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债权债权质押的实现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19:20:57 384 人看过

权利质权人的债权到期后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就质押的权利优先清偿其债权,权利质权人对出质权利享有变价权和优先受偿权。普通债权出质的应当通知第三债务人,否则债权出质对第三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第三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被担保债权与出质债权的清偿期上会出现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出质债权先到期,被担保的债权后到期,出质债权到期后,出质人不得请求第三债务履行或接受第三债务人的履行,否则会导致债权质押的消灭,第三债务人向质权人或者出质人清偿时,须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同意,质权存在于兑现的价款或提取的特定物上,质权的性质从权利质权转化为动产质权,质权人可按照动产质权实现方式行使质权。

第二种情况,出质债权后到期,被担保的债权先到期,质权人须等待出质债权到期后方可行使质权,否则第三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因为设定质权时,质权人对出质债权的清偿期是明知的,应当承担其权利不能及时行使的后果。当质权行使受到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的阻却时,质权人可以起诉出质人和出质债权的债务人,也可以单独起诉出质债权的债务人。由此可见,质权人对第三债务人享有直接的请求权,第三债务人因向质权人交付标的物而免除其对质押人的清偿责任。当然,质权人的直接请求权的基础是,第三债务人得到了出质通知书。

一、民法典中招标保证金属于质押合同吗

民法典规定,以保证金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要签订质押合同,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0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普通债权质押要条件是怎样的
    普通债权质押要的条件《民法典》对普通债权出质的方式与生效要件亦未予明确,根据质权设立的一般原理,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有: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2、依《民法典》原理,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民法典》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3、质押人应当其质押的债权的债务人(又称第三债务人)发出通知书,通知第三债务人该债权已质押的事实,并且明确质权人有保全质押债权的权利。以非证券化凭证的普通债权质押的,债权质权人并不占有出质债权的凭证,且该质权缺乏公示效力,出质人有可能免除第三债务人的债务,损害质权人的在先权利,此时只能通过订立质押合同和通知第三债务人的方式明
    2023-03-11
    238人看过
  • 理解普通债权质押的必备条件
    设定普通债权质押的条件是:1、质押人与质权人签订书面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2、公布权利质权的设定,以一定方式向外界展示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使他人知道,防止第三人受到不知情的不利后果;3、质押人应当向质押债权的债务人发出通知,通知第三债务人质押债权的事实,明确质权人有权保全质押债权。债权质押是指以可让与之债权为标的设定质权。民法典普通债权质押设定需具备什么条件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2、依《民法典》原理,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相关法律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由此可见,证券债权质押
    2023-07-02
    254人看过
  • 债权质押权的出质方式一般有哪些
    《民法典》对普通债权出质的方式与生效要件亦未予明确。根据质权设立的一般原理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2、依《民法典》原理,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民法典》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由此可见,证券债权质押以向质权人移交权利凭证的占有作为公示方式。对于性质上不能以交付权利凭证而设定质权的财产权利,《民法典》规定了以登记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如股票、商标权、专利权出质以登记之日起生效。普通债权一般不具备特定的权利凭证,无法以权利凭证的交付作为公示方式,但《民法典》亦未规定普通债权质押以登记作为生效
    2023-06-15
    254人看过
  • 实现抵押权与实现债权区别
    抵押权是物权,物权优于债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一、物权和债权的效力区别物权效力优先于债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
    2023-03-01
    116人看过
  • 普通债权质押应该怎么设定
    一、普通债权质押应该怎么设定1、当事人要设定普通质押债权的,需要订立书面合同,并依法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且出质的财产必须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进行质押的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二、不同的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动产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动产质押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押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押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出质人与质押权人订立动产质押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
    2023-06-12
    424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后质权人违约怎么办,股权质押实现方式
    一、股权质押后质权人违约怎么办股权质押后质权人违约的,质权人承担违约的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股权质押实现方式1、股权质押如何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其一,须质权有效存在,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2、股权质押的实现,须与出质股权
    2023-04-19
    31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债权质押有哪些实施方式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20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质押财产折扣,或者优先考虑拍卖或者出售质押财产的价格。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第四百三十八条规定,质押财产折价、拍卖、出售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由债务人清偿。
    • 如何设置普通债权质押条件和方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25
      当事人要设定普通质押债权的,需要订立书面合同,并依法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且出质的财产必须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进行质押的财产。
    • 债权人有哪些方式实现债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8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主要方式有两种: (1)债的担保。债的担保,是指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债的担保包括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 (2)债的保全。债的保全是债的法律保护措施,是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清偿,法律赋予债权人对债务人或与之有关的第三人享有一定权利。债的保全赋予债权人两项权利——代位权和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
    • 非诉形式实现债权的方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公证债权文书。申请财产保全。发送支付令。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了解债务人资产状况。及时查阅债务人的工商登记档案,从股东出资、设立、注销等多个角度争取由股东、上级单位、承包人等来为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增强债务清偿能力。。
    • 哪些证券债权可,普通债权可否质押?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哪些证券债权可质押我国立法确认了证券债权可以入质,如《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质押。二.普通债权可否质押但对普通债权可否入质,《担保法》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普通债权同样可以成为质权标的:首先,从法理上讲,普通债权符合权利质押标的须具有财产内容、可让与性、适合入质三个特征。普通债权属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给付的财产权利,而所谓财产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