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诉讼时效中断主张权利的对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9:40:21 323 人看过

只有当事人才可以成为申请诉讼时效中断主张权利的对象,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民法典》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有以下条件: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

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这种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没限制(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只要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相对人,并于事后能证明。包括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提出催告。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指权利人的相对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的行为。同意履行义务的形式,无特别要求。关于义务人的同意应当注意以下四点:

1)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2)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摘取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4)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其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其中断。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

4.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当事人主张利息本金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一,当事人主张利息本金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二,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1)权利人之请求,指的是权利人于诉讼外向义务人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权利人提出请求,使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消除,诉讼时效也由此中断。关
    2023-06-27
    346人看过
  • 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和向非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
    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和向非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权利人主张权利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但权利人主张权利必须向债务人主张,且这种主张权利的意思必须到达债务人;否则,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因为诉讼时效制度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此权利主要是指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的权利,因此可以说,诉讼时效制度所支持的仅是权利人的司法保护请求权,而非债权本身。当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因债务人躲债、下落不明等原因,客观上不能到达债务人时,表明权利人的权利目的能否实现已经受到严重威胁,此时若权利人仍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说明权利人怠于行使该权利,因此,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不能到达债务人时,仅有权利人主观上未放弃权利的意思,诉讼时效不能中断。当权利人向非债务人主张权利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诉讼时效不能中断。权利人向债务人的保证人、代理人、财产代管人、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主
    2023-06-14
    107人看过
  • 向次债务人(乡政府)主张权利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次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乡政府)主张权利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案情]2000年3月19日,李洪向刘国借款3万元并由林坤提供担保,2002年10月林坤偿还了此笔借款。此后,林坤一直未向李洪催收该款,但每年都找欠李洪工程款的乡政府要求扣款,有关人员均告知林坤该款与乡政府无关,应走司法途径解决。2007年3月林坤诉至法院,李洪答辩称因双方有其他帐务未清算故林坤一直未向其催款,本案已超诉讼时效。[分歧]本案在审理中,主要分歧在于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第一种意见认为,债权人林坤从未直接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乡政府也多次告知与政府无关应走司法途径,故其于2007年3月起诉早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诉求不应受支持。第二种意见认为,林坤自2002年起一直不间断地向李洪的债务人主张债权,要求从政府的欠款中扣划,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故李洪的诉求应予支持。[评析]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第一,债权人主张权利不应回避债
    2023-06-05
    280人看过
  • 业主可以有哪些诉讼主张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房人可以通过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业主领取开发商为其办好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后仍然可以追究开发商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责任,但必须在自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2年内,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否则,超过诉讼时效则会丧失胜诉权。一、开发商迟延办理房产证业主怎样维权一旦遇到因为开发商方面原因造成无法办理房产证或延期交房等现象的,购房者可
    2023-03-18
    7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哪些权利是可以申请的
    在行政诉讼中,要求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是依职务作出了具体的行政行为,导致行政相对人部分或者认为侵犯了合法权益的,那么才能提起行政诉讼。若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仅仅是在日常生活中,比如其配偶要与之离婚,这种情况下还是按照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行政诉讼怎么维权受侵害的当事人利用行政诉讼进行维权的方式是向法院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抗诉,或申请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等措施。
    2023-02-17
    326人看过
  • 主张索要物业费诉讼时效中断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司法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大多会向法院提交“催缴通知书”,以证明其向业主主张过物业管理费。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提交快递邮件详情单或者邮件送达妥投条等催缴证明,表明其曾在诉讼时效期间向业主主张过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会发生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将重新起算。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在没有证据证实其向业主主张过物业费时,对于过了2年诉讼时效的物业费,业主依法将不需要向物业公司交纳。一、物业公司应该如何重视诉讼时效?1、物业公司一定要注意主张权利的时间限制,避免超过诉讼时效。2、主动收集、保存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材料。3、自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通过合法的途径以书面的形式向对方进行催收,并保留相关证据资料。直接或通过信函、邮递、张贴等方式发出催收通知、律师催收函,并保存函件原本及对方复函或回执、邮递相关票据等。也可通过
    2023-03-25
    493人看过
  • 公民有哪些诉讼权利和主张权利
    公民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有:起诉权;答辩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权;申请回避权;调解权;反诉权;辩论权;提出证据和质证权;上诉权;申请执行权;和解权;撤诉权;变更诉讼请求权;管辖异议权;申请不公开审理权;财产保全申请权;先予执行申请权;使用本民族语言和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等。一、民诉原告怎样撤诉民事诉讼需要撤诉,那么需要在法院宣判前,撤诉人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通知人民法院撤回民事诉讼要求。申请撤诉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
