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病历可以作为医疗案件的证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08:21:59 462 人看过

一、可以作为医院事故证据的有哪些

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二、出现医疗纠纷需要怎样收集证据

1、患者病历

患者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由医生记载下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查体、诊断和处理意见及处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是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2、检验单

检验单包括各种化验单和医疗仪器的检查结果等。由于目前医学检验手段的发展,医生的诊断越来越多地依赖各种检验和医疗仪器。这些检验结果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资料,对检验结果反映的异常情况未予重视,或者有疾病未能检验出,造成漏诊、误诊都属于医院方的责任。

3、处方及药品

目前各医院通常会将处方底联交患者一份,患者要注意保存。此外药品以及药品包装袋等也是较为重要的证据。处方可以反映医生是否用错药,剩余药品及包装袋可以反映药房或护士是否发错药。

4、输血输液剩余液或包装袋

输血输液在临床上容易导致患者的不良反应,一旦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引发了医疗纠纷,患者要注意保存输血输液剩余液或其包装袋,以便日后送交有关部门检验。

除此之外,手术患者组织切除物等也是处理医疗纠纷时的有利证据。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进行封存和启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1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病历相关文章
  • 门诊病历怎么质证
    1、出示证据。质证开始于一方当事人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出示方式包括宣读、展示、播放等。2、辨认证据。一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后,由另一方进行辨认。辨认的意义在于了解另一方当事人对所出示证据的态度,以便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质证。辨认的结果分为认可和不予认两种。如承认对方出示的书证的内容是真实的,对已经为对方当事人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可以直接确认其证明力,无须作进一步质证。3、对证据质询和辩驳。一方出示的证据为另一方否认后,否认一方当事人就要向法庭说明否认的理由。质证方陈述完否认的理由后,出示方还可以针对否认的理由进行反驳。然后再由质证方对反驳的理由进行辩驳,直至法庭认为该证据已审查核实清楚。在质证过程中,质证方经法庭许可后还可以向出示方提出各种问题,除非所提问题与质证目的无关。审判人员在必要时,也可以向当事人发问。质证一般采取一证一质,逐个进行的方法。一、质证内容与方式规则1、当事人应当围绕证
    2023-02-18
    363人看过
  • 主观病历能否作为医疗纠纷依据
    一、主观病历能否作为医疗纠纷依据病历是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属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书证。医患纠纷发生前后,无论是为了协商还是为了将来的诉讼,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全面掌握病历及相关资料。首先要尽可能及时全面地掌握病历。病历资料是对患者的疾病发生、发展情况和医务人员对患者的疾病诊断、检查和治疗情况的客观记录,同时在诉讼时也是一种重要的书证。在医患之间就患者的诊断和治疗问题发生争议时,病历资料对于认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过失起着其他证据难以替代的证明作用。具体到本案,法院在审理刘某与乡医院的医疗纠纷时就是将刘某的病历资料作为证据。可见,病历是医疗纠纷中很重要的证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第十条第一、二款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
    2023-06-08
    272人看过
  • 医院诊断是否可作为证据?
    医院的诊断,可以作为一种书证来举证,但是轻伤最好到鉴定机构进行专门的鉴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的侵权纠纷并不都适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如果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不适用关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应该按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分配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该款规定理解为:原告应当对自己的主张举证证明;被告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举证证明;第三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也应举证证明。这种举证规则被称为“谁主张谁举证”。学者认为,这种界说并不能真正解决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因为它仍停
    2023-07-17
    163人看过
  • 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证据作用?
    医疗纠纷是医疗单位经常要涉及和面对的问题。近日,对xxx年某法院受理的医疗服务合同(医疗侵权)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从统计情况看,因医疗单位病历瑕疵而败诉的案件占很大比例,在倡导举证责任倒置的今天,规范病历档案显得尤为重要。一、xxx年法院审理医疗服务纠纷案件情况xxx年,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31件,比xx年的25件上升24%;在已审结的29件案件中,因医疗行为有瑕疵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案件有20件,占69%;因涉及病历记载瑕疵举证不能而败诉的17件,占58.6%,涉及患者知情权的案件5件,占17.3%;因医疗单位超过举证期限败诉的2件占6.8%。从上可以看出,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且败诉率较高。从医疗活动的特殊性和患者、医疗单位及医护人员的层面来看,医疗纠纷有以下成因:一是医疗活动的特殊性及医患矛盾诱发医疗纠纷增多。医疗活动是面对许多未知领域的高风险服务,对医疗的不同需求及对疗效过
    2022-11-06
    473人看过
  • 门诊病历是否能做为工伤鉴定依据
    律师解答:不能。门诊病历不能作为认定工伤的证据,门诊病历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医疗诊断证明,它只能证明当天到医院就诊的事实,而不能成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工伤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024-04-29
    362人看过
  • 照片和病历是否可以作为家暴证据
    我们结婚三年,婚后我发现他脾气有些暴躁,当我们发生争执的时候,他气急了就会打我。但是事后他会主动向我道歉,我也就忍下了。最近一年的时间里,我多次遭受家暴,我想和他离婚并要求他给我一定的赔偿。我有受伤时的照片,还有去医院的病历,这些能够证明他有家庭暴力吗?律师解答:1、家庭暴力的取证较为困难,主要是因为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的隐秘性,通常发生在夫妻两人单独相处的空间里。受伤的照片、看病的病历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受到的损伤程度,对于受伤原因还需要举证予以证明。2、当您遭受了家庭暴力时,律师建议您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记录下报案的时间、接警的警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以方便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如果伤势较重可以进行法医鉴定,坚决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法医鉴定结论以及就医的相关证明等,可以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行为。3、除了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可以向居委会、村委
    2023-06-14
    172人看过
