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办理政策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8 16:31:35 300 人看过

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条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

(一)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Ⅰ级保护林地。

(二)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三)国防、外交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四)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勘查项目、大中型矿山、符合相关旅游规划的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其他工矿、仓储建设项目和符合规划的经营性项目,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六)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和符合乡村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七)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内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八)公路、铁路、通讯、电力、油气管线等线性工程和水利水电、航道工程等建设项目配套的采石(沙)场、取土场使用林地按照主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范围执行,但不得使用Ⅱ级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其中,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国有林区)内,不得使用Ⅲ级以上保护林地中的有林地。

(九)上述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Ⅳ级保护林地。本条第一款第(二)、(三)、(七)项以外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不得使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国家林业局根据特殊情况对具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七条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提出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一)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

(二)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批复、备案确认文件、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项目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属于批次用地项目,提供经有关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说明书并附规划图。

(三)拟使用林地的有关材料。包括:林地权属证书、林地权属证书明细表或者林地证明;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的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国有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及用地单位与其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材料。

(四)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文章
  • 占用林地的单位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对吗
    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各项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征用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用地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需按照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一、村民私自强占集体坑塘应该如何处理村民私自强占集体坑塘,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一般林地可以建设吗林地一
    2023-06-21
    209人看过
  • 四站林长的林业交费耕地是在哪个单位批的
    林地转为耕地的申请流程如下所示:首先,需要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批准。随后,土地使用权人需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审核申请。其次,县级林业行政部门会派出人员进行实地审查,并填写署有审查结果和意见以及各级政府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林地使用现场检查表》。紧接着,县级林业行政部门将通知土地使用权人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预先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
    2024-05-04
    248人看过
  •  森林法律规定: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关键要素
    本文介绍了林地使用权转让应当遵循的原则及具体规定,其中包括公开、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及林地、林木的所有权权属明确、转让期限应当在林地的剩余使用期限内等规定。此外,还介绍了林权流转合同的内容及应包括的基本内容。林地的使用权转让应当遵循公开、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这有助于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同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具体规定如下:1.林地、林木的所有权权属应当明确,无争议;2.转让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3.转让期限应当在林地的剩余使用期限内。林权流转合同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1、流出方和流入方的名称或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和住址。2、流转双方法人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3、流转林权证编号,坐落位置、四至界限、面积、宗地地形图或示意图、林地类型、林种、主要树种等。4、除森林、林木外的其他附着物现状。5、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6、流转方式及用途。7
    2023-10-23
    190人看过
  • 如何承包林地经营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承包林地经营1.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林地承包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2.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农村集体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这类土地的任何权利处分都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因此我国明确对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承包方案讨论通过后,应当及时公布。并根据林地的具体情况,组织公开程序,让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参与竞争,同时要保证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优先承包权。5.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双方就对某事项达成一致,双方均应受其约束。因此,合同内容如何约定十分重要,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慎考量。二、林地承包经营的权利有哪些1.占有权。承包期内的占有权,可以依法取得林权证等证书;2.使用权(经
    2023-11-13
    284人看过
  • 园林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如何填
    一、园林工程公司经营范围如何填1、提供国家人事劳动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2、提供代为招聘、引进所需人才服务,包括办理大学毕业生的接收事宜(含户口调入广州);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管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事宜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整理;4、按照有关规定,承办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5、办理派出人员的录用、退工、合同鉴证等事宜;6、为派出人员发放工资和福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代为派出人员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和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并办理赔付手续;8、按有关规定办理派出人员的出国政审、申办证照以及出具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9、协助办理派出人员解聘、辞退后的推介和再就业事宜;10、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它事宜。二、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依法登记,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
    2023-06-15
    57人看过
  • 农林科技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
    花卉、苗木、油料种植及销售;林木的抚育和管理;林木育种育苗;对林业、农业项目的投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软件开发;林木采伐;销售木材。一、生物科技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物公司的经营范围总结如下,从事生物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可以将保健食品销售加入企业,如需前置审批需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生物科技公司的从事范围有以下:(一)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不含保健食品)(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生物制品的研发,初级食用农产品的批发、零售,初级食用农产品的收购(除粮食)(二)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三)生物制品生产技术研究、开发;药材、花卉种植、批发、零售。(四)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生物制品生产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化妆品、服装、包装材料、保健品、建筑
    2023-02-16
    109人看过
