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属发生的争议都是典型的民事争议。对于土地补偿费,有些地方法规规定可以分配,因分配而产生的争议也属于民事争议。

其次,要搞清土地补偿费所有权属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1款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从以上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土地补偿费的所有权性质应是集体组织所有权,即归该集体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换言之,土地补偿费的受益主体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全体成员。根据集体财产的特点,土地补偿费具有集体财产性质,它就有别于公有财产和共有财产。公有和共有系不同的两个概念:共有财产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各个共有人依法律的规定或约定享有所有权,他们是共有财产的所有人;而公有则不同,公有财产的主体是单一的,在我国根据宪法规定,国家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都是社会主义公有财产。因此,土地补偿费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公有财产,而不是属于私有的共有财产,土地补偿费是因集体土地的被征用造成土地的流逝而取得,其归集体所有的性质,构成土地补偿费分配的基础,它决定了分配的程序和分配的范围,即土地补偿费的分配由全体村民决定,分配的范围在农村村民集体组织内部。

第三,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所体现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之间发生的纠纷,所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决定分配土地补偿费后,对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的财产权侵犯的财产侵权问题,不分给土地补偿费是民事财产侵权行为,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从民法理论上讲是民事财产侵权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费相关文章
  • 如何撰写征地补偿分配纠纷的诉状
    民事诉状被申请人:XX市xx1组,负责人:徐组长。就李某、易某、李某起诉武陵区X郊区某居委会第一批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一案,被申请人答复如下:1。原告称其为“两被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际上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误解。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黄皮书中,专家对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意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有两个:一是户籍,这也是形式标准。二是看集体土地是否需要提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这也是实质性的标准。从原告的角度看,从XX迁到被告的目的是做生意,以生意为生存的保障。被告从未被要求分配土地。因此,原告不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实质标准。他只是一个空户,不承包土地,不应被视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二是原告主张“因两被告未调整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一值,四原告未依法享有基本农田承包权,但四原告确实每年与同村村民平等缴纳农业税,“第一,国家
    2023-05-02
    83人看过
  • 谁是征地补偿分配纠纷的诉讼主角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因而,当土地收益分配纠纷发生诉讼时,便发生在村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之间。所以,征地补偿分配纠纷的诉讼主体就是村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征地补偿分配纠纷如何处理(一)土地补偿费的归属纠纷。一般情况下,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不易发生纠纷,容易引起纠纷的通常是土地补偿费的归属。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二)传统观念影响导致的分配权纠纷。调查显示:当前征地补偿费标准偏低,非常有限的补偿费用成为村民争夺的目
    2023-07-05
    463人看过
  • 征地补偿费纠纷举证规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原告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举证的一般规则,同样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不管是对具体行政行为,还是对相关事实行为,也应由原告对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在原告不具有举证能力或举证能力较弱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责令被告来进行举证。原告对因强拆所致物品损失的“举证不能”,其原因是被告实施强制拆除时,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所致,如:强行带走原告及家属,没有制作现场笔录,未对房内外大量财产清点并进行公证或见证,没有对物品进行搬离和移交给原告,并制作交接笔录。这样在原告提供证据初步证明其有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即发生举证责任的转移,这也是行政机关法定职责而致必然的举证责任。我们都知道举证责任是
    2023-03-02
    374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纠纷属民事纠纷吗?
    不动产登记纠纷属民事受案范围,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民事审判部门应依法予以审理。民事诉讼程序流程图是: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规定期限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规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规定期限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提前规定期限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进行公告。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
    2023-06-17
    443人看过
  • 立案解决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可行吗?
    征地补偿款分配有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就会立案。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
    2023-07-02
    87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与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
    因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的,诉讼的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的意义1.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交易安全。时效制度以强制性规范指明法律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期限,可以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久远债务对现实经济秩序的冲击,因而有利于稳定经济秩序。通常情况下,权利人可以基于其权利推翻现实的事实关系,恢复其权利关系,或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但是,如果一种事实关系存在已久,必然引起社会对它的信赖,基于该种信赖,人们不免要在现存财产关系的基础上发生各
    2023-07-05
    475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调解,走法律程序
    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一)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二)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三)
    2023-06-24
    464人看过
  • 论征地补偿分配纠纷中被告人的认定
    关于征地补偿分配纠纷被告人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承包;属于村里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由村里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承包的,不得改变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从法律规定上可以看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有三个客体,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经济联合会)的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民小组的,即使以村经济协会、村委会的名义承包给特定村民,也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属于村民小组的性质。也就是说,村民小组所有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如果由村民小组决定分配,村民小组应该是被告,村经济联合会或者村委会不应该是被告。即使是以村经济协会或村委会的名义,也由具有独立所有制资格的村民小组决定和组织分配。相反,由村经济协会、村委会决定和组
