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不及时算医疗事故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2 13:30:15 499 人看过

一、抢救不及时算医疗事故

抢救不及时是否算医疗事故,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1.需要评估医疗机构在抢救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那么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过错”可能包括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行为。

因此,若抢救不及时是由于医疗机构的过错导致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二、抢救不及时致死如何追责

当抢救不及时导致患者死亡时,追责的焦点在于确定医疗机构的过错程度及其与患者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1.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并因此导致患者死亡,那么医疗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承担的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如医疗事故罪),具体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情节。

3.在追责过程中,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及其与患者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为受害者及其家属争取合法权益。

三、被侵权人死亡如何追索赔偿

当被侵权人因医疗事故等原因死亡时,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并追索相应的赔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作为请求权主体,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2.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被侵权人死亡给近亲属造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在追索赔偿过程中,近亲属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其身份和与被侵权人的关系,以及因被侵权人死亡所遭受的损失和损害。

4.他们还需要与侵权人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合理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2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微创手术没有及时发现脑出血算不算医疗事故
    这个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以后才能决断。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多久通知我国规定,由各地的医学会来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医学会在受理鉴定工作后会在五日内发出通知,此时当事人应该在十日内提交需要进行鉴定的相关材料交由医学会。医学会应该在收到材料之后组织鉴定工作,在四十五日之内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因此,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最多会在六十天内也即两个月内得出结论。二、整容医疗事故如何认定整容医疗事故鉴定:1、由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三、申请医疗鉴定需要什么手续如做医疗事故鉴定,患者一方需准备
    2023-02-04
    221人看过
  • 在医院抢救多长时间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作,但超过48小时的则不认定为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
    2023-03-04
    199人看过
  • 病情变化抢救不及时医院承担赔偿
    因未能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延误了抢救的最佳时机,医院被判承担40%的赔偿责任。4月25日,江西省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被告某县人民医院赔偿原告徐会明夫妇经济损失共计35370元。原告之子徐x生前系某县移动公司正式职工。2009年3月14日晚10时许,徐x不慎意外摔伤致脑部受伤,之后被送入某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因严重脑外伤后急性后颅窝硬膜外血肿并枕骨大孔疝,导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并于2009年3月21日死亡。被告在对徐x的诊疗过程中,接诊医生因技术经验所限,对徐x入院当晚CT检查发现的枕骨骨折并颅窝硬模外血肿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及时转脑外科专科医生诊治,在患者出现明显头痛、呕吐等症状后,仍未及时进行CT复查,从而未能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延误了抢救治疗的最佳时机。被告的技术过失与患者徐x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由于徐x受伤部位较为特殊,外伤初期症状体征不明显,客观
    2023-06-05
    50人看过
  • 医疗事故及医疗事故的等级划分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的新条例和原办法对医疗事故的界定最明显的差别有两点,一是对医疗事故的界定,二是对事故主体的限定:1.原办法和新条例对医疗事故的界定最明显的差别是,前者规定构成医疗事故必须是导致功能障碍,后者规定是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新规定的医疗事故概念的外延明显比原来宽,凡是违法或者违章医疗行为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都属于医疗事故。过去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的造成人身损害但没有造成功能障碍的医疗损害,现在可以定为医疗事故。条例规定:损害后果不一定要达到相当程度,比如,拔错牙齿也属医疗事故,当事人可以要求医院赔偿。2.事故主体不限医生,条例规定:医疗事故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比如,在病人治疗过程中,因为医疗设备出现问题,导致病人受到损害也属于医疗事故。根据对患者
    2023-02-16
    298人看过
  • 医疗事故算不算民事纠纷?
    医疗事故算民事纠纷,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认为另一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所以,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件,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事故的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一、诊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机构过错造成医疗损害的
    2023-03-15
    427人看过
  • 医院抢救医院抢救伤员不力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原告:周某珍。被告:南京市鼓楼医院。第三人:句容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1993年11月6日晚,原告周某珍丈夫张某西从安徽乘客车返回江苏省自己家途中,车行至句容县下蜀境内时发生翻车事故,张某西受伤。句容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下蜀中队(下称交警中队)于11月7日凌晨将张某西和其他伤员送往南京市鼓楼医院(下称鼓楼医院)治疗。张被诊断为­脑外伤,鼓楼医院对其作了清创、CT检查、输液、用药等治疗。治疗期间,鼓楼医院与交警中队联系,要求交警中队通知张家属交医疗费及帮助护理。但交警中队没有答复也未通知张某西家属。11月14日,张因医治无效死亡。张死亡后,鼓楼医院未通知交警中队,自作主张,让火葬场将尸体拉去火化,并表示不留骨灰。因张某西没有回家,原告及其亲属四处打听张的下落。11月30日,原告亲属到鼓楼医院,得知张已经死亡,又找到交警中队,从仓库中找到张某西的提包及包中的身份证。在交警中队的调解下,原告
    2023-06-06
    496人看过
  • 2023医疗事故不及时赔偿应如何做
