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岂能成为“侵权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9:40:35 173 人看过

试用期岂能成为侵权期

把试用期变成了剥削期,肆无忌惮地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记者近日调查了解到,这种情况,在天津市已经非常严重。

打工妹刘丽是第四次讨工资了,从经理办公室出来,她眼里噙着泪水。刘丽是河北省邢台人。去年7月她一人来到天津,很快就在南开区的一家海鲜餐厅找到了工作。刚来餐厅的时候,经理爽快地向她口头保证:每月工资400元,按月发。

当时也没多想。一个月很快过去了,工资没有兑现,但碍于面子,刘丽没有吱声;两个多月过去了,工资还是没着落。迫于无奈,刘丽提出工资的事。领班告诉小刘,餐厅规定有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作为保证金扣在老板那里。工作辛苦,工资低,还领不到,刘丽对这家餐厅失去了信心。让她没想到的是,打算辞工时,领班却拒不发放工资,并称这是店里的规定,试用期内辞工的不退保证金。

无奈之下的刘丽,只好到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面对劳动监察人员,这家餐厅的经理称,为了维持员工队伍的稳定,他们一直都这么做。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调查了双方的情况后告诉记者,根据有关法规,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依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530元。不准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双方没签用工合同,试用期不仅不存在,还得足额发放工资。按照刘丽的情况她随时都可以提出辞职,扣发工资和保证金是违法的。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求职者,吸取刘丽的教训,求职前一定搞懂相关法规和用工制度,别上了用工者的圈套。

有的用人单位把我们当成了廉价劳动力,有时候我们的利益即使受到损害也只有忍气吞声,而且这种现象并非个别。这是近日记者在采访时,几个有过试用期打工经历的外来工对记者的讲述。

据了解,天津河西区一家较有名气的饭店,一次便招聘了80名服务员、洗碗工以及收银员。招聘时宣布试用3个月,期满加薪。然而不到3个月,大部分招聘来的员工却被解雇了。这家饭店随后故伎重演,再招一批以补其缺。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利用试用期来盘剥廉价劳动力的做法,近来有增多的趋势。那些解雇员工的所谓理由大多来自招聘单位的苛刻条件,比如规定节假日不得休息、不得请假等等,至于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等更是无从谈起。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有相当数量的打工者都有过试用期被辞退或被欠薪的经历,却很少有人有维权意识。大部分人认为干这种临时工没必要签合同,嫌太麻烦;还有人说,需要维权的只是那种领不到工资的人,至于一些拖欠工资,或单方面变更协议的情况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没有必要把事情弄大。

近一段时期,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据群众举报或者用随机抽查的方式,先后对全市餐饮、服务等上百家用人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有七成单位存在超时加班、不执行最低工资、用工不签劳动合同、随意约定试用期等问题。据介绍,不少单位把对员工的试用期变成了剥削期。他们在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行业为了降低人工成本,利用求职者想急切上岗的心理,在劳动者试用期上玩花活。他们往往以试用为由,想尽办法延长员工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并在试用期快结束时找个借口把员工辞退,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有关人士指出:试用期的长短要与劳动合同期限相适应。如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和正常工作时一样的权益。

