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1:22:13 292 人看过

证监会公告[2009]2号

现公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自2009年4月13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证券经纪人的监管,规范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行为,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公司员工或者委托公司以外的人员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委托公司以外的人员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证券经纪人形式进行,不得采取其他形式。

前款所称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人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对证券经纪人及其执业行为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保障证券经纪人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防止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从事违法违规或者超越代理权限、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证券经纪人为证券从业人员,应当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具备规定的证券从业人员执业条件。

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的委托,并应当专门代理证券公司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在与证券经纪人签订委托合同前,对其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证券公司不得与其签订委托合同。

第六条证券公司与证券经纪人签订委托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平地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证券公司的名称和证券经纪人的姓名;

(二)证券经纪人的代理权限;

(三)证券经纪人的代理期间;

(四)证券经纪人服务的证券营业部;

(五)证券经纪人的执业地域范围;

(六)证券经纪人的基本行为规范;

(七)证券经纪人的报酬计算与支付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权相关文章
  • 广东省房地产经纪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根据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粤府〔1993〕12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城、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机构及经纪人。第三条房地产经纪是为房地产的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提供方便的一种经营性的中介服务工作。中介服务工作包括房地产投资可行性研究及其策划、政策咨询、信息提供、物业代理等。第四条广东省建设委员会主管全省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培训、考核经纪人,核发《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以下简称“经纪人证”);(二)审核经纪机构资质,签发经纪机构资质批准文件;(三)监督、引导经纪活动;(四)处理、仲裁经纪活动纠纷。第五条从事房地产的经纪人,必须持有房地产经纪主管部门核发的经纪人证并隶属具备法人资格的经纪机构,方可进行经纪活动
    2023-06-10
    415人看过
  • 证券经纪人佣金怎么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证券经纪人佣金怎么算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二、什么是证券经纪人证券经纪人的职责是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这就是说,在证券交易中,广大的证券投资人相互之间不是直接买卖证券的,而是通过证券经纪人来买卖证券的。证券经纪人作为买卖双方的中介人,是这样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它询问证券买卖双方的买价和卖价
    2021-11-15
    270人看过
  • 浅谈经纪类证券公司的知识管理应用
    证券公司一般称之为券商,是依照国家的公司法设立的,主要以证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经纪为其核心业务的独立经济法人。从证券公司的业务性质来看,其属于知识密集型的企业,知识类型较为聚集,知识种类明晰,数量庞杂,分布较广,要求内部从业人员普遍具备较高职业技能与专业知识。证券公司一般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期货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及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等,依据业务类型的不同,知识管理的应用策略与实施也不尽相同,本文以经纪类证券公司为例,就知识管理的应用进行初步探讨。一、知识种类的划分与确认经纪类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通过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要求代理买卖证券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从而收取客户佣金作为报酬,包括推销金融理财类产品和为客户代客理财、提供咨询服务两大部分,从总体上来看,其知识种类大体上包括如下内容:
    2023-06-06
    197人看过
  • 昆明市股票、债券集资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部门: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昆政发[1986]22号为了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管理,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促进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发行股票、债券集资,应符合我市经济发展方向,有利于城乡经济体制改革。近期发行的股票、债券只限于能源、交通运输、城市建设、邮电、原材料工业以及为农业产前产后服务的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中能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项目。第二条发行股票、债券的企业,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纪领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并具有投资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自有资金。第三条发行股票、债券的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章程。股票、债券以人民币计算。第四条参加集资者只能用自己有权支配的资金,不能用流动资金、预算内资金、银行或信用社货款参加集资。否则,退回其本金,不付红利和利息,并按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处
    2023-06-05
    498人看过
  • 关于实施《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问题的若干规定
    为规范本市房地产市场,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管理,现就贯彻执行《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对申请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实行执业前的统一培训和考核。颁发“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二、取得“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的人员申请成为房地产经纪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三十天内,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外商投资的房地产经纪组织向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备案。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组织和个体)向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申请备案须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房地产经纪组织须提交:1.备案申请书;2.五名以上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书;3.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材料副本(壹套);4.房地产经纪人备案表。个体房地产经纪人须提交:1.备案申请书;2.业主本
    2023-04-22
    375人看过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5号)为规范债券借贷业务,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提高市场流动性,促进我国债券市场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现予公布。中国人民银行??二○○六年十一月二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下简称市场参与者)之间直接进行的债券借贷业务,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提高市场流动性,促进债券市场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债券借贷,是指债券融入方以一定数量的债券为质物,从债券融出方借入标的债券,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归还所借入标的债券,并由债券融出方返还相应质物的债券融通行为。第三条市场参与者均可进行债券借贷。市场参与者进行债券借贷应遵循公平、诚信、风险自担的原则,并加强相应的内部授权和外部授信管理,建立