    一、医疗事故不及时赔偿应如何做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医疗机构不及时对患者进行赔偿时,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二、出现医疗事故可以直接要求医院赔偿吗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我们建议最好是双方能达成赔偿协议,这样不仅可以更好的解决相关事宜,同时也可
    2023-02-12
    299人看过
  • 合肥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及医疗救助办事指南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对象:(一)农村五保对象;(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大病医疗救助形式: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
    2023-05-29
    351人看过
  • 丈夫抢救无效去世是否死于医疗事故?
    周女士的丈夫今年才40岁出头,前不久,他在和亲友聚会时突然昏倒在了饭桌上。当时亲友们都乱成了一团,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急救。医生急救时诊断其突发脑溢血且其一直有心脏方面的病发症。最终,周女士的丈夫因为抢救无效去世了。周女士一直都不愿接受丈夫去世的事实,她称丈夫生前体质很好,从不吸烟饮酒,而且每周都会打球锻炼,以前也没有心脏方面的疾病。周女士称丈夫病发后就被送到医院,她怀疑:是不是医院方面抢救不及时出现了医疗事故导致丈夫医治无效?到底这样的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呢?律师说法:天允律师事务所贾长亮律师认为: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患方原因延
    2023-06-08
    104人看过
  • 医疗事故后的救济措施及应对方法
    出了医疗事故患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首先应及时复印封存病历,包括患者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等等,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其次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并调解赔偿问题。患者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出了医疗事故如何办出了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由医疗单位与病家先行协商处理,协商处理达成协议、共识则此案件到此结案。医患双方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在规定时效内提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申请方缴纳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费。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
    2023-07-08
    320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医疗救治能用医疗保险吗
    一、交通事故的医疗救治能用医疗保险吗交通事故的医疗救治不能使用医疗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如果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咋赔偿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要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中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
    2024-02-10
    65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分级以及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医疗事故的分级如下:1、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如下: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2023-08-09
    187人看过
  • 医疗事故算意外吗
    一、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的区别是什么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主观原因所致的。医疗意外是由于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预防的原因造成的。表现形式不同医疗过失在诊疗过程中,虽然发生了病员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抵抗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如:1、疾病危重,急需手术,手术无误,但术中死亡或者出现后遗症。2、药物过敏试验为正常或未规定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引起过敏者反应者。3、病员在诊疗过程中突然发生栓塞、猝死等意外情况,来不及抢救者。4、病员属特异性体质,虽然术前知道或术后发现,但为目前医学技术难以解决而出现不良后果者。5、应用新技术、新药物之前作了充分的技术准备,执行了请示报告制度,向病员家属说明了情况并征得签字同意,仍发生意外者。6、经检修的医疗器械,在操作过程中突发故障或临时停电影响正常操作,经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023-04-26
    407人看过
  • 交通事故算医疗吗
    具体看情况。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三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责任的医疗费可以医保中报销。二、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三、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一、喝酒受伤医保能报销吗可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社保的医保(包括互助医疗)对于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自己承担的医疗费也很难在医保中报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二、交通事故医
    2023-03-14
    12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抢救不及时医院有什么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
      由于医学专业性较强,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后咨询,如院方过错明确,可直接向院方索赔,如找不出院方问题,鉴定专家也不会帮你找院方问题的,本人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从事临床工作十余年,相信不会让你失望。
    • 医疗过错抢救失败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8
      抢救失败,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取决于是否存在过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需要进行鉴定。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
    • 交通事故医疗费抢救费是什么意思,交通事故医疗费抢救费是什么意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费用。抢救费属于医疗费。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
    • 医院“见死不救”属于医疗事故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属于。公民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患者出现生命危险时应当提供及时、有效、积极、足够的救济。《执业医师法》第24条也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但同时第33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执业医师法》
    • 医疗纠纷案件涉及到医疗事故有时效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2
      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