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拆除市政道路和桥梁建设、改造工程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的通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7:16:10 451 人看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我市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完善道路功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市人民政府决定今年重点实施十一条道路和二座桥梁建设、改造工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工程建设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临时建筑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拆除。

二、十一条道路和二座桥梁建设、改造工程的具体范围是:

1、芙蓉公铁立交桥。工程起止点:东西向芙蓉路至青荫路,南北向沿辽宁路,南至北安路,北至太阳商城。

2、光复路高架桥。工程起止点:南起长通路永长路交叉口,北至珠江路口。

3、青年路。工程起止点:西安大路至农安南街。

4、春城大街。工程起止点:西安大路至创业大街。

5、和平大街。工程起止点:西安大路至创业大街。

6、东盛大路。工程起止点:远达大桥至吉林大路。

7、开运街。工程起止点:宽平大桥至九路公共汽车终点站。

8、青荫路。工程起止点:青年路至农牧大学。

9、芙蓉路。工程起止点:辽宁路至白菊路。

10、基隆路。工程起止点:西安大路至青林路。

11、新竹路。工程起止点:青年路至农牧大学。

12、长春至农安城市出入口道路。工程起止点:农安南街至长农公路。

13、长春至吉林城市出入口道路。工程起止点:东环城路至长吉高速公路。

三、凡上述道路、桥梁工程建设、改造工程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临时建筑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以市规划局下达的限期拆除通知为准)无偿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其后果由违法建筑、临时建筑的所有人和使用人自己承担。

