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是证据的一种具体形式,是法定的证据种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3-27 00:14:37 247 人看过

一、电子证据是证据的一种具体形式,是法定的证据种类

(一)电子生成证据、存储证据和混合证据

许多外国学者将电子证据分为三类:电子生成证据、存储证据和混合证据。电子生成证据是指完全由电子计算机等设备自动生成的证据。它是完全基于计算机等设备的内部命令运行的,其中并没有掺杂人的主观意志。电子存储证据是计算机储存输入的信息形成的证据,如计算机存储的输入的文本文档。电子混合证据是计算机录入输入者的信息后再根据计算机内部指令运行而得到的证据。

(二)程序类电子证据和信息类电子证据

程序类电子证据包括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其它各类计算机程序,这些电子证据一般在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较多。还有一类计算机程序,如病毒类、恶意软件类和间谍软件类工具软件,在犯罪中是主要的犯罪工具。信息类电子证据包括的内容最为广泛,包括个人数据资料、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网络虚拟财产等。

(三)静态存储电子证据与动态存储电子证据

静态存储电子证据是指在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中存储的电子数据,这些数据被存储在选定的存储媒介上,处在比较固定的状态。动态存储电子证据一般专指由网络服务商路由中转的数据信息、处于网络传输过程中、并没有达到最终的目的地的电子数据。区分静态存储电子证据和动态存储电子证据主要目的在于侦查机关在收集静态存储电子证据时可以使用搜查、扣押等侦查措施,而收集动态存储电子证据具有实时性,必须通过网络的实时监控来截取计算机数据通信,因为这种方式涉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所以必须要加以严格的限制。

二、电子证据是直接证据吗

有人认为,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而且伪造、篡改后不留痕迹,再加上电子证据由于人为的原因或环境及技术条件的影响容易出现差错,故应当将电子证据划归间接证据。我们认为,这是对电子证据法律本质属性的一种误解。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分类是以其是否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标准所做的一种分类。电子证据是电子物证、电子书证、电子视听资料的混合体,在不同情况下,其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出现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出现,我们不应该以其易破坏性而否认其直接证明案件真实性作用。

我们认为,电子证据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予以运用,也不排除作为间接证据运用,这是由电子证据的多重属性所决定的。

