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在刑事诉讼中从羁押到没有立案羁押时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17:43:47 123 人看过

一、是否在刑事诉讼中从羁押到没有立案羁押时限?

刑事诉讼中应当先立案然后在采取强制措施,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先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立案,这里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要求,一般认为24小时内应当立案。

相关内容:

1、立案侦查期限凡是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必须首先立案。

只有经过立案这一法定程序,司法机关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等诉讼活动才具有合法性。对各种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期限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已经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期限为: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羁押的侦查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对可能判处10年以上刑罚的,在依法延长1个月后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因特殊原因,在较长的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案件,由最高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务会批准延期审理。对没有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具体的侦查期限,但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有强制期限规定,如监视居住最长为6个月,最长为12个月。拘留一般为3日,一些重大、复杂案件在3日内难以对是否需要提请逮捕作出决定或者对案情争议较大的,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可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案情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拘留后的30日内。加上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7日时间,则拘留的最长时间分别为10日、14日和37日。

2、提起公诉期限刑事案件经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侦查终结,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由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经全面审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处以刑罚的,由检察机关提起审判机关进行审判。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审查起诉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检察机关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

3、刑事审判的审理期限刑事公诉案件的一审、二审审理期限为,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其中,对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开庭后再补充侦查的,法院的一审期限重新计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律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理结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2日 1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羁押期限的调整在刑事诉讼中是否需要特殊程序?
    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限为37日,逮捕的最长期限为7个月,到了期限后,没有释放也没有变更强制措施,就叫超期羁押。不过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当出现法定事由时,可以延长羁押期限,甚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逮捕的羁押期限是多久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再次延长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023-07-05
    423人看过
  • 羁押诉讼能转为非羁押诉讼吗?
    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又称逮捕,在刑事诉讼中,满足逮捕条件的,可以提请检察院批准,将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但是如果有法定情形的,可以变更、撤销或者解除逮捕,转为非羁押诉讼。也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羁押诉讼能转为非羁押诉讼的,具体如下:(一)可以变更或解除逮捕的情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司法机关可以将逮捕予以变更或解除:1.患有严重疾病的。2.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的。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逮捕超过法定期限的,下列人员依法有权要求解除:
    2023-06-11
    226人看过
  • 如何在刑事案件中延长羁押
    如何办理刑事案件的超期羁押?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强制羁押超过法定期限的行为,称为超期羁押。在公安机关最长羁押期限为37天,在逮捕中最长羁押期限为7个月。一般来说,拘留的最长期限是8个月零7天。拘留是否延长,应分阶段进行。正常情况下,最长拘留期为37天。羁押37天,未经检察机关批准的,必须释放;未经检察机关批准的,称为超期羁押;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羁押37天,即8个月7天,检察机关未起诉的,必须释放;未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称为超期羁押,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需要两个半月才能宣判。办案期限超过二个半月,尚未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被告人和其他辩护人对人民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有权请求解除强制措施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超过法定期限的。
    2023-05-31
    420人看过
  • 侦查羁押期限在刑事案件中的限制是什么?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最长是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案例:1991年7月请求赔偿人罗某受合江县工商局聘用,代表该局负责该县张家沟综合市场及其附属工程的建设和荔乡路厕所修建的技术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销各项开支的单据进行审查。其间,曾为工程承包人梁某开签字报销梁虚开的各类发票合计金额282559.71元。1993年11月,合江县人民检察院以请求赔偿人涉嫌收受梁某开的140000.00元贿赂,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同月将请求赔偿人刑事拘留、逮捕、羁押于合江县看守所。1994年8月29日,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侦查终结后,报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中,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罗某受贿证据不足,不
    2023-07-06
    260人看过
  • 在刑事案件中,羁押时间能持续多久
    一、在刑事案件中,羁押时间能持续多久在刑事案件中,羁押时间能持续2个月。案件复杂的,经过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涉及集团作案、流窜作案、影响广泛的案件经过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二、羁押人员最长不能休息多久羁押人员最长不能休息多久法律没有规定,羁押人员最长不能超过七个月,根据法律规定,普通案件羁押时间一般最长是两个月左右。两个月期满若是仍然需要羁押,那羁押时间经申请可以再延长两个月,若是延长的期限满了案子还没有审完或者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则可以继续延长两个月。三、羁押人员在看守所里面每天干什么羁押人员在看守所里面每天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通常要参加劳动。一般都是手工活,具体干什么,各地的看守所都是不一样的。为了促进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强人犯体质,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
    2023-08-19
    464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羁押时间为多长?
