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能否出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2:30:42 128 人看过

农村集体土地能否出租?第七十三条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对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违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民事方面,你的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房的除外,或者利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乡(镇)、村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前款所称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17: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村集体是否可以收回
    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但征收不是无偿的,更不能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2、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3、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拆迁的,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被征收方不履行协议的,征收部门可以强制拆除,对于违法的建筑,可以不给予补偿而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
    2024-05-03
    283人看过
  •  企业能否将集体土地用于出租?
    集体土地租赁需遵循相关规定进行程序。需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请注意,未经合法程序租赁集体土地的行为是无效的,承租权不受法律保护。您可以租赁,但需遵循相关规定进行租赁程序。因为我国法律对集体土地的出租行为是严格限制的,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租用集体土地的,也必须先行征用并转为国有土地后,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租用手续:(1)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块状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2)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3)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有关部门颁发的注明“土地租赁”的房地产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租用土地应当严
    2023-10-28
    150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租用建房是否涉嫌违法?
    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违法。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要建房必须先办理宅基地使用手续。经过合法手续的才可以办房产证。乡镇住用地的土地证有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另一种是城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证明对这块宅基地有使用的权利,没有针对房屋的证件。农村宅基地上盖房需要经过审批,只有这个批示可以证明是合法建设的。吊车租用协议书<p>承租方(甲方):_________</p><p>出租方(乙方):_________</p><p>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p><p>一、吊车类型及数量:_________;施工地点:_________;施工内容:_________;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2023-07-06
    179人看过
  •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出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一、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使用权可以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吗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一、建设用地可以出租使用权吗可以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
    2023-03-11
    267人看过
  • 汕头农村集体土地能否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集体土地能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答: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但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可以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并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老的房产证需要更换为不动产证吗?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权利人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将原有房地产权证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所以,老的房产证不需要更换为不动产权证书。
    2023-05-30
    140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能给多少钱?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能给多少钱?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5、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
    2023-06-08
    22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未到期集体能否收回
    一、农村土地承包未到期集体能否收回当承包土地的合约尚未期满,却遭遇村集体执意强行回收该土地的情况时,承包方有权选择与相关方面展开友好而善意的磋商。然而若磋商无果,承包方必须采取法律行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裁定对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则是什么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土地承包
    2024-04-08
    86人看过
  • 租赁农村土地能否建房
    如果租赁的是农村土地的话,不可以建房。个人租农村大块地不可以修路建房,未经行政许可的建房属于违法建筑。如果租赁的是城市土地的话,可以建房。我国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方式,依法支付出让金或转让金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然后需要到相关部门拿到建设批文,在符合国家关于你所建设的房屋所要求的其他手续的情况下,就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了。一、开发商只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危害?开发商只有土地使用证有下列危害:1.土地性质不合法。这个情况一般是小产权房。2.土地使用权不合法。有的楼盘已具备入住条件,也有规划、施工手续,却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这个情况下也是不合法的。其原因主要是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因而不能按正常手续进行销售。3.工程建设手续不合法。有的项目,规划、施工手续有瑕疵,没有规划证和施工证,即是违法建筑。这种情况下,建房就不合法,当然卖房也是非法的。4.
    2023-03-22
    183人看过
  • 在农村租用集体土地建房是否符合规定?
    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是违章建筑。除了在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上新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外,在租用土地上建房是违法的。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土地在城市的属于国家所有,在农村的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租赁的土地上建的房子,如果没有以正式的审批手续,那其占用的土地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农村集体土地租用长期使用是多久一、农村集体土地租用长期使用是多久1、农村集体土地租用长期使用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土地租用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土地租用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
    2023-07-04
    168人看过
  • 农村土地出租是否免个税
    需要。个人所得税,农民流转土地,取得土地租金,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的财产租赁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房租租金个人所得税怎么算房屋出租时,需要缴纳的税赋项目及税率如下:1、房产税: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次月起缴纳房产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比率缴纳。5、印花税: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口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6、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
    2023-06-19
    211人看过
  • 户籍不在所属村庄,能否申请农村集体土地?
    一是原籍在本村,依法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后,户籍迁出的,只要没有其他居所,原有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二是依法继承,但继承的只是宅基地的地上物(即房屋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绿植等),法律意义上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使用权)。但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享有房屋等地上物的使用权,也就是说你也可以居住使用,但是不得重建、新建,只能对原有地上物进行修缮。农村户口分户后可以申请宅基地吗农村户口分户后可以申请宅基地。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可以申请宅基地。虽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建新未拆旧等多种原因,很多家庭都存在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准等问题。对于宅基地面积超标准的会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中注明,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
    2023-07-05
    228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有哪些规定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
    2023-04-16
    432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
    2024-05-12
    487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要满足的条件
    一、农村集体土地租赁要满足的条件可以租赁,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租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财产权利。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集体土地财产四至界线和所有权人的权属登记,不登记则土地财产权利不成立,也不受法律保护。二、农村集体土地出租程序《土地租赁合同》规定程序办理租用手续:(1=一)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块状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二)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2022-04-23
    39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农村集体土地赔偿款,村集体土地款能否分割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5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地面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配置补助费必须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配置的人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配置的,配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的其他部门配置的,配置补助费不需要支付给配置部门的统一配置的,配置补助费支付给配
    • 农村集体出租土地怎样办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9
      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协议书(范文))甲方:乙方:甲方为发展地方经济,带动农村人口就业,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位于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亩。 三、该土地租期为年,自年月日始,年
    • 农村能买卖集体土地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宅基地不能卖的。除非是同村的吧,不然卖给人家也拿不到证的。
    • 农村房屋是否是集体土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5
      农村房屋能否遗赠他人呢?如果有房产证,那就可以,没有的话,也就只可以公证而已,根据问题而言是可以遗赠的
    • 农村土地出租,农民能出去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8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的具体内容如下 应该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方式;(五)流转土地的用途;(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