三、什么是电子证据

为了进行电子证据的研究,避免发生认识上的混乱,只有精确地理解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从逻辑学角度上来讲,电子证据概念的内涵应当是电子证据所反映的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总和;电子证据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电子证据内涵的客观事物的总和。逻辑学没有必要明确回答电子证据的内涵和外延到底是什么,但是电子证据学的首要任务就是明确电子证据的概念。如果不能掌握电子证据的概念,我们就不能正确地指定电子证据的规则、原则,电子证据的采纳性、证明力、归类及其审查判断等方面的研究也就难以作到有的放矢。因此,对电子证据的研究首先要从概念开始。就目前我国立法情况来说,虽然电子证据在日常审理案件中经常采纳,但由于电子证据的研究在司法和计算机科学等领域还是一个新课题,电子证据的概念尚无统一定论,笔者认为是指“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需要指出的是,研究电子证据要注意区分计算机在证据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计算机只不过是证据产生工具或是载体。所以且勿把保存在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中的数据都看成是电子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间接证据的种类和表现形式
    一、什么是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必须与其它证据结合起来,以推论的方式即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间接证据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凡是能够证明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的局部情况或个别情节的事实或材料,都是间接证据。因为它的范围无限广阔,其表现形式无法一一列举。一般说来,只能证明时间、地点、工具、手段、结果、动机等单一的事实要素和案件情节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据。间接证据虽不能认定案件事实,但有着重要的作用。二、间接证据的种类和表现形式有哪些1、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事实的做法是间接的,间接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的主要情节或事实的各个部分。因此,任何间接证据必须结合其他证据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2、间接法与相关案件的主要事实的间接证据确定
    2023-05-01
    360人看过
  • 电子证据作为独立的证据种类的理论基础
    电子证据是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概念,是指基于计算机或类似设备的功能和原理生成的,以数字化电子信息形式存在和使用的,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形式。电子证据作为一类特殊的证据,与传统的证据相比有自己独特的特征。1.电子证据的特征使得其独立于其他的证据形式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形式有着本质的区别,其拥有自己的独特属性。电子证据的生成、传递、确认与储存都具有较大的特殊性完全超出了传统证据的范畴,电子证据具有与传统证据完全不同的特点。具体说来:首先,电子证据具有技术依赖性,即它是以计算机技术、存储技术、网络技术为基础的,电子证据的运用往往借助于新兴科技。其次,电子证据具有易破坏性。计算机信息是用二进制数据表示,以数字信号的方式存在,因此,人为故意或过失或外界原因均可导致电子证据的破坏、变更、消失。现行七种传统证据都不能穷尽所有的电子证据形式,无论做怎样的解释和例外规定,也无法适用具有鲜明个性
    2023-06-06
    104人看过
  • 法定证据种类和证据分类的区别在于
    一、法定证据种类和证据分类的区别在于法定证据种类和证据分类的区别是:1.两者的性质存在着不同。证据种类是诉讼法对证据所作的法定分类,明确限定了诉讼证据的法定表现形式,不具备这些法定形式的不能作为定案根据。证据种类是证据立法的分类,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证据分类属于学理解释,只具有理论指导作用,而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2.划分的依据不同。法定的证据种类由诉讼法明确规定,以证据的存在及其表现形式为划分依据,而证据的分类可因研究主体,研究目的等划分依据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类型。二、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证据的八种法定形式如下: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3.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4.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
    2023-12-22
    485人看过
  • 听证笔录是证据的种类之一吗
    一、证据的概念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二、证据的种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一)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二)证人证言
    2023-04-13
    165人看过
  • 证据种类与证据分类是不同的概念吗
    是的。证据种类是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在法律上对证据所进行的分类,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七种证据,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而证据分类是对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各法定证据种类,从不同角度,按照不同标准,在理论上将其划分为若干不同的类型。证据分类与证据种类都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对诉讼证据进行的类型化划分,都属于证据划分方法,但两者的立法原意不同,在理解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两者的性质存在着不同。证据种类是诉讼法对证据所作的法定分类,明确限定了诉讼证据的法定表现形式,不具备这些法定形式的不能作为定案根据。证据种类是证据立法的分类,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证据分类属于学理解释,只具有理论指导作用,而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2.划分的依据不同。法定的证据种类由诉讼法明确规定,以证据的存在及其表现形式为划分依据,而证据的分类可因研究主体,
    2023-04-21
    207人看过
  • 证据种类立法规定
    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种类的法律规定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颁布,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第五章证据中之规定: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二、民事诉讼法中证据种类的立法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
    2023-04-13
    386人看过
  • 证据有哪七种形式
    一、证据有哪七种形式1、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一个种类是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种类划分中的特色。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因此,审判人员在运用这一证据时应注意防止将虚假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应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进行审查核实,以确定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2、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从司法实践来看,书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
    2023-04-04
    183人看过
  • 证据调查的手段及证据种类是怎样的
    一、证据的种类1、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2、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
    2023-08-03
    328人看过
  • 列举证据的种类
    刑事犯罪
