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人的身份是否需要法律程序确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5:41:15 343 人看过

持票人是依法实际持有票据的人。在票据关系中,收款人是最初的持票人。票据一经依法转让,受让人成为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是票据关系中的权利主体。票据当事人是指与票据有关,处于同一票据关系中的人。从发生到终止,一种票据关系往往涉及多个当事人,每个当事人因其在票据关系中的不同地位而享有不同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票据当事人可以是普通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因此,持票人是票据当事人。

持票人应如何行使票据权利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

或者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支票的概念】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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