    2023-03-26
    308人看过
  • 催告函中断诉讼时效吗,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哪些?
    一、催告函中断诉讼时效吗虽然律师催款函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但还是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一般我国民事诉讼中规定3年的诉讼时效,在发催告函之后,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时就可以中断该时效,重新计算3年时间。因此,发催告函不是一点用处都没有的,其实是主张权利的方式之一,因而可以中断时效,从而延长诉讼时。但要注意地是,当事人在签发律师函后,对方还是没有及时履行义务的,就要注意进行诉讼,也就是注意诉讼时效规定,以避免耽误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哪些1、起诉
    2023-04-11
    285人看过
  • 敦促函可以有效的中断诉讼时效。
    很多人都知道一般的债务超过两年就不能再要了,这种理解虽然不是很正确,但是法律确实规定了超过两年诉讼时效就丧失了胜诉权。现实生活中常见一种欠款纠纷:债务人出具了欠条,虽然债权人多次主张催要欠款,但是由于不了解诉讼法律规定,没有搜集保存催要欠款的相关证据,一旦欠条上显示的还款期限超过两年,法庭上债务人提出超过了诉讼时效,尽管法院可能查明了欠款的事实,但是由于债权人不能提供不超过诉讼时效的证据,法院也会判决债权人败诉的。而敦促律师函由律师起草,在律师的指导下或律师亲自送达给第三方,作为专业人士律师在搜集证据方面与比一般人是有很多优势的。敦促函起到先礼后兵的作用。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债务人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有些爱面子或有些地位声望的人,可能会恼羞成怒,在履行义务方面会很消极或采取敌视态度,这样不利于债权的顺利实现。当然这也是分情况对待,如果债务人可能转移财产,发送律师函就起到了提前通知对方的作
    2023-08-12
    288人看过
  • 对连带保证人主张能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需要看具体情况。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银行的贷款合同中一般都有约定加长保证期间,若没有约定,按六个月算。一、担保贷款担保人有没有期限?担保责任有效期为六个月,隔了4年如无约定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二、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
    2023-03-07
    455人看过
  • 关于诉讼时效的那些事!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5)申请仲裁;(6)申请支付令;(7)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8)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9)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10)申请强制执行;(11)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12)在诉讼中主张抵销;(13)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一、债
    2023-05-07
    210人看过
  • 裁员对象如何主张权利
    比起华尔街金融风暴、全球金融海啸等林林总总的抽象词语,百姓更关心的是自身的就业,以及如何面对企业效益下滑,甚至倒闭的危险。一旦企业倒闭,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经济补偿是劳动者离去前的权利主张,也是劳动法律制度规范的最基本内容。劳动关系无论在法律上如何规定,形式上如何表述,其根本在于双方的经济选择,劳动报酬是最直接的反映。当劳动关系解除时,企业付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同样是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法律规范的劳动关系中,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内容。依法缴纳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企业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企业的倒闭而免除。要求依法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法定劳动权益的重要内容。企业倒闭,劳动者向其主张经济补偿,同样是现代劳动法律制度的基本规定。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了经济补偿的法定计算公式,其中包括计算基数、计算
    2023-06-10
    473人看过
  • 主债权在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时的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主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或依约作出1、须有合法有效的主债权存在,这是主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2、主债权须有可转让性,依据债权的性质(如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或基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殊信任关系的债权)或原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3、主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了转让债权的书面协议。4、主债权的转让不得违反主合同或保证合同的约定,比如主合同约定,债权转让须经过主债务人的同意而实际上主债权人转让主债权时未经主债务人的同意,而主债务人又未加以追认,或者主债权人与担保银行在保函中约定,主债权的转让必须经银行的同意,但主债权人
    2023-07-05
    405人看过
  • 诉讼时效届满的债权是否还可以主张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还款协议,如协议中债务人没有做出放弃贷款时效利益的明确意思表示,则不属于对超过诉讼时效的重新确认,而是双方就该自然债务达成的新还款协议。基于该还款协议,原债务人和债权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依据新的还款协议主张债权。对债务人重新确认原债务的形式并无具体要求,可以是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发出催收通知,债务人盖章确认,也可以是债务人主动或者被动向债权人发出将继续履行债务的承诺函。债务人重新确认债务的核心在于是否作出了同意履行义务或者自愿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对于具体形式不作要求。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哪些?1、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
    2023-04-11
    39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主张权利中断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口头主张权利可否中断诉讼时效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8-05
      可以中断,但是实践中发生这一争议的时候,主张已经提出口头要求的一方在对方否认的情况下是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否认,那么这个口头提出要求的情况是很难被证明的。根据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
    • 向对方主张诉讼时效的时效是否中断?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8-05
      向对方主张诉讼时效是会导致中断的,最高院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 对连带保主张权利,会导致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只有开始行使保证权(即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找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先天缺陷才得以校正,成为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找债务人,则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找保证人则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找谁谁中断)
    • 主张诉讼时效中断负有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6
      诉讼时效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债权人应证明其在诉讼期间内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的事实。《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按照该规定,债权人能够提出相应的书面证明证明自己曾经提起诉讼、或者能够证明债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过程中曾经做出表示履行支付义务的认诺、或者债权人曾经向债务人主张债务偿还均可以导致诉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