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人是否应对劳务分包施工人员的意外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9:13:27 214 人看过

劳务分包的施工人员发生事故时,总承包人是否要承担责任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总承包人与无资质的施工组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无效的理由我在前面已经作了详细阐述,这里不再重复。依据《建筑法》第四十五条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总承包人应该对施

劳务分包的施工人员发生事故时,总承包人是否要承担责任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总承包人与无资质的施工组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无效的理由我在前面已经作了详细阐述,这里不再重复。

依据《建筑法》第四十五条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总承包人应该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如果是因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建筑法》第45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也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对于劳务分包的施工组的生产安全,总承包人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如果劳务分包合同是有效的,并且明确了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约定了劳务分包人应该对自己的施工安全负责的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那么应该由劳务分包人来承担主要的责任。而现在问题中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对于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应该由总承包方来承担责任。

司机醉驾肇事乘客是否要承担责任

如果乘客明知司机醉酒驾驶,仍搭乘事故车辆,对其自身的安全亦持放任态度,对损害的后果亦有一定的过错,对事故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因此,即使你没有酒后开车的行为也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2)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3)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必须分包么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必须分包么不必须分包。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均可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也可以进行专门合法的转包与分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
    2023-06-04
    227人看过
  • 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能否分包给劳务公司
    1、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能否分包给劳务公司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不能分包给劳务公司。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单位不得承包建设工程。发包人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工程分包需要符合合同约定,工程分包的承包人需要是有资质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人将承包的建筑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人以分包的名义将承包的建筑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人可以将部分承包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但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设工程总承包方按总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负责;分包商按分包合同对总承包方负责。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商将承包工程分包出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23-05-07
    115人看过
  • 劳务外包是否由个人承包
    一、劳务外包是否由个人承包劳务外包主体可以是个人。如果单位是把劳务外包给个人完成,那劳务外包合同是能和个人签订的。如果单位是把劳务外包给某某单位完成,那劳务外包合同应当是与对方单位签订,而不是与对方的个人签订劳务外包合同的。二、劳务外包的好处1、管理规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承包方负责托管人员的相关事务,并向其提供有关劳动方面的咨询,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承包方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可以有效为企业规避用工风险。2、成本低廉,提高企业效益。通过外包,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办公费用,降低企业软硬件资源支出,免去企业管理者相关人事管理流程中大量机械重复性的工作,使管理者能投入到其它能使企业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动中。3、服务全面,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承包方为托管人员办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续,免除了员工的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对企业的责任心增强,更具工作热情。三、
    2023-06-15
    403人看过
  • 劳务分包工人受伤总包有没有责任
    一、劳务分包工人受伤总包有没有责任如果分包单位没有合法资质的话,总包要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二、劳务分包工人受伤总包需要赔偿的费用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
    2023-12-20
    480人看过
  • 工程总承包是否等同于施工总承包
    法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同于施工总承包吗律师回答:不是。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
    2023-08-16
    275人看过
  • 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是否必须是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之一。世界公认的FIDIC合同条款中,设计-建造合同(Design-Bild,简称D-B)方式和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合同(Engineering、Procrement、Constrction/Trnkey,简称EPC/Trnkey)方式,均属于工程总承包方式。法律咨询: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必须是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吗?律师回答: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
    2023-05-04
    84人看过
  • 分包商和总承包商应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咨询:分包商与总包商对分包工程应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体系。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强的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危险和火灾;有条件的,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可能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造成破坏的,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地下管线信息,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施工现场的各种粉
    2023-05-07
    127人看过
  • 老板是否应对私人打工员工总生病负责?
    在私人老板打工生病住院,劳动者可以依法享有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合法的病假工资,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在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私人老板欠工资不给怎么办协商不成可以去进行劳动仲裁。1、叫老板写欠条,注明有多长时间的工资没有发,每天多少钱一共多少钱都要写明白,免得以后要工资时没有凭证。2、软磨硬泡和老板要,多说小话,比如没有钱生活了,孩子念书需要钱了等等,说的可怜一些,只要老板给钱就行。3、如果老板欠很多人的工资,大家要团结一致一起到老板的办公地点要,特别是老板在谈生意的时候要,因为老板不能在客户面前丢面子,一般会给钱息事宁人的。4、采取停工的办法让老板发放拖欠的工资,老板不能看着自己的公司停产,所以必须解决工人工资的问题。5、知道老板住在哪里可以到老板家里要,
    2023-07-04
    267人看过
