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民法典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8:52:07 384 人看过

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申请,由法定的登记机关依法将不动产的客观状态和不动产上的权利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机关专门设置的登记簿的事实。我国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新民法典关于小三的问题

如果小三只是单纯的介入别人的婚姻,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当事人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但若小三对当事人构成了民事侵权的,当事人有权请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另外,如果小三构成重婚的,涉嫌重婚罪,可能受到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个:

1、客体: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

2、主观方面:明知或者故意;

3、客观方面:行为人具有重婚行为。

也就是说,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涉嫌重婚:1、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2、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的。

当事人认为对方涉嫌重婚罪,要提起诉讼的,应当依法提交起诉状。起诉方写好起诉状之后,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据等材料,到被告人经常居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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