四、本通告规定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支持工程建设。对于阻碍工程建设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由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八年三月三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开展拆除违章建筑和违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直属单位: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城市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管理工作力度,消除违章建筑和违法建设带来的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城市市容环境质量,市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市中心城区集中力量开展大规模的拆除违章建筑和违法建设的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违章建筑、违法建设的调查摸底工作从现在起至8月20日,由相关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市容、公安、规划、房管、工商、市政等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有违章建筑和违法建设进行全面调查、确认,并登记造册。由市综合治理城市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综治办)负责检查,并做好备案工作。对于城郊结合部地区的工作责任区域划分,按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治理城郊结合部地区环境秩序的通知》(津政发[2001]64号)执行。二、集中力量,切实抓好全市拆违的组织实施工作从8月20日至9
    2023-04-22
    128人看过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临街建筑房顶物、悬挂物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城市市容管理,提高我市城市文明、卫生水平,根据《长春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长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临街建筑的房顶物、悬挂物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凡在综合整治范围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必须遵守本通告。二、综合整治的范围:1、长春国贸中心、长春百货大楼、北国之春饭店、香格里拉饭店、国际饭店、长白山宾馆、乐府酒店、吉祥饭店、吉林电视塔、名门饭店等高层建筑周边半径200米范围以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2、人民大街、西安大路、解放大路、同志街、新民大街、延安大路、东民主大街、西民主大街、南湖大路、宽平大路、工农大路、红旗街、建设街、自由大路、重庆路、长春大街、民康路、北京大街、吉林大路、景阳大街、普阳街、正阳街、春城大街、和平大街、青年路的临街建筑物、构筑物。3、人民广场、
    2023-06-10
    69人看过
  •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制止和拆除山南新区违法建设的通告
    随着山南新区开发建设力度的加大,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利益驱动,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有的在原住房上加层扩大建筑面积,有的推倒旧房翻盖,有的甚至砍伐树木占用耕地建房,严重影响了总体规划,破坏了建设环境和秩序。为加强管理,保护山南新区开发建设和投资环境,促进山南新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现就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通告如下:一、山南新区范围内下列建设为违法建设:(一)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工程位置、范围、性质、层数、标高、建设面积和建筑造型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在城市规划区外未经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或者违反批准内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三)超过批准期限,应当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二、自本
    2023-04-22
    201人看过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龙蒋公路改建工程沿线房屋拆迁的通知
    二道区、九台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就龙双公路龙蒋段公路改建工程沿线房屋拆迁问题通知如下:一、由省计委批准立项的龙双公路龙家堡至蒋家屯公路改建工程是我市公路建设的重点工程,对于改善我市交通环境,带动公路沿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公路沿线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和经过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房屋补偿面积和标准,作好房屋的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二、九台市境内的龙家堡镇、东湖镇公路沿线房屋拆迁的补偿面积和标准按照九台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三、二道区境内的泉眼乡、劝农乡公路沿线房屋拆迁的补偿面积和标准,依据当地房屋交易市场价格,并参照双阳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实施。四、对房屋拆迁遇到的问题,应当依法予以解决。长春市人民政府二00四年七月二日
    2023-06-10
    295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220公路等改建工程拆迁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公路建设,完善公路网络,经省交通厅和市政府研究决定,拓宽改造国道220郑州到中牟白沙段和国道310郑州至上街段公路。现将改建工程拆迁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由沿线县(市)、区政府负责提供道路建设用地。金水区、管城回族区、中原区道路建设用地采取一次性总包干的原则进行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地面附属物、地下文物、各种管线、和其它附属物的拆迁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协调,以及完成以上工作的工作协调费和征地管理费。荥阳市、中牟县、上街区的用地、拆迁、补偿费用由县(市)、区政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自行解决。二、道路两侧绿色通道以及绿化建设用地执行退耕还林政策;地面上的附属物拆迁,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和道路建设用地拆迁同步进行。三、国道220、310改建工程沿线所在县(市)、区政府是提供建设用地、拆迁、建设环境协调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2023-06-08
    289人看过
  •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拆除青岛火车站广场违法建筑及广告设施的通告
    为了整治青岛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市容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树立青岛市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地区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均属违法建筑,其建设和使用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在本通告发布后七日内自行拆除。二、凡违反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规划、工商行政、城管、公安、市政等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在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地区设置的各种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灯箱、招牌等户外广告,以及已期满和未按批准要求设置的户外广告,设置发布单位必须在本通告发布后七日内自行拆除。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统一认识,服从大局,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凡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责任单位和个人承担。
    2023-06-10
    200人看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行为的通告
    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实施“净畅宁工程”和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是加快我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当前,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严重干扰和阻碍了我市现代化建设步伐,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坚决制止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一、全市范围内所有土地占用、开发、转让和建设行为均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政策要求,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行为均属违法,应立即停止。二、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及其他土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规划国土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在完成相应的调查取证工作之后,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及时立案侦查。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采取为犯罪嫌疑人说情等方式干扰公安机关办案。非法受让的土地不受法律保护。三、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坚
    2023-06-10
    291人看过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汕公路长平至金坑扩建工程建设的通告
    广汕公路长平至金坑扩建工程是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甫至长平村与北二环交接处,北至金坑桥,线路全长7.1公里,拟于2007年3月建成通车。现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扩建工程建设范围按市规划局核发的有关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附件确定。二、本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依照国家、省、市有关征地拆迁的实施办法执行。三、本工程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重点项目的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征地拆迁以及施工。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广州市人民政府二○○六年四月四日
