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11:32:07 281 人看过

一、宜春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1.《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一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二、宜春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改,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范围内变更登记事项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迁移,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应当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登记后,再向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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