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数文化层次较低,就业压力大,因而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敢向相关机构举报投诉。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是因为当前劳动力供求关系失衡,供大于求。想干就干,不想(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干就走人。企业老板一句话,职工便不敢吭声。从职工方面讲,现在找一个饭碗不容易,权利被侵犯、被剥夺要都去较真,就算能讨回公道,工作岗位都丢了,也是得不偿失。据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人介绍,类似在试用期被辞退或被欠薪的问题,近年来呈上升趋势,特别是规模较小的个体、私营企业在招用进城务工人员时,通常采用口头协议,劳动者都是发生争议后才找到劳动保障部门求助。为此,他们提醒劳动者,口头协议难兑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有法律依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训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试用期相关文章
  • 银行收费岂能为所欲为
    提到收费,美其名曰“与国际接轨”,一说到服务,又强调“中国特色”。多少年来,百姓和银行打交道,从来就不曾爽过。银行界在当下掀起新一轮涨价潮,这颇让人疑惑。就好比说我们到餐馆吃饭,它的菜肴酒水的价格已经高于制作成本,则高出的部分其实已经包括一切服务费用了,如果再收取什么餐具使用费、桌椅使用费、服务员上菜劳务费等多项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法律界人士指出,在储蓄过程中,银行和储户之间到底是借贷关系还是服务关系,这决定了银行向储户收费的合法性。如果是服务关系,就意味着存款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始终是储户的,那么银行就不能利用存款放贷、然后再收取高额利息差获利。服务合同还意味着银行为储户资金提供理财服务,银行可以收费。但是银行无权从存款的放贷盈利中获取利润,贷款经营的利润只能属于储户——这是资本财产所有权原理决定的。银行在储蓄存款服务合同中一是可以收费,二是可以获取适当的佣金。但不能获取储蓄存款的放贷
    2023-06-07
    228人看过
  • 试用期不签合同不合法小心试用期内权利被侵犯
    今年9月,小张从一家国企跳槽到某私营企业。当初,该私营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称,进公司后马上签订劳动合同。上班后,小张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却称,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待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不知公司的这种做法合不合理?一般来讲,公司对新进的员工都有一个试用期,但该私营企业还有见习期,不知道试用期跟见习期有什么不同?以试用期为由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由于现在找工作比较困难,很多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利用劳动者的劳动法律知识欠缺,常用试用期来蒙人,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达到随时解聘员工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使员工手无凭据的目的。事实上,《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无论劳动合同有无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企业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企业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
    2023-04-22
    488人看过
  • 试用期不是白干期单独试用期不成立
    小王应聘到某酒楼当服务员,酒楼跟他签了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内免费试用,包吃包住。试用合格后再签正式合同,转正后工资为2000元。一个月后,酒楼以他在试用期内表现不佳为由,要求再试用一个月。可第二个月过后,酒楼以他在试用期内曾经打碎过一只杯子违反了酒楼规定(小王已以杯子市价的两倍做了赔偿)为由将他辞退。解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对于试用期试用单位的霸王条款没有涉及,因而使劳动者的试用期权利得不到保障。为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细化了试用期的具体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
    2023-06-08
    439人看过
  • 病重岂能成为医疗事故的托词
    家住西安北郊的王女士5月1号晚上因丈夫重病复发,马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被送到西安凤城医院后的第二天不治身亡,而家属认为死者抢救不过来的原因出在一袋没输完的血浆上。(5月5日陕西广播电视台)从目前来看,那袋没输完的血浆确实是没有争议的祸端。血浆无罪,问题当然就是出在输错了血型,明明是O型,却输进了A型,如此致命的错误,居然发生在医院,实在让人难以想像。遗憾的是,如此致命的错误,在院方那里却成了过失和失误。从字面意思来看,所谓过失,是指应注意的、能注意的,而未注意,而失误,则是指由于疏忽或水平不高而造成差错。无论是失误还是过失,显然都是在淡化院方的责任。病人需要输入什么样的血型,难道这还不值得注意吗?难道这是可以疏忽的吗?这是水平不高所致的吗?或许真的是当事医生疏忽责任所致,从法律责任来讲,完全可以认定为存在过失杀人嫌疑。如此大的医疗事故,作为院方,面对痛不欲生的家人,岂能用过失二字搪塞
    2023-04-23
    137人看过
  • “黑公司”岂能成为法律监管真空
    只因公司无证照、无经营资格,严栋宏等多名劳动者为讨要欠薪先后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人民法院申(起)诉,结果不是不予受理就是被驳回——非法经营者反而能够合法规避法律责任?日前,广东惠州劳动者严栋宏等人向记者提出如此疑问。严栋宏等人与无证照单位惠州精Y设计有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严栋宏先后向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该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申(起)诉,均被以申诉(诉讼)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劳动者为此向有关部门提出强烈不满。求职误入黑公司据严栋宏反映,今年年初,他在网上看到惠州精Y设计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广告,遂于2011年2月10日前往应聘。令人惊喜的是,公司董事长黄某与他一见如故,夸赞他是个难得的人才,于是立即任命他为业务部经理,主要业务是开拓装修业务。双方约定:公司包住不包吃,底薪为每月1800元,业务提成3%为此,严栋宏暗自庆幸自己进了一家好公司,遇到了一个好老板。谁知后面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令他
    2023-06-05
    305人看过
  • 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
    郑某于今年9月进入某公司从事产品销售,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只是约定试用期5个月,月工资为基本工资1600元加销售提成。本月初,公司给郑某下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自11月8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理由是郑某入职以来销售业绩很差,试用期内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那么,面对此种情况郑某可以提出哪些主张呢?法律人士介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必须在劳动合同中作出约定;试用期则是劳动合同的选择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但是,试用期不可以随便约定,要受法定期限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某公司与郑某约定的试用期5个月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本案中,由于所约定的试用期不成立,故该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
    2023-06-04
    390人看过
  • 境外旅游消费岂能成为被人“消遣”
    41岁的高先生本想去泰国好好感受佛教文化,却在途中遭遇导游提出的自费项目加价,一行19人不同意,结果被扔到郊外5个小时。无奈之下,他们只好求助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在大使馆的帮助下,19名游客才顺利返回宾馆。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提升,人们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在温饱得到保障的同时,国人越来越注重精神享受,出行旅游的人越来越多,中国公民境外游也成了一种流行旅行方式,更成为了世界旅游消费的重要部分。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游客需要的就是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毕竟花钱买享受不是买罪受。去年10月1日起,我国首部《旅游法》将正式实施,对规范国内旅游业市场,整治业内乱象起到很好的作用。而境外旅游市场多少也因此有些改变,毕竟面对一个人口众多,消费水平如此庞大的市场,对于他们来说中国就是一个最大的国外旅游消费市场。但要境外完全消除旅游业内弊端不太现实,这就要求我国旅游主管部门,在规范好国内旅游市场的同时,亦应加
