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没到期可以要求还钱吗
借款期限未到期不可以要求还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的,否则一般借款期限未到期,债权人不能提起要求还款,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如果债务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能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
三、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四、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借条没有写到还款日期欠别人钱没借条就可以不还钱吗
73人看过
-
借条到期借款人没有还钱要改日期吗
362人看过
-
到期不还钱借条重新打可以吗?
389人看过
-
借条期限还没到就叫我还钱可以不用理会吗?
487人看过
-
借条可以分期还吗,有哪些要求
351人看过
-
把欠条换成借条还可以要求对方还钱吗?
63人看过
-
借钱没打借条如何起诉,可以要求对方还钱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03没有借条能起诉借款人,需要收集借款的证据,比如录音、打款凭证、证人证言等,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判决生效后如果不予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到人民法院诉讼的步骤: 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 3、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
-
我捡到一张借条,可以要求对方还钱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5-01-13有关捡到借条能否要求偿付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涉及到“债权转移”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移原则上需要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才能发生效力。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债权人需要向第三人发出通知,通知债务人,才能使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债务人对债权转让表示异议,他需要向原债权人清偿债务。而如果债务人对债权转让不表示异议,那么债务人应直接向新债权人清偿债务,并因此对抗原债权人。
-
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没到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6欠条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债权人一般是不能提前要求债务人还款的,但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提前还款,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要求债务提前还款。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到期没还款可以写借条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7还款计划书(范本) 债权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还款内容 1、还款金额:________人民币。 2、还款期限
-
借条欠钱不还人可以要求延长借款期限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04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不能偿还借款,在征得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延长原借款的期限借款人不按期还款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