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诉讼律师来说,庭审就像一个战场,这是不可避免的。来来去去。然而,一百个秘密和一些疏漏往往会导致战斗的兴起,但这些缺陷却在不知不觉中暴露出来。本文试图总结一些律师在庭审中最容易忽视的事情,比如发现那些海底暗礁
错误的证据
许多律师经常习惯于将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证据提交法庭进行质证,在法庭上提供证据时,不要考虑二手或第三手方案。由于他们没有事先从对方的角度思考和审查证据,他们往往在法庭上抓住对方某一证据的瑕疵,没有准备,陷入解释不清的被动局面。因此,在准备我国法院证据时应慎重考虑:
<P>1。所有证据都是必要的吗。每一个证据都对自己有利,而不是一把双刃剑吗?或者你可以根据证据的强度下订单并进行权衡。反驳证据应该在哪个环节提出
4。从对方的角度来看,你可以从自己的证据中找出哪些缺陷,以及如何处理这些缺陷。什么样的证据可以提供或不提供取决于法庭审判,尤其是另一方的陈述
过度自信或疏忽,证据不足
一般来说,律师根据自己的举证责任准备证据,并实现自己的证明目的。然而,律师自己对举证责任的判断与法官的判断有时存在差距。作为法官,法官希望所审理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判决没有困难。因此,法官总是希望律师能够充分、充分地证明他所主张的事实和观点。然而,作为一名律师,我希望减少工作量。如果我能提供更少的证据,我不想提供更多的证据。此外,获取和出示一些证据并不容易,这需要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因此,律师不愿意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现行的诉讼制度不提倡法官的权力主义,不能随意取证,现实也不能允许法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围绕事实取证。因此,最终,法官无法从律师提供的有限证据中推断,这是衡量法官判断水平和判决书撰写能力的一个很好的标准。因此,作为一名诉讼律师,我们应该考虑:
1对于我所主张的主张或事实,我们的证据是否已经用尽?证据链是否完整。对于难以获取或收集的证据,如何与法官沟通解决方案而不是放弃
3。如何回应法官进一步补充证据的请求?仅仅是反抗还是服从
我不知道如何处理法官当场提出的问题
有一个例子:
一位律师在法庭上要求终止合同。他谈到了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将如何不公平,以及履行合同的背景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等。法官问他一个问题:你主张终止合同的原因是基于公平还是基于情况的变化?他显然还没有准备好,回答时有点犹豫: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在庭审后的合议庭上,提出问题的法官说:律师显然不理解我的问题。它表明,公平意味着签订合同时存在不公平的情况,情况的变化意味着签订合同时没有问题,但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履行合同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继续履行合同的不公平。如果他在明显不公平的基础上选择终止合同,我们必须拒绝它,但是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我们可以考虑支持它。在最坏的情况下,他应该回答两个并列的问题作为终止合同的依据,而我们最好做出判断,而不是回答一个错误的问题。
法官在法庭上的调查不会无足轻重。法官的调查与他的审判思维有关。因此,作为一名诉讼律师,在法庭上应该:
1密切关注法官所说的每一句话,尤其是在事实调查过程中所做的陈述或问题(无论对哪一方),快速分析和猜测法官的审判理念和对证据事实的态度
2当法官向自己提出问题且不在准备范围内时,不要惊慌。首先分析问题的意图。如果你不确定你的意图,你最好不要正面回答。你可以用其他不相关的意见搪塞法庭,然后做充分的准备,然后用书面意见回答
3巧妙而准备好的回答可以帮助引导法官的思维,引导法官专注于向对方询问关键事实,为了达到攻击对方的战略目的
盲目发表意见
有一个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例,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施工方必须在5日内配合施工方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否则将承担500万元违约金。然而,项目竣工备案实际上是在补充协议签署两个月后处理的。针对这个问题,施工方的回复是,施工方提供的竣工备案资料存在虚假的工程造价,因此不同意盖章配合。直到两个月后,施工方承诺,这些数据将仅用于备案,而不是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将封存并配合其办理备案手续。在庭审中,需要核实待封存的资料和文件何时已送达施工方。根据一份通知,施工方已在签署补充协议一个月后将数据交付给施工方,请盖章并配合,但在法庭审理期间,施工方口头表示,该信息实际上是在签署补充协议后三天内提交给施工方的,但后来由于拒绝盖章,施工方发出了书面通知敦促施工方。针对这一声明,施工方的律师立即予以承认,并再次强调,该声明被拒绝,因为要密封的数据中的数据是虚假的。最后,合议庭最终得出结论,向备案部门报告的工程结算价格不是双方的实际结算依据,因为在补充协议签署前的其他会议纪要中已经说明,会议纪要中的结算价格与本案中施工方拒绝盖章的工程造价书中的数字一致,因为双方在签署补充协议之前已经知道并同意虚假成本,尽管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无法确立施工方必须等到施工方做出承诺后才能同意盖章的抗辩理由。由于施工方承认在签署补充协议后5天内收到信息,因此构成违约,并应承担违约金,施工方的律师过于自信,只能依靠他预设的辩护理念做出法庭回应。但是,如果信息是在补充协议签署一个月后提交的,则可以免除5天协议本身的限制。律师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他的疏忽导致了不利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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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判是人民法院采取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听取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运用法律展开辩论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判刑,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诉讼活动。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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