  • 门诊医生不写病历符合规定吗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无门诊病历并不一定算是医疗过错,病历是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但如果医疗机构故意隐藏、篡改病历资料的,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医疗机构违法是否过错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规定,导致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医疗事故取证的规定是什么?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医疗机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患者合法要求。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
    2023-06-23
    364人看过
  • 门诊病历是怎样的
    1、门诊病历封面内容要逐项认真填写。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门诊号、公(自)费由挂号室填写。X片号、心电图及其他特殊检查号、药物过敏情况、住院号等项由医师填写。2、初诊病人病历中应含五有一签名(主诉、病史、体检、初步诊断、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其中:(1)病史应包括现病史、既往史、以及与疾病有关的个人史,婚姻、月经、生育史,家族史等。(2)体检应记录主要阳性体和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体征。(3)初步确定的或可能性最大的疾病诊断名称分行列出,尽量避免用待查、待诊等字样。④处理意见应分行列举所用药物及特种治疗方法,进一步检查的项目,生活注意事项,休息方法及期限;必要时记录预约门诊日期及随访要求等。3、复诊病人应重点记述前次就诊后各项诊疗结果和病情演变情况;体检时可有所侧重,对上次的阳性发现应重复检查,并注意新发现的体征;补充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特殊检查。三次不能确诊的患者,接诊医师应
    2023-03-13
    464人看过
  • 门诊病历需要盖章吗
    法律综合知识
    门诊病历不需要盖章。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2024-04-14
    109人看过
  • 电子病历怎么打印,电子病历能作为证据吗
    一、电子病历怎么打印,电子病历能作为证据吗电子病历也叫计算机化的病案系统或称基于计算机的病人记录。它是用电子设备(计算机、健康卡等)保存、管理、传输和重现的数字化的病人的医疗记录,取代手写纸张病历。它的内容包括纸张病历的所有信息。电子病历据国家卫生部颁发的《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电子病历》中定义为:电子病历是医疗机构对门诊、住院患者(或保健对象)临床诊疗和指导干预的、数字化的医疗服务工作记录。电子病历是用电子设备(计算机、健康卡等)保存、管理、传输和重现的数字化的病人医疗记录,取代手写纸张病历。电子病历具有主动性、完整和正确、知识关联、及时获取等特征,是医疗机构对门诊、住院患者(或保健对象)临床诊疗和指导干预的、数字化医疗服务工作记录。电子病历是可以进行打印的,打印的时候需要医生去打印,一般病历是属于病人的隐私,需要经过病人本人的同意。目前,南海、深圳等地一些医院推行的患者处方电脑处理
    2023-04-12
    149人看过
  • 病历是重要的医疗诉讼证据
    根据卫生部2002年9月1日实施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1条的规定,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而病历一旦交到病案室,并经病案管理人员整理后即成为病案。即病案是患者在门(急)诊、住院(留观)期间全部的医疗资料,并经医疗机构分类保存的各种病历及与病历有关的材料。由于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实施诊疗的全过程的专业性记录,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因此,病历中所反映的医疗信息是医疗侵权诉讼最为关键的证据。医疗技术鉴定主要依据病历来进行,医疗侵权诉讼实行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倒置,也主要是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其病历。必须要按照卫生部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来书写病历,并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来保管病历
    2023-04-26
    196人看过
  • 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的保管期限
    【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
    2023-06-08
    144人看过
  • 没有门诊病历能进行医学鉴定吗
    可以的,只要有证据就可以。1、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2)举行听证会;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4)出具鉴定文书。2、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7)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8)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3、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4)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
    2023-04-11
    318人看过
  • 医院病历可以作为伤情鉴定标准吗
    不可以作为鉴定依据,只有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的病历,疾病诊断书等,才能作为伤情鉴定依据。一、轻微伤验伤多久出结果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以及赔偿责任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例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等。二、单位资质证明可以发给别人吗?不可以。公司营业执照不能随便拍照给别人。营业执照作为公司的最主要资质文件,一般是有专人或者部门管理的。除非涉及到公司资质证明或者平台认证审核的时候,经过公司相关负责人确认同意之后才能拍照发布电子版本。三、怎样收集家庭暴力证据?遇到家庭暴力行为收集证据的方法:1、遭受暴力侵害后,对身上的伤痕进行拍照,保存带血的衣物、验伤病历记录、施暴者的凶器等;2、向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
    2023-04-02
    396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历
    词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病历
    相关咨询
    • 医疗机构的哪些病历可以作为证据材料?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1
      《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条: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应提交由其保存的所有涉案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制作的客观性病历资料与主观性病历资料均为证据材料。
    • 在北京看的病门诊病历能作为法庭的证据吗,没盖章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1
      没盖章一般是不行的,除非有其他的证据辅证的
    • 复诊病历能否作为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复诊病历是否可以作为鉴定依据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7
      复诊病历可以作为劳动能力鉴定依据之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根据职工伤情,对照鉴定标准作出鉴定意见。鉴定中,专家组会根据工伤职工初诊病历、前后住院病历、复诊病历,结合现场诊断、即时检查,综合评定,提出鉴定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
    • 医院假病历可以做为证据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司法鉴定中心以病历不完整、不具体、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等因素,不受理法医鉴定而退回。
    • 电子病历能否作为医疗事故证据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电子病历能否作为医疗事故证据患者怎样做才能保证电子病历不被修改现在,电子病历作为医疗事故证据,却成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的难点。目前法院在庭审时,要求提供的医疗事故证据须为书面的,因此若要将电子病历作为法院庭审采信的证据,患者应即时要求打印病历,同时别忘了找当事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这样电子病历就具备了手写病历的功能。患者打医疗官司时,可以作为举证证据向法院或是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出示。 1、电子病历的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