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登记前的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4:20:36 346 人看过

1、申请人怎么选择经营范围?

(1)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

(2)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包含或者体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者经营特征。跨行业经营的企业,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所属的行业为该企业的行业。

(3)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登机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以下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凭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等规定在登记后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以下称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活动。

(2)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登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批准文件、证件对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没有表述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以外的经营项目,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或者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登记。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经营范围后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企业经营范围中包含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自取得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证件的名称、审批机关、批准内容、有效期限等事项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中,企业设立时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变更事项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企业经营范围的变更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其中,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或者其批准文件、证件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后置许可经营项目,其批准文件、证件记载的经营项目用语与原登记表述不一致或者发生变更的,可以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4、因分立或者合并需要变更经营范围的怎么处理?

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设立的企业申请从事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凭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存续的企业申请从事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变更登记前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5、企业改变类型的需要变更经营范围的怎么处理?

企业改变类型的,改变类型前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企业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6、企业变更出资人需要变更经营范围的怎么处理?

企业变更出资人的,原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变更出资人后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的出资人由境内投资者变为境外投资者,或者企业的出资人由境外投资者变为境内投资者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重新登记经营范围。

7、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所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支机构经营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凭分支机构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并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分支机构经营所隶属企业经营范围中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报经审批机关批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8、什么情况下不予登记?

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下列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属于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等规定禁止企业经营的。

9、什么情况下要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停止有关项目的经营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1)经营范围中属于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以外的经营项目,因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调整为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后,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2)经营范围中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重新办理审批,企业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3)经营范围中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届满,企业未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的;

(4)经营范围中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商标许可前注意事项包含什么
    商标许可前注意事项有哪些1、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或者是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许可人,被许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由许可人办理。3、通过一份合同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多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商标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其他申请提交合同复印件,并指明合同原件所在。4、通过一份合同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一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被许可人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5、商标注册人可以在许可合同中授权被许可人将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可以出具相应的授权书,授权被许可人将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被许可人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应提交其与原许可人签订的含有允许其许可第三方使用内容的合同原件或者由原许可人出具相应的授权书。上述合同或授权书已在商标局备案的,
    2023-02-23
    75人看过
  • 特许经营合同交接注意事项
    订立特许经营合同需要注意:1、特许经营权合同主体应当适格;2、特许经营的范围、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应当明确;3、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4、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相关的保密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一、知识产权是否属于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属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不一定是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是享受授予他人使用商标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形式的权利,是对于知识产权在实现路径上的权利,它使知识产权不仅可以为知识产权所有人使用,还将授权这一收益权利代入到了知识产权实现价值的方式。知识产权包括对知识的占有使用收益,而特许经营权是收益这一权利的具体实施路径。二、特许经营合同无效的认定以下为致使特许经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1.特许人因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如特许人是企业以外的主体、特许人未获得批准、经营资源超过期限等,导致合同无效。2.特许人隐瞒重大变更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夸大经营资源,致使被特许人缔约或给被
    2023-04-12
    80人看过
  • 仲裁前置有哪些注意事项?
    1、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大前提。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形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等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为劳务关系,此时若需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可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即可。2、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劳动者有新诉求的应重新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例如,劳动者此前不服仲裁委对其加班工资,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额外一倍工资诉求进行处理的仲裁裁决书,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后,又认为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应重新就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向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并另立案件进行处理。3、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期间,与原诉
    2023-04-12
    404人看过
  • 仲裁前置有哪些注意事项
    1、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大前提。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形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等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为劳务关系,此时若需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可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即可。2、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劳动者有新诉求的应重新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例如,劳动者此前不服仲裁委对其加班工资,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额外一倍工资诉求进行处理的仲裁裁决书,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后,又认为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应重新就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向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并另立案件进行处理。3、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期间,与原诉
    2023-03-30
    107人看过
  • 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前体检项目
    民法典没有强制要求办理结婚证的男女做婚前体检,婚检完全本着自愿的原则。但为了优生优育优教,建议办理结婚证前应当做婚前休检。下面为您介绍婚前体检项目有哪些:婚检的项目包括全身检查、生殖器检查和辅助检查。(一)全身检查这是一般性的全身检查,了解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有无异常,了解发育情况,这些检查对发现影响婚育的疾病是非常必要的。(二)生殖器检查这是很重要的检查步骤,许多青年不愿意接受这一项检查,其实,你们面对的是医生,你们的隐私在这里会得到尊重的。女性检查时应常规进行腹部、肛门双合诊,如发现内生殖器存在可疑病变而必须做阴道检查者,医生务必先征求你们双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处女膜除先天性发育异常会影响生育外,医生一律对其完整性不做描述。而男性检查主要是检查阴茎、睾丸等生殖器有无炎症,有无发育不良;如有特殊情况,医生会向婚检的准夫妻提出进一步检查的建议。(三)辅助检查实验室检查,除了血常规、尿常
    2023-03-10
    385人看过
  • 目前招标代理机构的注意事项
    我国招投标制度的实施有20多年的历史,但绝大多数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在近几年成立的,笔者认为,目前招标代理机构的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招标代理业务缺少“含金量”现在许多人对招标代理业务的理解是规范程序、组织评标,如果招标代理只局限于这种缺少技术含量的业务服务,那么招标代理的发展之路将越走越窄,招标代理机构的地位及独立性就难以保证。在基本建设领域,项目可研、设计、监理、施工、采购等环节,采购是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工程施工、设备物资、勘察设计的采购都包含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如何为招标人提供有价值的咨询服务,才是招标代理机构最根本的工作宗旨。现在大多数招标代理机构停留在为招标人提交资料、打印文件、组织会务、“跑腿”等低层次代理服务上,对招标内容的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制造商技术特点等方面难以提出有分量的咨询建议,使招标人产生了用哪家招标代理机构都一样的看法,甚至还
    2023-04-21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许可经营项目无效登记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1
      许可经营项目无效登记情形主要是: 1、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企业经营的项目的; 2、属于许可经营项目,但是没有提交审批或者是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 3、注册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的;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 5、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企业登记机关如何登记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3
      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登记许可经营项目。批准文件、证件对许可经营项目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或者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中的类别,登记一般经营项目。
    • 许可经营项目无效的登记情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30
      许可经营项目无效登记情形主要是: 1、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企业经营的项目的; 2、属于许可经营项目,但是没有提交审批或者是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 3、注册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的;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 5、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许可经营项目无效登记情形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28
      许可经营项目无效登记情形主要是: 1、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企业经营的项目的; 2、属于许可经营项目,但是没有提交审批或者是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 3、注册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的;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 5、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许可经营项目无效登记情形。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5
      许可经营项目无效登记:(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的(二)属于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证件的;(三)注册资本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事项目经营的最低注册资本金额的;(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批准的项目,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