  • 森林警察管理的范围是什么?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县一级森林公安局可以行使警告、罚款、拘留处罚的裁决权;县公安局所属森林公安分局可以行使警告、罚款处罚的裁决权;森林公安派出所、公安科可以行使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处罚的裁决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的,或者罚款数额超过50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警察录口供是什么意思警察把人带去录口供就没回来,应该是当事人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了。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聘请律师介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作为法律专家,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使公民及社会组织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包括公权力的侵害),以实现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在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
    2023-07-11
    269人看过
  • 园林绿化资质标准的经营范围
    一、园林绿化资质标准的经营范围园林绿化一级资质施工范围:1、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5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5、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园林绿化二级资质施工范围: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
    2023-06-07
    66人看过
  • 吉林经营性公墓的审批收费吗
    一、吉林经营性公墓的审批收费吗不收费二、吉林经营性公墓的审批设定依据《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三、吉林经营性公墓的审批受理条件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组织和自然人;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要的服务设施和
    2023-05-19
    155人看过
  • 针对林业用地单位如何处理林地问题的指导
    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需要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林地,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征用土地应当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项目有?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包括菜地)的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3至6倍,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各类耕地的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范围内制定。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2、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但是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
    2023-07-03
    86人看过
  • 林地补偿的范围
    法律综合知识
    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上述三项都是直接补贴给该林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此外,征收部门还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门用来恢复因征地而减少的林地植被面积。此项费用要交给当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而各项费用的标准也是不一而同。《森林法》18条中有明确的规定: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
    2024-04-23
    97人看过
  •  林地改建设用地审批流程的更新
    林地使用申请需要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批准,申请人需提交林地使用申请表,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初步审查批准后,通知土地利用单位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后,土地使用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林地使用申请表一式四份(须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复印件五份)。2.县级林业行政部门首次接受的专业人员应当派往林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林地使用现场检查表》。经初步审查批准后,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出具体措施,保证森林植被恢复不少于使用林地面积。经过地县级以上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和印章。3.经县级林业行政部门初步审批,并经费用接受后,通知土地利用单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收费标准依法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并使用单位。土地利用单位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批后,可以向当地银行报告"如何进行林地改建设用地的审批?"林地
    2023-10-27
    183人看过
  • 榆林市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榆林市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19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林资发〔2015〕242号)一、放宽部分使用林地审批权限临时使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的审批权限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审批权限1、临时使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含5公顷,下同),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含20公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2、临时使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地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
    2023-05-14
    158人看过
  • 占用林地的单位应当缴纳什么
    占用林地的单位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一、滥伐林木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有:1、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2、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3、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为故意。二、毁坏原始生态林多少触犯刑法我国的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追诉:1、带头组织、筹划、煽动盗伐林木,或破坏植被面积较大,导致森林资源遭受损失;2、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3、盗伐或屡教不改的;4、不听劝阻盗伐林木,或威胁护林人员的;5、存在其他盗窃情形,情节严重的。三、树木征用的补偿标准用材林地、经济林地按照每亩4200元补偿。征用、占用林地伐除的林木,归林权所有者;不伐除林木,改变权属的,除按照前款规定的标
    2023-04-11
    260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等集体所有财产为纽带,承担土地承包、资源开发、资本积累、资产增值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基层经济组织,依法代表集体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享有独立经济活动自主权。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 更多>

    • 国家林业局自什么开始对森林、林木、林木、林地承包经营实施细则?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7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自2000年4月18日起,启用全国统一式样和编号的林权证,该式样外封为绿色塑封,印有烫金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字样,首页套印“国家林业局林权证监制专用章”,证内的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中,分别登记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林地及其地上林木坐落、
    • 森林建设用地的征收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6
      国有土地上的森林建设用地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安排。集体土地上的森林建设用地应充分利用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二十五度以上坡耕地、农田隙地和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空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将城区周边森林建设和通道森林建设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作为国有林地使用。涉及基本农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要经过什么同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专家回复:《意见》规定“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收益应纳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分配和公益事业”。根据法律规定,集体林地应当实行承包经营制度,但是,考虑到全国各地林业生产经营状况差异较大的情况,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意见》提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这部分集体统
    • 林地和林木流转的区别林地是怎么承包经营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8
      根据2008年中央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林地、林木流转是指林权流转,包括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林权转让方式包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主要是指承包人将部分或全部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农民的承包经营行为。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承包关系不变。转包人按照转
    • 有林权证集体林地要经过林业部门审批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办理林权证需要当地县(市)级林业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