    2023-06-08
    294人看过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科韵路和新滘南路(西段)工程建设的通告
    科韵路工程(包括科韵路南延长线和科韵北路)、新滘南路(西段)工程是经市计委批准立项的我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科韵路南延长线,北起海珠区新滘南路,南至南部快速路仑头立交,长2.86公里,拟于2004年10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科韵北路,北起天河区云溪路,南至海珠区新滘南路,长11.18公里,拟于2005年9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新滘南路(西段),东起广州大道,西至工业大道,长4.4公里,拟于2005年9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现就上述工程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科韵路南延长线、科韵北路与新滘南路(西段)工程建设范围按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有关文件确定。二、科韵路南延长线、科韵北路与新滘南路(西段)工程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参照海珠区征地拆迁的实施办法执行。三、科韵路南延长线、科韵北路与新滘南路(西段)工程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
    2023-06-08
    476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
    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消除城市公共安全隐患,努力建设宜居北京,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广大市民工作、生活的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06年4月起在全市开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为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本市对行政区域内有关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的工作,实行城市化管理。二、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设工程,均属违法建设。三、违法建设应在有关部门通告的限期内自行拆除,其中影响城市景观、城市环境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所在区县政府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正在建设中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由所在区县政府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四、对参与新建违法建设的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给予处罚,并分
    2023-04-22
    89人看过
  • 西市安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通知
    近一个时期,国内一些地方陆续发生了桥梁垮塌、路基沉陷、房屋倒塌等恶性工程质量事故,在社会上造成很大影响,党中央、国务院极为重视,为此,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把提高工程质量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工程建设质量。抓好工程质量,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改革、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强化法治,依法惩治腐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建设部为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发出了《1999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目前我市建设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建设单位不按基建程序办事;有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非法承揽勘察设计项目和建设工程、转包工程及偷工减料、使用劣质建筑材料,粗制滥造的现象依然存在;管理部门疏于管理,执法力度不够,致使许多
    2023-06-10
    433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拆除城区主干道两侧和繁华窗口地区违法建筑物的通告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创建全国“十佳”卫生城市,创造良好的城市高空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依法清理拆除城区主干道两侧和繁华窗口地区的违法建(构)筑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在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五十二条主干道两侧和繁华窗口地区(含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成居住小区)的道路、绿地、空地、院坝、房顶和阳台上,未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贪污批准擅自搭建的建(构)筑物,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而取得的其他任何批准文件均属无效文件。二、第一条规定的各种违法建(构)筑物,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而取得的其他任何批准文件均属无效文件。三、对违法建(构)筑物的清理拆除工作由和各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国土、城管、工商等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分片区确认违法建(构)筑物并发布限期拆除的公告。违法搭建者在限期内自行
    2023-04-22
    186人看过
  • 关于清理居住片区内和道路沿线违法建筑的通告
    为了坚决制止、取缔居住片区内和道路沿线的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作如下通告:一、凡擅自占用已建居住片区(指连片建设的多层住宅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区域,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或楼群,下同)内的道路、绿地、空地、院落、楼顶平台或擅自占用道路(含现有路幅、已退让的路幅及两侧空地)新建、扩建或设置的砖、木、金属结构的建(构)筑物,以及居住片区内和道路两侧应拆未拆的拆迁用房、施工用房、过渡房,均属违法建筑,必须坚决清理。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市、区政府将组织规划、房管、市容、市政公用、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居住片区内和道路沿线的违法建筑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清理。凡接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逾期不拆的一律依法强行拆除。三、坚决杜绝违法建筑拆除后的回潮现象。凡在已清理地段再
    2023-06-10
    490人看过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206国道公路两侧控制区内违章建筑的通告
    当前,我市公路建设不断加快,有力地拉动和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公路两侧控制区内违章圈地建房的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公路建设和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206国道两侧控制区内开展全面清理违章建筑的联合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公路两侧确定不少于20米的地段为控制区,未经交通、公路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控制区内建房或修建构造物。二、凡在本通告发布之前搭建的违章建筑,限期在10天内自行拆除,恢复原貌;对在限期内未能自行拆除的建筑物,将由市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进行强制拆除,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三、凡在本通告发布之前由个别部门、单位擅自越权批准在控制区内修建的建筑物,由批准部门、单位负责在限期内做好工作,组织拆除,并负责安置好拆迁户;超过限期,被强制拆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
    2023-04-22
    1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筑物和市政建筑物的占地比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6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指标为:(一)新开发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旧城改造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二)学校、医院、机关团体、体育场馆、公共文化设施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三)交通枢纽、商业中心不低于百分之二十;(四)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的单位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并根据国家规定设立不低于五十米宽的防护林带;(五)道路红线宽度大于五十米的,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 征收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是否需要提供拆迁安置的建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4
      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征收范围内未经依法登记的建筑予以认定、处理。处理后确认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违法建筑原则上不予补偿。特别是公告征收范围之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属于被征收人投机取巧、侵占公共利益的非法行为,如果给予补偿,于法于理
    • 政府建筑拆迁违法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1
      1、政府拆违章建筑不违法。 2、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接到决定后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政府可以强制拆除。
    • 在拆迁范围内的又建造建筑能判成合法建筑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1
      既然已经确定在拆迁范围内了,那肯定就是禁止再建设了,抢建的肯定是违法建筑。没有合法的用地、建设许可手续,法院是不可能确定为合法建筑的。
    • 临时建筑拆迁的时候有政府补贴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9
      视情况而定。1、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2、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