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的债务具体如何界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0:33:27 72 人看过

夫妻间的债务界定为,如果该债务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一、民法典怎么规定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老公欠债太多要离婚吗?

老公欠债太多,是否应该离婚需要根据夫妻双方感情状况确定。一般情况下,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时,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如果没有事后追认则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对方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

三、夫妻俩欠钱不还可以一起执行吗?

夫妻欠钱不还可以一起执行,但是该债务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夫妻债务的界定原则在民法典中的体现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的性质可通过对产生债务的原因进行界定来确定。如果债务的产生与夫妻双方中的某一方的个人行为有关,则该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而如果债务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其他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或者是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负担的用于家庭日常支出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所欠债务的性质可通过对产生债务的原因进行界定来确定。如果债务的产生与夫妻双方中的某一方的个人行为有关,则该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而如果债务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其他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或者是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负担的用于家庭日常支出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 法 典 规 定 夫 妻 一 方 的 债 务 如 何 划 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以其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进行清偿。因此,夫妻一方的债务的划分应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准。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以
    2023-09-13
    478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中具体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一、婚前借款离婚后要还吗?婚前借款离婚后欠债人要还,夫妻另一方不用偿还。婚前借款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偿还,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需要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
    2023-06-29
    478人看过
  • 重新结合的夫妻如何界分债务责任
    夫妻复婚后债务的认定:1、首先应推定一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2、如果一方能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为个人借款;3、如果一方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借款没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则认定为个人借款。夫妻复婚后房产怎么算复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是根据离婚后复婚期间房产权属状态进行确定的。即离婚协议有关房产归属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款,并不因为双方的复婚行为有所改变,除非双方再做出新的约定。复婚前,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在夫妻复婚后,该财产仍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复婚前,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且在离婚中和离婚后都未进行分割,则在夫妻复婚后,该房产仍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已经进行分割,则房产的归属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确定。比如说,一套夫妻共同的房产,在离婚时约定归一方所有,那双方复婚后,房产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
    2023-07-09
    104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以及相关知识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这些: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解释:为付有法定义务的治病,主要指为夫妻双方的父母、因为年老、患病不能维持生活,而夫妻一方对其有有“扶养”义务的父或妻的兄姐,丧失父母的(外)孙子女。即使是妻子借款为自己的父母治病,而作为丈夫应当对这笔债务承担归还责任,而不因为岳父母不是亲父母为由不承担债务。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经过配偶同意生育的人工受精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但不包括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023-04-26
    196人看过
  • 夫妻间债务司法解释规定是如何的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夫妻间债务司法解释规定是如何的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夫妻间债务司法解释规定是如何的夫妻间共同债务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认作共同债务。最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规定在离婚时债务的处理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该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共三条,以下为该解释的具体内容: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
    2023-06-16
    105人看过
  •  离婚时如何界定夫妻已尽的义务?
    该段内容讲述了中国大陆夫妻离婚的相关规定。离婚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如感情确已破裂等。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没有履行夫妻责任或违反其他法定条款,对他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或与他人同居,他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没有履行夫妻责任,那么离婚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违反其他法定条款,对他方实施家庭暴力,或有虐待、遗弃等行为,或与他人同居的,他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般准予离婚。2. 夫妻一方有其他法定条款违规,能否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三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有其他法定条款违规,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夫妻一方如果有其他法定条款违规,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至于是否能离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无过错方无法证明对方有其他法定条款违规,或者无法证明对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损失,那么离婚请求可能会被驳回。但如
    2023-08-19
    85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界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一、民法典如何界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民法典规定,如果债务是夫妻双共同借的,或者一方所借,但事后经另一方追认的,或者一所借,但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都是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原则1、坚持男、妇女平等原则。这是基本原则,体现在共同债务的承担上,则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2、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虽然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如
    2023-06-17
    188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界定虚假债务,夫妻虚假债务怎么处理
    一、民法典如何界定虚假债务在没有产生债务行为的事实基础上,一方通过虚构债务、伪造债务凭证等行为产生的债务,就是虚假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虚假债务怎么处理(一)通知债权人到庭接受询问,首先明确告知
    2023-04-18
    83人看过
  • 具体如何让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纠纷?
    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纠纷由举债方举证,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案由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纠纷有哪些?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4、因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债务,不管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
    2023-07-26
    332人看过
  • 夫妻债务的含义是怎样的以及如何认定夫妻债务
    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时,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中一方对外借款,另一方事后追认均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该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涉案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法院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夫妻连带责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
    2023-03-07
    52人看过
  • 如何在夫妻之间分担债务
    夫妻可以自由约定如何承担债务,但是夫妻之间的债务约定分为内部影响和外部影响。(一)内部效力。只要表达了双方的真实意图,就没有欺诈或胁迫,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是有效的。(二)外部效应。所谓的外部效应就是从债权人的角度来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对于配偶的共同财产和配偶的个人财产可以说是一种或非关系。当然,也可能有共同的家庭财产。这时,通常会增加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财产,因此他们一起组成了家庭。财产。对于个人债务,法
    2023-08-17
    82人看过
  • 长期夫妻间如何界定可以离婚?
    女方被男方长期辱骂的,双方是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妻子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1、能。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
    2023-07-16
    396人看过
  • 夫妻间遗产继承数额如何界定
    夫妻中一方死亡遗产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一)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二)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一、法定继承人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3-03-28
    246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对外界具有效力吗
    夫妻一人债务不一定会对外界产生效力,夫妻双方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对夫妻的婚前或者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可以约定某一项债务归一方所有;但是这项债务的债权人必须是明知的,否则只能对夫妻内部有效。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一、不离婚和分割共有财产怎么办不离婚分割共有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处理,签订分割协议即可。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
    2023-04-12
    34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婚前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如何界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8
      夫妻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一般不用划分,谁欠的债务就由谁偿还。离婚时需要划分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自行协商如何偿还,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划分。
    • 夫妻离婚具体如何承担债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1
      1、夫妻离婚承担债务的方式:如果债务是婚前存续期间产生,且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由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共同债务,需要当事人共同承担,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如果债务是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
    • 2022年夫妻个人债务具体是如何确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1、夫妻个人债务的确定可以通过当事人提供的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证据进行,一般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间的债务纠纷如何解决啊,具体什么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理论界称为“家事共债”、“生活共债”,即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之债务,即使未经另一方的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该规定的主旨是夫妻之间“家事”可以相互代理,这里的“家事”指的是“家庭日常生活”之事。根据最高法民一庭庭长程新文答记者问,“家庭日常生活”指的是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种类的8大类,分别是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
    • 婚内具体如何界定信用卡债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3
      1、婚内信用卡债务的界定: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一方所负的信用卡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信用卡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基于双方的意思所负,那这笔债务就是夫妻的个人债务,配偶不承担偿还责任,由债务人用其个人财产偿还信用卡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