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代理人指哪些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5:30:26 326 人看过

一、税务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哪些人

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复议参加人。

申请复议的人或组织是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具体是指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他税务争议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复议;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复议;有权申请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复议。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或者组织,经复议机关批准,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复议。

二、行政复议性质

(一)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审查行政复议,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二)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

(三)行政复议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行政救济包括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

三、行政复议基本原则包括什么

行政复议基本原则包括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0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有哪些?
    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指对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或其他组织。具体而言:申请人对税务机关的税务具体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则该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申请人对税务机关的派出机构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该派出机构是被申请人;申请人对扣缴义务人作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申请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的被申请人;申请人对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作出的代征税款行为不服的,委托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申请人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被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2023-04-24
    170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享有哪些权利?
    依据《行政复议法》,并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具体规定,纳税人在申请税务复议以及在复议审查过程中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口头申请复议的权利。《规则》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二、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的权利。《规则》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三、对规范性文件一并提出审查申请的权利。《规则》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规定不
    2023-02-26
    88人看过
  • 经行政复议机关批准,参加行政复议或者委托代理人,由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三款: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该条第五款: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一、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公民
    2023-03-13
    271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范围有哪些?
    一、税务行政复议范围有哪些?第十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一)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三)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四)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五)行政处罚行为: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六)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1、颁发税务登记;2、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行政赔偿;4、行政奖励;5、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七)资格认定行为。(八)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2023-04-24
    108人看过
  • 行政复议可否代理委托人参与行政复议的?
    被告可以委托代理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其特征主要有: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
    2023-02-24
    464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申请或参加税务行政复议?
    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纳税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具体是指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与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注:纳税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2023-04-24
    28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人民税务局行政复议代理人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一般授权委托书只授予代理人代为进行行政复议程序的权利,而无权处分实体权利。在委托书上只需写明“一般委托”即可。特别授权代理,还授予代理人一定的处分实体权利的权利,如放弃、承认、变更行政复议请求、进行和解、提出、放弃、承认、变更行政赔偿请求等。特别授权要对所授予的实体权利作出列举性的明确规定,否则视为一般委托。
    • 税务行政复议代理人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3
      申请人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其从事税务行政复议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申请人)的名义参加税务行政复议活动,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复议活动。 (2)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参加税务行政复议活动,超越代理权限所作的行为,对被代理人没有法律效力。 (3)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参加复议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4)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活动以保
    • 行政复议代表人可以是指哪些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26
      看了你的问题做如下答复: 行政复议法虽然没有规定具体的法律推选不出来的法定代表人的处理方法,答案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类似的规定中推理出来的。像这样的题目只要行政法或者行政复议法没有规定的,民事诉讼法有规定的,那么就类推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满意求接受。
    • 行政复议代理人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2
      行政复议代理人的类型 (1)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代替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复议的人。按照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法定代理人一般为被代理人的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养子女)、监护人等。 (2)指定代理人是根据行政复议机关的指定,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复议的人,通常适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
    • 行政复议中的代理人指的是哪些意思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6
      作为行政复议代理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行政复议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到行政复议当中,而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行政复议活动。 二是,行政复议代理人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活动,他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活动的法律后果,包括对被代理人有利的以及不利的法律后果,都由被代理人承担;但如果代理活动超出了代理权限范围,对超出代理范围的部分,应当由代理人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行政复议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