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监督的常用方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5:52:37 266 人看过

我国行政监督的常用方式有:长期监督和暂时监督两种。

1、长期监督

是由常设的行政监督主体对行政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的监督活动,上下级之间的日常监督和行政监察监督都是属于长期监督。长期监督一定会伴随相应的、稳定的监督主体和规章程序。

2、暂时监督

是指为某一项特别行政事务、行政决策或者突发事件进行的监督和调查。由于暂时监督变化大,产生突然,所以一般不具备一致不变的监督主体和规章程序。权力机关代表的质询活动是一种较为典型的暂时监督。质询是立法机关对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检查和监督的一个主要方式。所谓质询,是对被质询机关的工作不清楚、不理解、不满意的地方提出质问,要求被质询机关作出澄清、解释的一种活动。在我国,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提出质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的一项重要职权。按照法律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必须有1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联名,才能提出质询案;在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省级、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才能提出质询案。

法律规定:

《宪法》第三条: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行政诉许可法》第六十条: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监察相关文章
  • 我国宪法监督的表现方式
    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是保证宪法正确实施而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它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项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同宪法不相抵触,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和决定。二是,对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三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和司法解释进行监督。四是,对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批准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宪法还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备案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
    2023-04-24
    190人看过
  • 在我国行政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支付赔偿金。这是我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方式,国家赔偿责任在多数情况下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支付赔偿金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几种: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在此情况下,支付赔偿金成为一种恰当可行的方式。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生命权或健康权受损害的,应当依据损害的程度给予相应的金钱赔偿。损害的程度可分为一般伤害、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对于财产损害,一般均可采用金钱赔偿的方式进行。但如果用其他方式赔偿更加便捷、适当的,则采用其他方式。二、返还财产。1、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非法占有的财物归还给合法占有人以回复到权利人合法占有状态的一种赔偿责任承担形式。2、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是一种比较简便易行的赔
    2023-03-29
    433人看过
  • 我国行政机关监督类型
    1、政党监督在我国行政监督体系中,政党监督首先是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其次是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处于核心地位,是实施其他各种行政监督的根本保证。2、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又称为立法监督,即国家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3、国家司法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是指国家司法机关通过司法手段和程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的监督。在我国,国家司法机关监督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侦查、审判而实施的监督。4、社会团体监督在我国,社会团体监督是指人民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居委会、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5、人民群众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是指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各种形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6、社会舆论监督。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和互
    2023-03-03
    187人看过
  • 我国行政诉讼裁判方式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条文的规定,行政诉讼作为一种诉讼形式,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一样,有裁定和判决两种裁判方式。所不同的是,裁定包括准予撤诉裁定和驳回起诉裁定,判决则分为维持、撤销、确认、履行、变更及驳回诉讼请求等几种。一、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撤销判决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法院判决重做时,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理由作出与原行
    2023-03-01
    150人看过
  • 我国行政诉讼裁判方式有哪些
    一、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撤销判决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法院判决重做时,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理由作出与原行为相同的行为,除非主要事实理由发生变化;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原行为的。三、变更判决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
    2023-04-15
    474人看过
  • 我国行政诉讼裁判方式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条文的规定,行政诉讼作为一种诉讼形式,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一样,有裁定和判决两种裁判方式。所不同的是,裁定包括准予撤诉裁定和驳回起诉裁定,判决则分为维持、撤销、确认、履行、变更及驳回诉讼请求等几种。一、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撤销判决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法院判决重做时,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理由作出与原行
    2023-04-26
    37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监察属于一种内部监督的方式,是指国家行政机构内专门行使监督职权的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进行的监视和督察。监察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更多>

    #行政监察
    相关咨询
    • 行政监督的方式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12
      1、报告工作。听取、审查报告,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各级政府监督其工作部门执行情况的主要方式。 2、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大致有三类:一是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二是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三是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3、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普遍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如对财政预算、决算、账册、报表等进行审阅核对并加以确定的行为。 4、备案。备案是根据法律规定或上级行政机关要求,监督
    • 常见的行政系统中外部监督的方式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
      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社会民众监督等都是行政外监督。
    • 我国的行政复议监督作用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7
      我国的行政复议监督作用是二、通过行政复议,可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行政复议是一种法定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管理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机关、条件、方式和期限等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复议机关经过审理,对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正确,事实清楚,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维持。行政复议一般为一级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
    • 一般行政监督的方式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9
      (1)报告工作。听取、审查报告,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各级政府监督其工作部门执行情况的主要方式。 (2)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大致有三类:一是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二是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三是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3)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普遍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如对财政预算、决算、账册、报表等进行审阅核对并加以确定的行为。 (4)备案。备案是根据法律规定或上级行政机关要
    • 我国常见的行政处罚形式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3
      在我国行政处罚形式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