    一、刑事诉讼的羁押时间为多长?1、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因此,对大部分案件,侦查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侦查完毕;有些案情复杂、在两个月内不能完成侦查任务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可以达到3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是延长期限的前提条件。所谓“案情复杂”,是指案件涉及的犯罪情况比较复杂,如集团犯罪、一人多罪、取证涉及人员众多等情况。2、四类特殊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四类案件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5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刑法规定的“犯罪集团”是指人员相对固定,有组织、有
    2023-06-02
    342人看过
  • 羁押的最长时间在刑事案件中有何规定
    一、羁押的最长时间在刑事案件中有何规定羁押的最长时间在刑事案件中有以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最长可以延长至七个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二、羁押一定会判刑吗不一定会判刑。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三、羁押时间能折抵刑期吗
    2023-08-10
    121人看过
  • 从羁押到宣判多长时间
    羁押即拘留或逮捕,属于一种强制措施,通过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方式保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及时到案接受侦查或者审判、避免造成社会危害。羁押后到判决的时间不是恒定的。因为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具体案情,时间会有很大的差别。即使侦查结束、移交起诉后,审理期限也会根据具体案情而不同。一般而言,侦查羁押期不能超过二个月,有法定事由的可以申请延长羁押。有法定事由的可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可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一、刑事审查中撤案后必
    2023-03-13
    418人看过
  •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羁押期限是否可以
    刑事拘留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羁押期限可以吗只有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这3种有期自由刑才涉及刑期计算的...刑事拘留时间未折抵刑期、行政拘留时间未折抵刑期行政拘留可以保释吗?取保候审(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保释)是适用于刑事案件的,行政拘留并不属于刑事案件中的处理。具体可以参考《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是适用于刑事案件,而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案件,不适用保释制度,但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由此可知,行政拘留是不可以保释的,但是可以申请
    2023-06-13
    161人看过
  • 2022年刑事羁押探视是否有限制?
    不能,羁押期间,被羁押人员只能由律师探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刑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刑事拘留属于刑事羁押吗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羁押。刑事拘留和刑事羁押是不一样的,刑事拘留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而刑事羁押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才能执行。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
    2023-07-03
    17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是否先行羁押折抵刑期
    一、刑事案件中是否先行羁押折抵刑期1、羁押折抵刑期的计算: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什么情况下先行羁押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有个发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
    2023-06-17
    329人看过
  • 判刑期限是否包括羁押时间?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一、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的是管制,拘役或者是有期徒刑的,羁押可以折抵刑期,算在刑期之内。其二、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羁押不可以折抵刑期,不算在刑期之内。《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派出所羁押时间算刑期吗可以,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决拘役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决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3-07-03
    335人看过
  • 羁押期到了会立案吗?
    刑事诉讼中应当先立案然后再采取强制措施,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先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立案,这里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要求,一般认为24小时内应当立案。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自杀、毁灭罪证、干扰证人作证并阻止犯罪分子继续犯罪而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采取的一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剥夺措施的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按其强制程度从低到高,依次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羁押期是否会提前结束1、羁押期一般不会提前结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
    2023-08-16
    155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羁押和关押有什么区别?
    羁押和关押的区别主要就是概念不同。关押指禁闭起来,把囚犯们关押起来。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期间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侦查期间届满后就要移送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提起公诉后,检察机关可以补充侦查一次,期限为1个月。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提起公诉,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简易程序的审限是20天,普通程序的审限是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经高院批
    2023-03-04
    58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法中的缓刑的羁押时间和羁押羁所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2
      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的,行拘留的,拘留期限不能折扣缓刑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罚可以折扣刑期。 控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二日。
    • 刑事案件立案后有没有羁押时间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4
      当然有。《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有明确规定,法律依据:一、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
    • 刑法中刑事拘留寄押期限是多久?在刑事诉讼中的羁押期限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3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四日。
    • 刑事诉讼中什么是未决羁押?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未决羁押在字面上的意思就是未生效判决先进行羁押的行为。未决羁押是涉及到刑事类案件的,羁押是相对于被告人还有犯罪嫌疑人而言的,对于法院还没有做出判决之前,二者都是属于无罪的,只能现行羁押。
    • 被告被刑事羁押是否能够中止诉讼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