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释是否视为执行刑期
犯罪分子假释期限届满后,才视为刑期执行完毕,如果假释期间,被撤销假释的,不能视为执行刑期,应该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五条【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二、适用假释对象条件有哪些
1、对象条件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2、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
(1)认罪服法;
(2)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
-
假释是否视为执行刑期,适用假释对象条件有哪些
444人看过
-
无期徒刑假释后可以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吗
259人看过
-
监外执行是否涵盖缓刑假释?
151人看过
-
假释考验期是否为刑罚执行过程的一部分?
300人看过
-
假释考验期能否看成是执行刑罚
328人看过
-
财产刑没有执行完的是否能假释
188人看过
-
假释是否是刑罚执行方式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6根据刑法 第八十五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
假释执行能否折抵刑期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51、假释收监是不能折抵刑期。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
缓刑和假释如何执行,缓刑、假释就是监外执行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8拘役:公安机关 管制、缓刑、假释执行机关:司法所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三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
一年半刑期可否假释执行?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061、假释必须要服刑过半才可以,也就是说九个月满就可以办理假释了。 2、假释的条件如下: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
强制执行假释是不是在执行刑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7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执完毕(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刑罚并没有执行)。 《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