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滥用职权案件,具有哪些情形的应予立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3 20:22:28 335 人看过

一、对滥用职权案件具有哪些情形应予立案

1、对滥用职权案件,具有情形的,应予立案:

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等。

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法院滥用职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违背法定宗旨

违背法定宗旨是指行政主体因受不当动机和目的支配致使行政行为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它有两个构成要件:主观上,行政主体有不正当的动机和目的,或虽无恶意,但因疏忽、过于自信等导致行为目的与法定目的不一致;客观上,造成了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的结果。

2、不一致的解释和反复无常。

不一致的解释是指行政主体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不符合该项立法的精神和价值目的,不符合社会公认的基本准则。

3、行政不作为。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不履行公共义务或拖延履行公共义务。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行政行为期限,或规定了一定的行为幅度,致使行政主体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而在这种自由裁量范围内,行政主体有不正当的迟延或不作为,这便属于行政滥用职权。

4、不正当的程序。

行政主体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属违法行为,只有在程序领域享有自由裁量权的情况,才会发生不正当的程序。

5、比例失衡。

我国行政法上有个平衡原则,针对的是自由裁量过程中各种利益、价值的权量与平衡。比例失衡具体表现为行政行为显失公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7日 18: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主体相关文章
  • 立案登记制下,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虽然立案登记制度已经确立,但并非所有案件法院均会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中就明确列出六种不予立案的法定情形;第十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自诉不予登记立案:(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二)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六)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二、民事案件立案标准(一)起诉的条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的条件如下: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原告必须是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原告必须是由于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原告与其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被告。除非讼案件外,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侵害其民事权益或与其发生民事
    2023-03-22
    155人看过
  • 逃避缴税应予立案追诉情形有哪些
    逃避缴税应予立案追诉情形有: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税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纳税人五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税的;扣缴义务人逃税5万元以上的。逃避缴税应予立案追诉情形有哪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2024-03-20
    384人看过
  • 立案标准与滥用职权案件的审理
    以下情形就可以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的定义和标准认定滥用职权罪的标准为:1、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3、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
    2023-07-03
    224人看过
  • 滥用职权包括哪些情形
    滥用职权罪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和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8月6日通过的《立案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滥用职权罪的重大损失一般是指以下情形之一:造成1人以上死亡、2人以上重伤或者5人以上轻伤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滥用职权哪些情形可以进行立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
    2023-08-08
    225人看过
  • 滥用职权案中对应怎么判
    滥用职权应按下列标准判决: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刑法修正案九滥用职权立案标准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
    2023-07-28
    99人看过
  •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应予立案的情形
    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依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据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2.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者流行的;3.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4、3次以上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和国家声誉的。一、妨害动物检疫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妨害动物检疫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具体是指违反有关
    2023-04-12
    107人看过
  • 具有哪些情形可报请检察长决定不予立案
    一、具有哪些情形可报请检察长决定不予立案1、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请检察长决定不予立案:(1)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2)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的;(3)事实或者证据尚不符合立案条件的。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一条二、检察院对移送案件审查哪些内容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单位犯罪的,单位的相关情况是否清楚;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危害后果是否明确;3、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及酌定从重、从轻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认定是否恰当;4、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5、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证明相关财产系违法所得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
    2023-06-04
    340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于哪些再审案件应予立案?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是一项重要的诉讼程序制度,也是各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对于哪些再审案件应予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对再审案件的立案作了如下规定:1.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对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应当决定或裁定再审。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提出抗诉的,应当再审立案。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负责下列案件的再审立案:(1)本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2)下一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3)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4)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的。3.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下列案件的再审立案:(1)本院作出的终审裁
    2023-06-11
    135人看过
  •  立案标准:滥用职权罪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滥用职权可能会导致的后果以及应该立案调查的情况。滥用职权可能会导致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或轻伤人数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0万元以上,或者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或者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因此,如果出现以上情况,就应该立案调查。如果滥用职权导致以下情况的构成,就应该立案调查:1、导致死亡人数达到1人以上,或者重伤人数达到2人以上,或者轻伤人数达到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死 亡 人 数 与 重 伤 人 数 标 准本文将分析死亡人数与重伤人数标准,探讨其对
    2023-09-10
    17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立案滥用职权
    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一、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二、导致十人以上严重中毒的;三、给个人财产造成重大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的;四、给公共财产、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造成重大直接或者经济损失的;五、导致国家声誉严重受损的,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比如甲滥用职权导致5人死亡,构成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网站举报网上举报滥用职权,进入当地检察院、纪委的官网,然后进行发贴、给领导发邮箱,进行举报。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
    2023-07-01
    75人看过
  •  证券公司职权滥用罪案件立案要求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的判罪标准是构成该罪需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罪标准是:若您构成该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可构成该罪。 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罪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的发行罪是指在股票、债券的发行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致使股票、债券的发行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而构成的犯罪。该罪名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主体条件:该罪名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发行股票、
    2023-08-25
    407人看过
  • 治安案件不予处罚情形有哪些
    1、治安案件不予处罚情形具体如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2、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1)有较严重后果的;(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4)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二、治安处罚的原则是什么?1、治安处罚的原则具体如下:(1)处罚法定原则;(2)以事实为依据、处罚和行为相适应原则;(3)处罚公开公正原则;(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2、具体理解公开原则(1)实体公开①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开。凡是要求公民遵守的,必须事先公开;②对违法者进行治安管理
    2023-04-02
    296人看过
  • 办理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对有什么情形的,应予立案
    办理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4项(件)以上的;4、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2024-05-11
    138人看过
  • 根据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确定滥用职权罪的立案
    《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无权决定或者处理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以上,或轻伤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以上的;3造成相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5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6徇私舞弊,上述情形之一。滥用职权罪与渎职罪的量刑标准滥用职权罪是渎职罪的一种,量刑标准如下:1、犯滥用职权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
    2023-08-08
    44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为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的组织。... 更多>

    #行政主体
    相关咨询
    • 行贿案立案条件以及应予立案的情形包括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5
      行贿案(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
    • 具有哪些情形的,伪造货币、有价证券犯罪案件应予立案侦查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9
      1、伪造国家货币和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的; 2、伪造其他有价证券和票据总面值在300元(含本数在内,下同)以上的; 3、贩卖、运输、窝藏伪造的国家货币、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的; 4、明知是伪造的国家货币、国家财政金融债券而使用、存储、夹寄,数额在300元或10张以上的; 5、故意使用、贩卖、窝藏伪造的其他有价证券和票据,非法获利500元以上的; 6、教唆他人伪造、贩卖、运输、窝藏、使用、存储、夹寄伪造的国
    • 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滥用职权罪中造成多少人损失的应予立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2
      滥用职权罪是行为结果犯,首先具有行为,其次构成损害结果。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
    • 办理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对有哪些情形的,应予立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5
      办理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4项(件)以上的; 4、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恢复执行的案件需要予以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的规定,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 (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三)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