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活动通常采用预售方式,房产中介在楼盘尚未正式开盘认购前就开始组织购房者挑选房屋并支付一定的购房意向金。无论最终房产交易是否完成,意向金原则上都可以无条件退款。如果对方不退还意向金,购房者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追讨。
商品房买卖活动通常采用预售方式。在楼盘尚未正式开盘认购前,房产中介已经开始组织购房者挑选房屋并支付一定的购房意向金,以确保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能够正常运行。无论最终房产交易是否完成,意向金原则上都可以无条件退款。如果对方不退还意向金,购房者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追讨。
【 民 法 典 】 预 售 意 向 金 退 款 问 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规定,商品房预售时,预售人应当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文件中载明的预购人交付预售的商品房的全部价款。如果买受人不支付或者不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文件中载明的预购房价款的,预售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因此,预售意向金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一部分,如果买受人未能按时支付,则预售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如果买受人已经支付了预售意向金,则预售人应当向其返还。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判断出,对于预售意向金退款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未按期支付则预售人可解除合同,已支付则应向其返还。
商品房预售中的预售意向金退款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买受人未按期支付,则预售人可解除合同并返还意向金;如果买受人已支付,则预售人应向其返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规定,商品房预售时,预售人应当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文件中载明的预购人交付预售的商品房的全部价款。如果买受人不支付或者不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文件中载明的预购房价款的,预售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因此,预售意向金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一部分,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意向金可否退还
72人看过
-
定金退还的相关法律规定
249人看过
-
《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
159人看过
-
民法典对离婚三金的规定及退还
487人看过
-
民法典彩礼退还法律规定
459人看过
-
民法典二手房屋定金能退吗,相关法律规定
326人看过
房产中介是指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为买卖双方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房产中介在房地产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为买卖双方提供信息、撮合交易、协助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是房地产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更多>
-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意向金可否退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1可以退。意向金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地说,意向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但如果是定金,则不能随意拿回。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
-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意向金可以退还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01可以退。意向金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地说,意向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但如果是定金,则不能随意拿回。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
-
民法典规定赔偿性违约金及其后果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1惩罚性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债权人除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赔偿。 赔偿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由于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请求损害赔偿时,须证明损害及因果关系。而此类举证,不但困难,且易
-
交了购房意向金后还能退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6交了购房意向金后还能退。意向金是购房者具有购房意愿后为表示购房意愿所支付的金额,是附条件的定金,可以按照定金原则处理。意向金未转为定金前,购房者可以随时取回意向金;开发商签收购房者的意向金后,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
-
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条款如何规定欠钱金额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1民间借款合同立合同人(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大写),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年,自起至止。 三、利息(月息),乙应于每月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得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