    2023-05-07
    357人看过
  • 农村坟地征迁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应如何定性
    案例张某出生于解放前,生前初嫁徐某,生育一子徐某某,夫亡后再嫁王某,再生育一子王某某。解放后因其子王某某系国民党保长,张某晚年便回到徐家随子徐某某生活一年,1952年张氏死后由徐某某安葬在徐家。张某死后,徐、王两家子嗣均在祭拜。2011年,因征地开发,徐家子嗣徐甲在王家子嗣杨乙等人知情的情况下以张某后人代表身份与开发商签订迁坟协议书,获得迁坟款人民币70000元。该款项由徐甲保管、支出,后因迁坟剩余款分配问题产生纠纷,杨乙六兄妹诉至法院。另查明徐甲系张某曾孙,杨乙六兄妹也系张某曾孙子女。应定性为共有物分割纠纷。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原、被告均系死者后代,对迁坟款依法应有权分得,鉴于双方对迁坟款的共有关系没有约定,应视为各共有人基于家庭关系按份共有。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农村坟地征迁的现象大量出现,迁坟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在司法实践中也大量涌现。此类案例是司法实践中涌现出的新型案例,属于立法上
    2023-06-15
    228人看过
  • 如何区分土地权属纠纷与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权属争议是因土地权属不明而导致的纠纷,土地侵权纠纷是因对他人依法取得的土地权利构成侵害而引起的纠纷;土地权属争议由人民政府先行调解,或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土地侵权纠纷可以采取行政调处解决,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土地权属纠纷的依据是什么?土地纠纷的实质是土地权属纠纷,即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产生的内容:(一)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二)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三)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四)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造成地界变更,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原始记载,现在恢复乡村原建制无历史依据可查考的土地。(五)因行政区划变更,原社队之间、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以致地界不清的土地。(六)因移民开荒,侵占他队的荒山、荒坡、
    2023-08-13
    411人看过
  • 征地补偿纠纷的法律归属问题
    1、如果是公民和行政机关引起的纠纷,那么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且其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3、同时,如果是公民和公民之间,或者公民和其他非行政组织,企业之间发生的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征地补偿纠纷属于三级案由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
    2023-07-07
    346人看过
  • 土地补偿款分割属什么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5]6号)《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凡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因征收土地补偿费分配问题与村集体发生纠纷而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保护当事人,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处理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时,除了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外,还要注意
    2023-02-18
    52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件判决结果公布
    原告:苑xx,男,1951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委托代理人:王某,男,1969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址:被告:xx市xx区xx街道办xxxx民委员会,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盖某,村委会书记。委托代理人:王某峰,男,1963年*月*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住址:。第三人:xx市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丙号。法定代表人:李某栋,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彭某民,男,1952年*月**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工作人员,住址:原告苑xx诉被告xx市xx区xx街道办xxxx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沙某村委会”)及第三人xx市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房屋开发公司”)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本院于2007年1月1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张青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代理审判员王银华、陈兴田参加评议,于2007年4月4日公开开庭
    2023-07-02
    419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分配确认纠纷诉状如何写?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诉状原告:x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县xx镇xxx社区xx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被告:xx县xx镇xxxx社区xx组。诉讼代表人:吴xx,该组组长,联系电话xx。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给原告XX广场征地补偿款1万元整;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xxx年xx县城xxx村xxx组(现为xx组)成员的户口成建制转为非农业户口(农转非),按当时的政策,原xxx三组的土地收归国有,列为城镇建设用地,但当时未进行补偿。直至20xx年12月12日xx县xx镇原xx三组与xx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及《征收土地补充协议》,被告城关镇xxx社区xx组(原南门村三组)才获得了明珠广场项目土地补偿费1155670元。20xx年8月11日被告xx县城关镇xxx社区xx组确定了《原xx村xxx一组xxxx征地补
    2023-06-02
    389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地补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征地补偿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 更多>

    #征地补偿费
    相关咨询
    • 离婚纠纷后财产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离婚财产纠纷属于民事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25
      离婚纠纷属于典型地民事案件纠纷。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法律纠纷和社会纠纷的一种。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规范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由此而产生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争议。总的来讲,民事纠纷就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 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0
      这种情况的案由是: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 土地纠纷安置补偿分配纠纷一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我也很想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法律,呵呵!估计法律只多我们这样的农民有效,对有势力的无效,呵呵。
    • 2022年征地补偿款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0
      不属于。征地补偿款纠纷属于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也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征地赔偿财产纠纷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4
      不知道你想说什么先想好你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再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