    2022-04-24
    218人看过
  • 证券经纪人个税计算方法
    平常人们所说的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目前,企业发行的债券品种较多,如**总公司发行的电力债券、三峡总公司发行的三峡债券、铁道部发行的**建设债券、中-信集团发行的**债券等均属企业债券。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从1980年9月10日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取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一直作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投资者无论是在一级发行市场还是在二级市场购买企业债券,持有到期后取得的利息收入均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利息的机构负责代扣代缴。此外,个人投资者持有的企业债券在债券到期前转让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产生的价差收入,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一、债权融资的模式有多种债权融资的方式分为五种:银行贷款融资、企业债券融资、融资租赁融资、信用担保
    2023-06-27
    229人看过
  • 证券经纪人不可以做什么?
    证券经纪人不可以做什么呢?证券经纪人要在执业过程中主动向客户出示证书。其执业活动不得超出证书载明的代理权限范围,不得有下列行为:1、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2、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3、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4、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5、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6、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7、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8、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9、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2023-04-24
    454人看过
  • 证券经纪业务中的禁止行为
    1、不得为客户股票申购和交易提供融资、融券,从事信用交易;2、不得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亦不得将客户的资金和证券借与他人或者作为担保物;3、不得侵占、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4、不得违背客户的指令买卖证券或接受代为客户决定证券买卖方向、品种、数量和时间的全权委托;5、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保证交易收益或者承诺赔偿客户的投资损失;6、不得为多获取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一、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准入条件有哪些1、证券公司资格条件: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只有取得证监会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许可的证券公司,方可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2、客户资格条件: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证券公司应当了解该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内容。对于不满足证券公司征信
    2023-06-28
    372人看过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运作指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是为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风险管控,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由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7月14日发布,自2016年7月18日起施行。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0号《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4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二九年一月八日证券期货,维护证券期货市场公开、公平、
    2023-07-17
    156人看过
  • 证券交易营业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证券交易营业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证券交易营业部,是指依本暂行办法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金融机构设置的专门经营证券交易业务的对外营业场所。?非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证券交易营业部。第三条信托投资公司和综合性银行,以及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特别批准可以经营证券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设置证券交易营业部,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营状况良好;二、有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三、有合格的业务人员。四、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必要的交易设施。第四条金融机构设置证券交易营业部,要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人民银行分行提出申请,并填写由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设立证券经营机构申请登记表》,由人民银行根据当地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设置情况进行审批。申请时,需持下列文件:一、设置证券交易营业部的申请报告;二
    2023-06-13
    83人看过
  • 香港证券经纪人制度--合伙人制
    如果说国内证券公司经纪人是雇佣制,国内保险经纪人可称为代理制,那么香港证券经纪人是完全市场化的合伙人制。在雇佣制下,薪酬最主要的体现形式是工资,销售任务与绩效工资或奖金挂钩浮动,经纪人负责客户管理与维护,但客户产权归证券公司所有。在保险代理制下,经纪人类似保险公司的专卖店或经销商,接受保险公司招募、培训、考核、晋升、奖励、淘汰等一系列人力制度管理,其收入完全来源于保单销售提成,没有工资概念,保户产权特别是已签约保单的产权归保险公司所有。香港的证券经纪人合伙人制,证券行与经纪人之间完全是商业伙伴合作关系,证券行对经纪人基本上没有制度化管理条款,通过聘用合同来明确双方责权利。按照香港证监委法律规章,证券行为经纪人代缴保险,经纪人接受证券行监察部监控。根据客户佣金收入,证券行与经纪人按约定比例分成,税收由经纪人自行申报缴纳,客户产权完全归经纪人所有。国内轰动一时的富友模式,基本拷贝了香港证券经纪
    2023-06-06
    472人看过
  • 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需要签哪些合同
    是劳务合同,也叫委托合同。相关法律知识:资产证券化,就是将原始权益人不流通的存量资产或者可预见的未来收入构造和转变成为资本市场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的过程。具体来说,就是指发起人(Originator,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或非银行公司)将存量的缺乏流动性,但能够在未来产生稳定的、可预见的现金流的资产,出售或者采取信托等方式转移给专门为这一交易组建的特设机构,即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PrposeVehicle,简称SPV),使得这些资产和发起人的风险相隔离,并由SPV进行一系列技术处理后,以这些资产为支持,发行并销售可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的过程。这种证券称作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Secrities,简称ABS)。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当中,主要涉及以下主体:资产债务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通常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特殊目的载体(SPV)、投资者、服务商、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
    2023-06-13
    470人看过
  • 证券电子商务与证券经纪业务
    银行结成战略联盟,为断地在网上交易业务中推出新的业务。五、证券经纪电子商务体系的开发及经营模式证券公司在开展证券电子商务经营时,进入证券电子商务时应当充分考虑对客户的计算机技术和证券业务的的指导问题,以保证证券经营的安全、稳定与高效。1、硬件环境的完善证券电子商务有三方面的网络问题:互联网的安全、网络稳定可靠性和网络速度。互联网的安全不仅是证券电子商务所关心的,它更是整个国家的安全问题,特别是象金融证券这类国家支柱产业的互联网络,更要严格使用国产关键技术,以确保安全性。如我国《网上证券委托暂行办法》规定,有关系统传输安全、系统及维护管理等需经过这家权威机构测评和认证。因此,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建立起公司级的技术风险控制能力。一方面证券经营机构在网络经纪硬件设备方面要采用计算机网络安全关键技术和产品,这里涉及的东西包括:实用非否认协议、智能卡软件安全规范、智能卡安全集成平台、internet安全
    2023-04-24
    421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权
    词条

