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区农业户口人员;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有一个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60周岁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第二步:村居委会对材料进行初审,街镇复审,区卫计委终审并报市卫计委备案;第三步:区卫计委将受理情况进行汇总,转交财政,委托银行代理发放。"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西青区卫计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转发《西青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第二次补充规定》的通知》(西青政办发〔201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天津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津政办发【2005】67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xq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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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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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扶条件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31、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生育(收养)合法性界定的“一个界限”:1982年 1982年3月31日之前(1981年6月24日“16条”出台顺延9个月):两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