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后首开罚单按日累计罚110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7:11:15 184 人看过

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环保法》正在各地掀起环保风暴,目前已有企业尝到了违法的苦果。

来自重庆市环保局的消息显示,重庆已于1月20日开出了新《环保法》后首份按日累加环保罚单。位于重庆永川的重庆XX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精细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XX化工),因违法排污且拒不改正,被处按日累加处罚,共计罚款110万元。

媒体了解到,早在2007年修订《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时,重庆便在全国首创性地提出了按日累加处罚的理念;自2007年《条例》修正以来,重庆已先后对70余起拒不改正的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了按日计罚。

分析人士认为,在此前的《环保法》下,由于违法成本低,导致对相关企业的经济处罚并未取得应有的震慑及约束作用;新《环保法》下的按日累加罚款,能有效督促企业认真治理达标排放,而重庆的首份罚单,对企业而言则更能起到警示作用。

当地首份按日累加环保罚单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施行一个月后,按日累加处罚正在各地被热议。

近日,位于重庆永川的XX化工因违法排污且拒不改正,被该市环境监察总队按日累加处罚,共计罚款110万元。

媒体从重庆市环保局了解到,2014年12月23日,该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到XX化工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废水处理设施停运,且未向环保部门报告;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排污者必须保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该市环境监察总队于12月25日向XX化工送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否则将按规定实施按日累加处罚。

直到2015年1月5日,相关执法人员再到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仍未正常运行;同时,该公司在收到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送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也未在告知的期限内申请听证、陈述,重庆环保系统决定对该公司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5日期间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每日处10万元罚款,共计罚款110万元。

据重庆市环保局人士介绍,这是新《环保法》实施后,重庆开出的首张按日累加处罚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在按日计罚的实践中,重庆一直走在全国前面。2007年修订的《条例》便在全国首创性提出按日累加处罚的理念。

媒体查看《条例》发现,其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便规定,违法排污拒不改正的,环境保护部门可按本条例规定的罚款额度按日累加处罚。

上述重庆市环保局人士介绍,自《条例》实施以来,环保系统先后多次组织企业开展了专门的学习培训,截至目前,已对近70余起拒不改正的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了按日计罚。

我国在环保领域的立法并不少,但一直存在违法成本低的问题。重庆某环保组织负责人认为,在以前的旧法规下,无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多久,处罚力度都是一致的,导致不少企业宁愿被罚也不愿意配合整治,按日计罚则更具有实操性。

XX化工多次上榜

作为新《环保法》实施后重庆首个按日累加罚单的主角,XX化工在当地环保界也颇有名气。

XX化工一直是污染大户,属于重点监控对象。一名重庆环保系统人士表示,2013年10月,该公司位于丰都的蛋氨酸项目便因违法倾倒固体废弃物而面临环保诉讼。

重庆市环保系统相关资料显示,这已经不是XX化工收到的首份按日累加处罚罚单。该公司的丰都蛋氨酸项目擅自开工投产,违法排放废水、废气,外排废气严重扰民,在环保部门责令其改正违法排污行为后,该公司拒不改正,重庆市环保局遂对其从2013年4月1日至5月19日、5月26日至5月30日、6月20日至9月14日违法排污拒不改正的行为予以按日累加处罚,共作出按日累加处罚决定20次,累计罚款2860万元。

上述某环保组织负责人认为,按日计罚在制度设计上已比较优化,但制度要真正发挥作用,关键还在于执行力。按日计罚的不封顶、无期限对排污企业是一把利刃,同时对于环保部门来说也存在一定操作难度,毕竟不少企业对地方政府经济贡献较大。