    代理权是能够据之进行代理并使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权限。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滥用代理权主要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情形。... 更多>

    #代理权
    相关咨询
    • 证券经纪人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31
      1、佣金经纪人与投资公众直接发生联系,其职责在于接受顾客的委托后的在交易所交易厅内代为买卖,并在买卖成交后向委托客户收取佣金。佣金经纪人是交易所的主要会员。 2、两美元经纪人不接受一般顾客的委托,而只受佣金经纪人的委托,从事证券买卖。 3、债券经纪人是以代客买卖债券为业务,以抽取佣金为其报酬的证券商,另外,债券经纪人亦可兼营自行买卖证券业务。 4、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
    •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有哪些内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22
      房地产经纪人与当事人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后,转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并不得增加服务费。
    •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9条是怎么规定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5
      房地产经纪组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必须由其机构内取得《市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持有《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的人员,必须以房地产经纪人的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 2022年什么是证券经纪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2
      1、佣金经纪人与投资公众直接发生联系,其职责在于接受顾客的委托后的在交易所交易厅内代为买卖,并在买卖成交后向委托客户收取佣金。佣金经纪人是交易所的主要会员。 2、两美元经纪人不接受一般顾客的委托,而只受佣金经纪人的委托,从事证券买卖。 3、债券经纪人是以代客买卖债券为业务,以抽取佣金为其报酬的证券商,另外,债券经纪人亦可兼营自行买卖证券业务。 4、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
    • 证券经纪人如何签订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8
      (一)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委托代理关系; (二)甲方和乙方之间不构成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不具有甲方任何类别的员工身份; (三)在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应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合同应约定甲乙双方的委托代理权限和委托代理期间。委托代理权限不得超出以下范围: (一)向客户介绍甲方和证券市场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