    一、举报非法行医需要什么证据非法行医属于刑事犯罪,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二、通知内账可以作为职务侵占证据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等,如果内账被法院鉴定为证据的,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三、判刑需要什么证据需要下列证据:(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
    2023-06-23
    165人看过
  • 刑事诉讼电子证据应归入哪种证据类型?
    根据证据法学理论可知,一种事实能否有证据效力,关键取决于其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只要电子证据具备刑事证据的三性并且可归类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七种证据类型就具有证据能力。对电子证据的定性我国相关刑事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主要有三种做法。1、是将刑事诉讼电子证据定性为视听资料以《关于检察机关侦查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第1款规定为代表。2、是在一定程度上把部分刑事诉讼电子证据定性为物证以“两高”2004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为代表3、是将电子证据定位为书证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代表。刑事诉讼电子证据都是指哪些内容?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的电子证据的定义为: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
    2023-08-05
    267人看过
  • 证据种类:行政诉讼中的证据分类
    行政诉讼证据包括:1、书证;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3、视听资料;4、电子数据;5、证人证言;6、当事人的陈述;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2022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有哪些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证和反证等。《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七类: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
    2023-07-05
    366人看过
  • 电子邮件是法庭证据的形式之一吗?
    电子邮件方便快捷,现在在日常办公系统中被广泛运用。那么,如果万一发生什么纠纷,电子邮件是否可以作为证据的一种形式被法院采纳呢?问:我公司一客户春节前向我公司投诉,说我公司将合同资料泄露给了不应知道该信息的人,经查,是我公司的一名员工发给对方公司员工的一封邮件泄露了相关内容。我们找公司这位员工谈话,但他拒不承认该行为是他所为。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我们辞退了这名员工。现在,该员工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我们正在做应诉准备。那封邮件是关键,但听说电子邮件很难做证据,所以想咨询一下电子邮件到底能不能做证据?答:电子邮件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与此同时,因为电子邮件引发的劳动争议也越来越多。一旦发生争议,电子邮件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呢?对这一问题,的确有争议,因为电子邮件作为计算机里的文件易被更改和伪造,司法鉴定技术只能鉴定出这封电子邮件是否是在某一台电脑上发出的以及何时发出的,而无法鉴定出这份邮件是谁
    2023-06-09
    183人看过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形式有几种
    1、书证。书证是指用文字、图画或符号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合同书、借条、信件、房产证、户口簿、结婚证、单据、车票等。2、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存在、外形、规格、特征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受损的物品、当事人有争议的物品、侵权过程中留下的痕迹等。3、视听材料。视听材料是指录音、录像、电影胶卷、传真资料、计算机数据和资料等。4、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诉讼参加人以外的、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的陈述。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的陈述。当事人本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的陈述,与其他证据互相印证,可以作为证据。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予以承认的,也可以作为证据。6、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解决专门问题,聘请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的结论性意见。7、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是指审判人员对现场和物证进
    2023-08-15
    354人看过
  • 证人的证言是证据的一种吗
    证据种类有:(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律师补充: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
    2023-05-06
    31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刑事证据,证据种类中的证据种类有哪些,证据的种类如何理解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基于立法的统一性,三部诉讼法对证据概念的理解应当是统一的。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的种类是指
    • 证据种类和证据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8-04
      证据分类有别于法定的证据种类: (1)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也是对证据的一种分类,是立法者根据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以及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对证据所作法律上的划分;而证据的分类并非法律的规定,而是从理论上对证据进行的分类研究。 (2)法律规定的证据的种类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不具备法定表现形式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而证据的分类仅仅是学理上的解释。 (3)证据的种类的区分标准是单一的;而证据的分类则是
    • 法律上对证据的种类是如何规定的?法律上对证据的种类是如何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证据的种类有哪些,法律上对证据的种类是如何规定的?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
    • 医院举证的证据种类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5
      1、物证,比如注射针头、针管、输液管、输血袋、治疗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等。 2、病案,是民事诉讼中的书证。病案是指病人在门诊、急诊、留观室及住院期间全部医疗资料的总称。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 刑事诉讼电子证据应归入哪种证据类型?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9-29
      根据证据法学理论可知,一种事实能否有证据效力,关键取决于其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只要电子证据具备刑事证据的三性并且可归类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七种证据类型就具有证据能力。   对电子证据的定性我国相关刑事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主要有三种做法。 1、是将刑事诉讼电子证据定性为视听资料以《关于检察机关侦查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第1款规定为代表。 2、是在一定程度上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