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17:35:42 370 人看过

债务加入中第三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第三人债务承担抗辩权何时成立。

2、第三人能否以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主张抗辩。

一、引起债务转移的法律后果

债务转移的法律后果: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应当对债权人偿还债务;

2、抗辩权随之移转,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债务承担是如何规定的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三、民间借贷诉讼中的债务转移有哪些的规定

具有下列法律效力:1.抗辩权随之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2.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3.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的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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