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追诉期是几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0 17:49:44 221 人看过

一、关于税务稽查追诉期是几年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六条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二、税务稽查从立案到处罚要多久

立案60天抓人。

税务机关税务稽查的基本程序如下:

案例选择:根据来源信息决定是否立案

稽查:税务稽查报告的结果。确需延长检验时间的,须经检验局局长批准。

试行:稽查结束后,稽查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和有关证据材料移交审判部门,并办理交接手续。

审查部门收到稽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和有关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但不包括以下时间:

(1)检查人员补充调查的时间;

(2)有时间就政策问题向上级或有关部门请示。

案情复杂,确有必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经监察局局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三、税务稽查的内容是什么

税务稽查的内容是指完成税务稽查任务,实施税务稽查的具体项目,它是税务稽查任务在税务稽查实施中的具体表现形式。税务稽查任务是多方面的,其具体在检查内容十分广泛,这里仅就检查纳税人执行税法、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的基本内容作一阐述。

由于各类税种确定应纳税额的方法不同,产生错弊的情形不同,其检查的内容项目也有所不同,税务稽查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稽查纳税人各种营业收入的核算与申报。

(2)稽查纳税人各种成本费用项目的列支、转销及申报情况。

(3)稽查纳税人其他各种应税业务的核算及申报情况。

(4)稽查纳税人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的定价情况。

(5)稽查纳税人适用税率、减免税、出口退(税)申报情况。

(6)稽查应纳税款的计算、申报与缴纳情况。

(7)稽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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