媒体了解到,XX化工为重庆国资委旗下化医集团的子公司,而化医集团多年来一直在谋求集团资产证券化,此间还曾多次传出XX化工可能会注入旗下的渝三峡、建峰化工这两大上市公司平台的消息,而在重庆上市公司协会官方网站拟上市公司一栏中,XX化工也赫然在列。分析认为,其频繁传出的环保处罚对其资本运作也会形成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7: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环境行政处罚按日处罚制度是什么
    环境行政处罚按日处罚制度: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和督促排污者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等相关信息。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行政处罚的信息公开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相关的信息。其中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依法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二、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为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外汇局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外汇局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三、扰民投诉时间和声明怎么写噪音扰民属于违法行为,晚上22点至次日6点钟,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
    2023-03-23
    493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实施主体
    环境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环境行政处罚由以下主体实施(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以下简称环境行政机关)。县级以上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统一管理本部门的环境行政处罚工作。(2)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环境监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的环境监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其处罚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委托处罚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受委托的环境监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地方各级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罚款处罚的权限,适用如下规定:a.县级人民政府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1万元的罚款,报上级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b.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5万元的罚款。报上
    2023-04-01
    124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指环境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2.过罚相当原则过罚相当原则要求环境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就应受到环境行政处罚,而不能逃避行政处罚;所受处罚的轻重应与其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事实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一致,不能避重就轻。它也要求环境行政主体只有在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时,才能给予处罚,否则就不能给予处罚;所给予的处罚应与相对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一致,而不能畸重畸轻。3.责任自负原则责任自负原则要求违法环境行政相对人亲自承担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法律责任,而不能由他人代为承担。它要求环境行政主体只能追究违法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法律责任,而不罚及他人。4.一事不再罚原则它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对环境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环境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5.法律救济原则法律救济原则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在对环境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
    2023-03-02
    494人看过
  • 新《环保法》实施两月环境污染得到一定遏制
    被称为中国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已实施两个月。中国环保部2日介绍,通过严惩环境违法问题、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环境信息公开等方式,环境污染确实得到一定遏制。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某2日对媒体通报,新《环保法》自今年1月1日生效起2个月的时间里,各地环保部门综合运用新法赋予的执法手段,显示出特殊威力。据不完全统计,新法生效两个月,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罚款数额达72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部分地方环保系统执行新法力度大。如杭州市环保系统实施新法,一举端掉12个违法染色加工窝点,行政拘留26人;如深圳市XX有限公司偷排废水总磷超标近2000倍,环保部门查处后,查封、扣押排污设施,责令停产整治,并处罚款20万元。潘某指出,虽然新法规定了按日计罚等严厉的处罚措施,但解决违法成本低的弊病,不能仅仅依靠罚
    2023-04-24
    147人看过
  • 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
    (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2、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4)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实施。(二)授权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税务所可对个体工商
    2023-03-31
    485人看过
  • “最严厉”环保法实施年完善环保软件基础设施
    自费百万拍摄的《穹顶之下》,引发了无数人对于雾霾防治的思考。实际上,不仅仅是雾霾,随着水、土等环境污染现象频繁出现,人们的视野开始被各种环境问题所刷屏,环境保护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烈关注。今年初,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针对环境保护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完善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制度,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2015年也因此被定义为新环保法实施年。可见,在雾霾、水质超标等污染现象频繁发生的今天,环境保护已是刻不容缓的大事件。气、水、土等污染防治,一个都不能少数据显示,过去一年,我国3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中,80%未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特别是京津冀地区,大面积雾霾频繁发生。除了大气污染,水污染、耕地污染等现象也不容乐观,表现为环境质量差,例如水体富营养化、地下水污染、城市黑臭水体等问题,同时生态损失也比较严重。此外,由于
    2023-04-24
    26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环保污染处罚实施标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2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
    • 累犯累计加刑是按照多少加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5
      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 环境行政处罚按日处罚制度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7
      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该《办法》经2009年12月30日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3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2010年1月1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公布。《办法》分总则、实施主体与管辖、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执行、结案和归档、监督、
    • 环保法实施细则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环保法实施细则: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
    • 环境行政处罚按日处罚制度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4-12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经2014年12月15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适用范围、实施程序、计罚方式、附则5章22条,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排污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