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能否继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8:41:25 399 人看过

农村集体土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另行安排。

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依照第二章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

第二十条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

根据《六十条》确定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变更的,按变更后的现状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

(一)由于村、队、社、场合并或分割等管理体制的变化引起土地所有权变更的;

(二)由于土地开发、国家征地、集体兴办企事业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进行过土地调整的;

(三)由于农田基本建设和行政区划变动等原因重新划定土地的所有权界线的。行政区划变动未涉及土地权属变更的,原土地权属不变。

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第二十二条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

第二十三条乡(镇)或村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土地,《六十条》公布以前使用的,分别属于该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六十条》公布时起至1982年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止使用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属于该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

1.签订过用地协议的(不含租借);

2.经县、乡(公社)、村(大队)批准或同意,并进行了适当的土地调整或者经过一定补偿的;

3.通过购买房屋取得的;

4.原集体企事业单位体制经批准变更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继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继承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具相当的特殊性,设为农村集体土地,且为住宅用地,则: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精神,宅基地属于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审批无偿取得,类似于划拨国有土地,而对于划拨国有土地,《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最高人民法院法经(1997)18号函的复函》中明确认定“对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当事人自有财产”明确规定不属于个人,自然不属于个人遗产。因此,对于类似性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亦不能认定为遗产为宜。2、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均明确规定只有承包地的收益能继承,而承包只是表述为“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未赋予继承权。因而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没有继承权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的吗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出让土地所有权不可以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将土
    2023-07-05
    155人看过
  • 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3-14
    120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错误怎么办
    什么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错误怎么办?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由权利人申请并由村民小组代表指界并签名盖章后予以确权及登记发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后属国有土地,不应再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如出现错误登记,应当予以纠正。一是由权利人持权利证书主动向
    2023-05-05
    236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子女无法继承农村宅基地?
    1、子女户口迁入城市现在,随着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农村子女选择到城市买房居住。一旦子女将户口迁至城市,便不再享有父母土地的继承权了。2、女儿出嫁后,女儿便不能继承父母的土地土地是家庭承包责任制,也就是说土地是根据户口而定的,女儿出嫁后,户口已经迁至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说,女儿出嫁后可以跟随丈夫一起继承公公婆婆的土地承包权,但是,却不能继承自己父母的土地承包权。土地确权后什么情况下农村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一、与父母共同生活且子女为村集体成员的,即使已经自立门户有了一处宅基地,也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这种情况农村土地确权予以确认。二、虽没有和父母共同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也可以继承,但继承后无法重新申请宅基地。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本次确
    2023-04-16
    21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能否办不动产权证
    农村集体土地能办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是指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合二为一,已注明房产座落、宅基地权属明确的,可以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一、90年代的房子要办房产证怎么办一、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暂无政策办理。二、持有土地使用证的,在房屋基底不超用地红线的前提下,可凭以下资料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必选)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必选)3.不动产权证书(含土地使用证)(原件)(必选)二、什么是不动产证,主要有什么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给权利人颁发的统一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是重要的不动产权属来源材料,是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必备材料,能够辅助登记机构审查登记的内容,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此外,《不动产权证书》的内容根据登记簿的记载填写,如果证书和登记簿记载不一致,除有证据证明登
    2023-04-07
    143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土地的承包权归谁?
    农村家庭承包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给被征收土地的家庭承包户。一、关于征地补偿款的法律规定土地征收是一类国家进行相关建设或使用的一类行为,相关的被征收者可以得到我国的相关补偿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部分。其中,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土地所有人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收所进行的物质补偿,补偿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承包地上的生长物的补偿,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人的土地投入和收益损失给予的补偿费用,体现的是补偿性特征。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它体现的是补助性特征。二、土地承包最长可以承包多久? ?土地承包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
    2023-03-29
    17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农村承包土地是否需要农村土地确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6
      承包的土地,可以是村委会发包的土地,或者是以其他形式(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或者以土地流转形式承包的土地等。土地确权的土地,则属于二轮土地承包时,由发包方依法发包给承包方的土地。
    • 农村集体土地赔偿款,村集体土地款能否分割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5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地面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配置补助费必须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配置的人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配置的,配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的其他部门配置的,配置补助费不需要支付给配置部门的统一配置的,配置补助费支付给配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21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
    • 城市能否继承农村土地经营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
      不能,因为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是以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用益物权是农户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通过合同方式、无偿取得的一种财产权。因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限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享有,这种财产权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因此,它不具有可继承性。所谓承包土地“生不添,死不去”。若承包人死亡,作为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下,因为耕地不属于该户的私有财产,其承包经营权不允许继
    • 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怎么继承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08
      首先,土地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其次,土地承包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