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债务能否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0:22:25 275 人看过

一、分公司债务能否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债务可以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

所以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总公司相关文章
  • 分公司债务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怎样承担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按照下列方式承担:一般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一、分公司负责人合同怎样签订按照正常程序:双方协议一致即可,《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
    2023-04-11
    438人看过
  • 总公司能否承担分公司的债务,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
    一、总公司能否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分公司的债务可以由分公司的财产承担,分公司财产不足的,以公司财产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二、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
    2023-04-18
    351人看过
  • 总公司连带责任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原告:×××,男/女,××××年××月××日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联系方式:……。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此致××××人民法院附:本起诉状副本×份起诉人(签名)××××年××月××日【说明】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条制定,供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用。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3.原告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写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在诉讼地位后括注
    2023-04-21
    56人看过
  • 分支机构无法履行债务总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一、分支机构无法履行债务总公司是否承担责任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分支机构无法履行债务的,总公司要承担分支机构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成立分公司的条件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2
    2023-06-17
    452人看过
  • 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一、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否承担连带责任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集团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其债务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设立全资子公司股东是谁设立全资子公司,总公司是唯一出资人,也是股东,根据相关规定: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全资子公司。2、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
    2023-04-20
    163人看过
  • 公司债务问题:分公司的连带责任如何规定?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可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有连带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经济上与总公司统一核算,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清偿;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要承担吗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要承担。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此外,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
    2023-07-04
    124人看过
  • 总公司债务是否应该由子公司分摊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各自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因此,母公司的债务,子公司不会承担。法人是否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法人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承担债务。公司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
    2023-07-02
    322人看过
  •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分立前后,债务的承担方式可能因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异。分立前,无特别约定时,分立后公司连带承担债务。但若有书面协议,则协议可能改变债务承担方式。分立后,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任一方连带承担。母公司不需承担分公司债务,除非侵害子公司权益。因此,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对债务承担方式具有重要影响。 在公司分立前,如果公司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债务应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公司与债权人之间有债务清偿的书面协议,那么这些协议可能会推翻法律规定,使债务的承担方式与法律规定不同。在公司分立后,如果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的任何一方请求偿还债务。如果分公司破产后,母公司不需要承担债务,除非母公司侵害了子公司的权益。总之,在分立前和分立后,债务的承担方式可能会因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如何转移与分担?
    2024-01-05
    218人看过
  •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
    案例分析:2000年7,**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他六家国内企业共同筹划建立**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本总额确定为2000万元,七家发起企业认购其中的1300万元的股份,其余700万无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同年10月,发起企业认足了1300万元的股份,其出资方式有现金、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由于发起人作为投资的厂房需要装修,因此,由发行人共同协商成立的**公司筹建处向**装潢公司洽购一批装饰材料,包括墙纸、保丽板、地毯、吊灯等和成套办公用品若干套,存款总计人民币97万元。双方商定**公司一经成立立即向**装潢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1周后,**装潢公司按约将货物运至筹建处指定的仓库。在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完成的情况下,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司等七家发起企业在当地报纸上发布招股说明书,进行公开募股。但4个月募股期限过后,仅募集到62
    2023-06-12
    274人看过
  • 如何承担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债务
    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备法人资格。两者之间的债务承担,具体如下: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以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2、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是企业法人管理的财产,或者属于企业法人的财产,分支机构可以偿还企业法人的债务;3、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一、注册分公司有法人吗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
    2023-04-12
    253人看过
  • 分公司合同责任承担是总公司吗?
    一、分公司合同责任承担是总公司吗?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二、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资料?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
    2023-06-02
    466人看过
  • 总公司是否有权利拒绝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偿还。总公司和分公司是一种所属关系。严格来说,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分公司,相关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经营不善,造成亏空破产的,分公司的债务将成为总公司的债务。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债务能否由总公司承担这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实践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第一,在小额诉讼中,尽管分公司为被告,只要得到公司的授权或者认可,分公司管理的财产又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时,不需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第二,只有当债权数额巨大或者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所产生的争议较为复杂,超出了分公司处置的权限时,应当将
    2023-07-02
    54人看过
  • 分公司承包合同签署后由母公司来承担债务责任吗?
    1、分公司承包合同签署后由母公司来承担债务责任。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2、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一、分公司可以交社保吗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是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也不能独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解决:1、将社保费发给员工,由员工自己购买社保;2、在总公司的注册地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
    2023-03-13
    249人看过
  • 对公司所有债务是否有权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人格否定的原则是一案一否定。否认公司人格的案件判决只对本案当事人有判决力,不适用于公司的其他诉讼。但生效判决确认的滥用事实可以作为后续案件的证据。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1)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缴出资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2)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3)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2023-08-18
    30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总公司
    词条

    总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 更多>

    #总公司
    相关咨询
    • 总公司的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有哪些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1
      总公司的债务能够由分公司承担。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部分,其财产属于总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因此,总公司的债务可以用分公司的财产来承担。
    • 公司税务错误交纳责任该由总公司承担还是由分公司承担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2
      总部承担分公司的税务责任。分支机构是总行下属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一切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 债务总公司在分公司中如何承担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0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公司人格被否定公司债务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9
      不是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如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人格否定的原则是“一案一否定”。否认公司人格的个案判决仅对本案当事人具有既判力,并不当然适用于该公司的其他诉讼。但是该生效判决确认的滥用事实可以作为后面案子的证据使用
    • 分公司的经营债务是由总公司设立的,总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分公司是总公司设立的,其隶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这一特点决定了其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分公司也无公司章程。根据该规定,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