    2023-06-07
    472人看过
  • 试用期的公司能只写试用期合同吗
    企业不能只签订试用期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一、试用期三个月后不转正怎么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规定,在试用期内职工不符合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试用期满,用人单位未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情况下,即可视为试用期合格,试用期也自动终止。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二、合同三年试用期怎么算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则试用期应该不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一
    2023-06-29
    412人看过
  • 能试用期说要重复约定试用期吗
    能多次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只要是用人单位不变,该用人单位就只能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一、劳动法什么叫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考核方式。并且同一个用人单位对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根据工作内容来衡量自己是否可以胜任,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试用期阶段来判定是否符合该岗位的职责要求。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延长试用期吗如果用人单位擅自延长试用期的,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则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为多久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
    2023-06-29
    377人看过
  •  试用期限为三年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时间限制也不同。合同期限为三年的,试用期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到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根据合同期限来确定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规定的时间限制。合同期限为三年的,试用期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到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与 试 用
    2023-09-20
    258人看过
  • 试用期不能一“试”了之
    孙某大学毕业后于2010年7月1日进入蒙阴县某公司从事电脑工作。当时,该公司负责人称:试用期1年,试用期的工资为每月800元,试用期满后双方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表现再提升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孙某虽感觉公司这样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还是勉强接受了这份自己喜欢的工作。2011年6月30日,该公司以孙某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等为由,口头将孙某予以辞退。孙某多次找公司协商未果,于是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该举报后,依据监察程序对该公司进行调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19条、第47条、第82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
    2023-06-04
    289人看过
  • 上海为“试用期”定规矩
    试图借试用期为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不法业主,今后将没有空子可钻。上海市新近颁布的《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对用工单位试用劳动力的期限作了明确规定。据了解,随着劳动力流动的日益频繁,一些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玩起了试用期的花招。他们往往藉试用为由,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更有甚者,利用求职者上岗心切的心理,拖欠、克扣员工工资,或以试用为名频频招募和更换人员,达到低价聘用劳动力的目的。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明确指出: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至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通知》,订立劳动合同是约定试用期的必备前提。用人单位与者单独签订的试用期合同,其所约定的试用期无效
    2023-04-22
    99人看过
  • 法定试用期期限是多久,试用期不合格能否延长试用期
    一、法定试用期期限是多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年>劳动合同>=3个月,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1个月;3年>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3年,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二、试用期不合格能否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
    2023-03-03
    368人看过
  • 试用期内离职有工资吗试用期为7天
    试用期7天内离职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试用期内离职工资结算试用期工资规定: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023-07-22
    10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试用期
    词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

    #试用期
    相关咨询
    • 试用期内员工对公司的侵权行为要怎么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在试用期受伤应该属于工伤,你们公司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进行赔偿。 而且你公司因为工伤叫你辞工也是违反法律的,你可以要求你公司给予你经济补偿。 可以,按照工伤标准赔偿。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 成都新政策试用期2300为多久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1、可以,法律只是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没有说试用期和正式工资不能一样。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试用期期间能否将试用期延长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2
      试用期期限届满后是不能够再延长的。 我国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的试用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否则违反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标准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不解除劳动合同,但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增加附加条件。
    • 销售试用期,说试用期是无提成为借口不出发提成,这合法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6
      销售人员试用期薪水各个公司千差万别,大致如下几类: 一、无基本薪水,有提成。 1、提成与其它销售人员相同。 2、提成较其他销售人员低。 二、有基本薪水。1、有基本薪水,且 第一个月无职责基本薪水, 第二个月起为职责基本薪水。有提成。2、有基本薪水,为最低基本薪水,试用期后调整,提成为最低提成,试用期后调整。基本薪水提成都随职位的提升而提升。 3、有基本薪水,有奖金。等等
    • 补偿能否作为试用期辞退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21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虽然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依法视同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违法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你两倍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