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的范围及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18:23:38 437 人看过

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

1、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赔偿义务机关

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6)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行政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赔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但不得不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而直接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行政赔偿的当事人、范围、方式及程序
    (一)行政赔偿的当事人。行政赔偿的当事人包括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1、赔偿请求人,这是指有权要求赔偿的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2、赔偿义务机关。这是指实施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有义务代表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政主体。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主体行使职权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该行政主体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共同行使职权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职权的行政主体是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是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相对人的合
    2023-06-11
    381人看过
  • 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及其范围
    一、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1、侵权主体必须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必须是侵权主体实施违法的职务行为;3、损害结果确已发生;4、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二、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1、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1)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人身自由的;(2)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3)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2、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1)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征收税款及滞纳金的;(2)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3)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财产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4)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5)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税务行政赔偿以支付
    2023-06-07
    233人看过
  • 什么叫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申请范围
    1、什么叫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侵犯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取得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3、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侵犯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取得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
    2023-04-24
    396人看过
  • 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及其适用条件
    行政行为是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法定授权的社会组织行使国家行政权利而实施的对外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包括:1、行政处罚行为;2、行政强制措施;3、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设定义务的8、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对具体行政行为才可提起诉讼吗行政行为是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法定授权的社会组织行使国家行政权利而实施的对外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不服行政主体的下列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惩戒性制裁。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
    2023-07-06
    438人看过
  • 海事行政及其赔偿案件范围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27号)规定了海事法院的收案范围包括“第40条、海事行政案件。第41条、海事行政赔偿案件”。由于对海事行政案件的范围和管辖存在争议,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海事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法办[2003]253号)规定:海事等专门人民法院不审理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以及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至此,有关海事行政的案件也划归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理。即使在各级人民法院审理,那么海事行政及其赔偿案件的具体范围又有哪些呢?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笔者试图做一些初探。海事行政是指对海域和通海水域的民商事活动、安全、环境行使行政管理监督权力的行政主管机关依法进行的行政行为①。由此可见,海事行政的主体是指有“权”的行政主管机关,包括海事行政机关、海洋行政机关、渔业行政机关、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等。海事行政的领
    2023-06-12
    247人看过
  • 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明确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相对于国家正规金融行业自发形成的一种民间融资信用形式,在我国有着久远的历史和深厚的传统,且为社会广泛熟悉,“民间借贷”这一称谓已经约定俗成。在我国,借贷市场主要由金融机构借贷和民间借贷组成。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受理与管辖进行了规定
    2023-06-13
    284人看过
  • 行政赔偿赔偿范围的服务指南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
    2023-06-11
    228人看过
  • [行政知识]刑事赔偿的赔偿范围
    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www.examda.com(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
    2023-06-13
    120人看过
  •  行政许可设定主体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一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可以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省级政府规章设定临时行政许可。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党组织、具有公共管理的组织、企业、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没有行政许可设定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一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2、国务院可以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可以通过制定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3、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4、省级政府规章设定临时行政许可。5、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党组织、具有公共管理的组织、企业、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没有行政许可设定权。 行政许可设定主体: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根据《行政许可法
    2023-08-31
    297人看过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义务及赔偿范围有哪些
    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其损害的,对于加重部分,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五)违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
    2023-06-11
    154人看过
  • 拆迁补偿的赔偿主体范围是什么?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拆迁房屋的类别不同,该协议的签约主体也不相同,拆迁非租赁房屋的,应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应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三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拆迁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的,应由拆迁人与房管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协议须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民事诉讼主体包括哪些?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1、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2、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3、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
    2023-07-03
    470人看过
  •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要件及主体是什么?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主要要件是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是被侵权人。精神损害,是指侵权行为所导致的致使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创伤和痛苦,无法正常进行日常活动的非财产上的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条件1、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这是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条件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4、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是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23-08-08
    325人看过
  • 行政赔偿及其义务机关、范围和方式
    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以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行政赔偿单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赔偿,其特点是:一、行政赔偿的主体是国家,即行政赔偿费用由各级财政列入预算,国库开支。二、法定赔偿范围,即法律规定应当赔偿的情形才进行赔偿,法律没有规定或者法律明确规定不予赔偿的情况不赔偿。三、构成行政赔偿责任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损害事实的存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了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必然的因果联系。这三个要件中,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均
    2023-06-13
    182人看过
  • 行政赔偿范围和程序?
    行政赔偿范围
    行政赔偿的范围具体如下:  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违法行为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务、摊派费用的;  9、海关在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时损坏被查验的货物、物品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10、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财产损害的。  行政赔偿的程序具体如下:  第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政策法规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第二、审查:审查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有无法律、
    2023-02-22
    19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行政立法的主体范围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08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立法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 行政侵权主体有哪些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2
      行政侵权主体划分为以下四类: 1、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作为侵权主体应当是机关意志在执行中侵权,如果机关意志正确,执行落实侵权则不构成机关侵权。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侵权应当是个人职务行为侵权,包括错误执行单位意志和实施与单位意志无关的违法职务行为。工作人员应作广义解释,以客观上是否执行公务为标准,不限于正式人员。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授权组织是有行政主体资格,自然也具有行政
    • 劳务工伤赔偿的主体范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24
      该农民工与该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但与该小工头之间具有雇佣关系。工伤赔偿与雇佣关系赔偿最大的不同在于,工伤是无过错赔偿,而雇佣关系则是过错性赔偿,如果该农民工被认定为工伤,那么不管他自己在受伤这件事上有无过错,都是可以得到全额赔偿的,如果被认定为雇佣关系,那么在赔偿的时候还要考虑他自身有无过错的问题。一般来说,赔偿标准,雇佣关系的标准要高,工伤的要低,但是考虑到小工头可能会无能力赔偿的话,认定工伤
    • 税务行政复议受案主体范围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0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当事人存款中扣缴税款。2.拍卖或者变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六)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1.罚款。2.没收非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4.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七)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1.不予审批减免税或出口退税。2.不予抵扣税款。3.不予退还税款。4.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5.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6.不予认定
    • 行政主体范围有哪些具体内容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8-09
      行政主体的范围有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授权的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