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摊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16:11:39 478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在各种情况下的摊销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构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构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计提的累计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里。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5、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6、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7、企业取得的建筑物的时候购买价款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但是这个价值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随同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以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会随着这个固定资产计提折旧。8、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那么要计提摊销,当月增加当月开始计提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计提摊销。(无形资产章节讲到的需要计提摊销的情况)9、企业单独计价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那么不需要计提折旧。什么叫摊销摊销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减少当期利润,但对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常见的摊销资产如大型软件、开办费等无形资产,它们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为公司业务和收入做出贡献,所以其购置成本也要分摊到各年才合理。所以,土地使用权摊销是指在以上情况下发生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可否摊销?
    一、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可否摊销?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摊销,土地使用权是独立取得的,应该纳入无形资产科目,按使用年限摊销,按50年摊销。但是建筑物,例如写字楼,是按20年提折旧摊销。《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也规定:无形资产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是什么?(一)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土地转让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证(正本);3、原土地出让合同书或原土地转让合同书(复印件);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或者赠与书(经公证),或交换协议书,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经生效
    2024-01-20
    75人看过
  • 免税情况下的土地使用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哪些情况下企业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
    2023-07-04
    10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一、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土地使用权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或者其他业务成本)。自己用的办公楼,计入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管理费用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二、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但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三、土地使用权能不能摊销(一)购入或者非货币交换得到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比如购入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就决定建成之后的建筑
    2024-03-26
    468人看过
  • 在没有租金的情况下使用土地时,谁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由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受托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全体缴纳当事人。第二,哪些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公园、名胜古迹、寺庙、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用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铁路、机场、港口、车站、交通、水利管理用地,农林牧渔业用地,水果生产基地、个人非经营性建设住房用地等免征土地使用税。为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批准修缮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地,给予10年的免税。根据税法规定,建筑业企业可享受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包括:(1)经批准复垦重建的土地和废弃土地,自使用当月起5年至10年内免税。复垦复垦用地和废弃重建用地,根据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税务局确定,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期限内。(2)企业举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的
    2023-05-08
    10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划拨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办理手续
    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何种情况下应当办理出让手续《划拨土地使用者暂行规定》第四条有下列行为需要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入二级市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出让闲置土地的全部或者部分划拨土地使用权;二是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或者部分与地块内的地上建筑物一并出让;三是因未履行抵押合同将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后,转让土地使用权;四是建立合营企业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他人合伙取得房地产分配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以其他形式转让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第七条土地使用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需要将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租入二级市场的,必须办理土地租赁手续:。将划拨的全部或者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出租;
    2023-05-02
    490人看过
  • 企业土地使用权摊销如何计算
    根据关于企业土地使用权计提摊销的处理规定:1.按《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一般企业购进土地,做无形资产入账核算,按规定期限进行摊销;2.房地产开发企业购进土地使用权用来建造对外出售房屋和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合并核算。3.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上述规定,结合企业的性质进行核算:(1)假如是一般企业,则做无形资产处理,按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的规定时间摊销;(2)假如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来开发出售的房产,则是将土地出证金及契税等计入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竣工后作为存货出售,出售了不用计提摊销和折旧费用。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1、土地使用的出让是以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分离为基版础,国家权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地位不变。而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取得一种独立的财产权利,包括所有权中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程度的处分权(如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与土地所有权相分
    2023-02-28
    218人看过
  • 企业购入土地使用权如何摊销
    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构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构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计提的累计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里。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5、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6、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2023-06-18
    30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摊销计算有残值吗
    土地使用权摊销是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无形资产一般无残值,按年限平均摊销。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应当别开进行摊销和折旧。(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各自算各的,当成两个不同的资产处理)例外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土地使用权计入所建造的房屋成本。企业外购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确实无法分离的,将土地使用权按固定资产处理。一、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入帐后,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一般为70年,你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规定的使用起止日期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应当将尚未摊
    2023-02-18
    246人看过
  • 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摊销财税
    土地使用权摊销财税处理案例A公司2002年1月取得一宗土地,土地价值100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50年,2007年1月在该土地上自建厂房,建造成本500万元。2009年1月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土地由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已知厂房使用年限20年,残值率为5%。对于在房屋建造前、建造期间、建造后以及房屋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四个阶段应当如何进行土地使用权摊销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分析】目前,在会计核算实务中,企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两者对于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存在差别,相应的对于税务处理会有所不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2023-05-04
    242人看过
  • 一般人格权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一、一般人格权在什么情况下使用?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一般人格权在他人存在着侵犯人格权行为的情况之下使用。不满足以下三个要件则不构成人格侵权:(一)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二)加害人存在主观故意;(三)受害人实际遭受了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二、人格侵权要考虑哪些因素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侵犯人格权是属于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侵权人需要承担侵权的责任。三、人格
    2023-12-15
    32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国家征用集体土地使用证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根据这个规定,政府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包括集体土地,对集体土地征收后,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收缴注销,等该地块拍卖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有何用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做作用: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3、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
    2023-08-06
    31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办土地使用证收费标准
    办理土地使用证一般需要收取工本费、契税、印花税。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取得土地使用证需要一定的流程,一并需要一定的费用。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咋办更改集体土地使用证,需要由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以及土地权属材料。农村村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村民表明自己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二、土地证的作用有哪些?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2、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3-03-24
    8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5、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一、房产税要怎么征收房产税的征收方法如下:一、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二、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二、如何确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房产税的纳税义务:1、纳税
    2023-06-26
    291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实际使用人在哪些情况下应缴纳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一、个人要交土地闲置费吗土地闲置费是指向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照规定动工建设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的闲置土地的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向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2023-04-07
    38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确权时什么情况下土地不能使用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30
      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认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下列情形不得登记发证:如通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擅自村改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转让或出租非农业建设集体土地,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住房等非法土地。
    • 在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土地使用证与分家协议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10
      不需要土地使用证与分家协议的情况是: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 在哪些情况下企业需要交土地使用费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30
      企业通过出让方式拿到国有土地的要缴纳土地使用费。取得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以拍卖、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即一次性买断该块土地若干年的使用权;另一种方法是以租赁或按月缴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这两者都需要缴纳费用。
    • 土地使用权是否一定要摊销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13
      1、土地使用权是独立取得的,应该纳入无形资产科目,按使用年限摊销,按50年摊销。但是建筑物,例如写字楼,是按20年提折旧摊销。 2、《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 3、新《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也规定:无形资产科目
    • 农民在什么情况下才有权要土地给他人使用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4
      农民对土地只有承包权,没有所有权,农民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转让承包权,但无权对土地所有权进行买卖,是无效行为。如果是政府依法征收,是合法的。法律依据:《土地法》第七十三条处理: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