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内保证人的债务清偿职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8:03:51 259 人看过

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是债权人在某个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保证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保证合同一般会对保证期限进行约定,若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了但是约定的期限不明确的,一般为六个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间和一般的诉讼时效不同,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法律效果。

保证人行使求偿权是要注意什么

保证人行使求偿权是要注意:

(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

(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怠于通知,造成债务人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不能行使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而只能向债权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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