  • 劳务分包是否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劳务分包施工必须按分包合同中的质量约定组织施工,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施工部位的质量负责(一般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由劳务分包方负责,砌砖等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不由劳务分包方负责)。砌筑墙体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由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一般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砌筑班组负责返工、返修,但因水泥不合格造成质量事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劳务分包的缺陷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并没有详尽的规定,仅有建设部的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但截至到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仍然存在诸多不完善的方面。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规范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议在《建筑法》的修订上,充分肯定劳务分包的法律形式,明确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劳务用工制度,严格禁止"包工头"承包劳务工程。2、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规范建筑工程劳
    2023-07-02
    107人看过
  • 建筑工程分包是否应该由总承包人履行扣缴义务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我单位就是一家从事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的单位,我们从事分包建筑工程所涉及的营业税是否仍应由总包方履行扣缴义务?律师解答:首先,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删除了旧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关于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其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2009〕61号)也废止了“建筑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以及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也就是说,从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从事建筑工程劳务无论是否实行
    2023-06-15
    319人看过
  • 总承包方对建设工程分包是否应履行扣缴义务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营业额为取得的价款总额和价款外支出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价款后的余额。我公司从事建筑工程分包业务。建筑工程分包涉及的营业税是否仍由总承包方代扣代缴?律师的回答:首先,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删除了原《建筑安装业分包、转包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其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部分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2009]61号)也取消了“建筑业采用总承包、分包方式的,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工程,为建筑业提供应税劳务的,或者未在劳务发生地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的,应当缴纳税款主管部门可以为建设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营业税,无论工程是否分包。也就是说,从2009年1月1日起,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实行分包,都应当按照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
    2023-05-07
    320人看过
  • 包工头对工人工伤是否负责
    需要负责。劳动法上的工伤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包工头在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不应适用关于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的规定认定为工伤。一、确认劳动关系单位注销后怎么做好本人单位注销之后劳动关系的确定: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2023-03-02
    73人看过
  • 装修工人外包受伤,负责人是否需承担责任?
    如果是工人自己不注意,受了伤,那么可以按照如下处理:一、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二、包工头是实际的雇主,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至于你们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对于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三、包工头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包工头没有装修资质,房东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包工头有装修资质,房东就不承担责任。装修工人受伤包工头和业主谁负责一、装修工人受伤包工头和业主谁负责1、装修工人受伤包工头和业主谁负责,要看装修工人和业主之间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分别是:(1)如果业主家里装修找的是有资质的装修公司,那么业主和装修工人之间的关系就是承揽关系,那么装修工人在施工期间受伤,业主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装修工人是属于工伤,所以这个是由装修公司来负责的;(2)如果业主家里装修找的是有资质的施工队,那么装修工人受伤业主也是不用负责的,由包工头承担责任和赔偿。2、法律依据:《
    2023-07-10
    365人看过
  • 谁来承担劳务外包人员工伤事故的责任
    一、谁来承担劳务外包人员工伤事故的责任法律角度劳务外包工人工伤责任归属是可要求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一起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用工单位负有保障劳动安全的义务,用工单位需要负担主要责任。同时员工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有何区别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2.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4.结算费用的方式不同。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
    2023-11-13
    3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劳务分包中遇到事故施工总承包人要负责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14
      总承包人应该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如果是因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 的工程人员的意外伤害总承包人需要负责任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4
      总承包人应该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如果是因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 分包商非意外死了人总包要负责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5
      非工伤造成的意外伤亡,用人单位应按非因工死亡的标准支付相应的待遇的,法律依据参考如下:《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
    • 施工合同中总承包人对分包人结算完毕,对次承包人不承担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工程合格并验收完毕),结算完毕,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人对其施工范围内容有约定的保修责任,如果没有保修,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则可认为总承包与分包合同已经圆满完成,双方不再有任何责任和义务。有一种特殊情况例外:本工程如果以后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是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检察院可以依法对施工者进行追责。这也是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的缘由。
    •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业务负责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施工任务必须由依法取得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接,施工任务应符合其资质等级许可业务范围;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国家法律规定了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赋予了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权力,明确了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