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应当先立案然后在采取强制措施,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先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立案,这里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要求,一般认为24小时内应当立案。
相关内容:
1、立案侦查期限凡是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必须首先立案。
只有经过立案这一法定程序,司法机关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等诉讼活动才具有合法性。对各种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期限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已经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期限为: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羁押的侦查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对可能判处10年以上刑罚的,在依法延长1个月后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因特殊原因,在较长的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案件,由最高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务会批准延期审理。对没有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具体的侦查期限,但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有强制期限规定,如监视居住最长为6个月,最长为12个月。拘留一般为3日,一些重大、复杂案件在3日内难以对是否需要提请逮捕作出决定或者对案情争议较大的,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可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案情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拘留后的30日内。加上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7日时间,则拘留的最长时间分别为10日、14日和37日。
2、提起公诉期限刑事案件经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侦查终结,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由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经全面审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处以刑罚的,由检察机关提起审判机关进行审判。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审查起诉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检察机关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
3、刑事审判的审理期限刑事公诉案件的一审、二审审理期限为,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其中,对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开庭后再补充侦查的,法院的一审期限重新计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律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理结束。
-
刑事案件中什么是不羁押诉讼
124人看过
-
刑事立案后是否会被羁押?
62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羁押问题
416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什么是未决羁押?
419人看过
-
非羁押诉讼是什么,羁押诉讼是什么
20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临时寄押及路途时间是否计入羁押期限
40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的缓刑的羁押时间和羁押羁所是怎样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2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的,行拘留的,拘留期限不能折扣缓刑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罚可以折扣刑期。 控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二日。
-
刑事案件立案后有没有羁押时间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4当然有。《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有明确规定,法律依据:一、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
-
刑法中刑事拘留寄押期限是多久?在刑事诉讼中的羁押期限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四日。
-
刑事诉讼中什么是未决羁押?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3未决羁押在字面上的意思就是未生效判决先进行羁押的行为。未决羁押是涉及到刑事类案件的,羁押是相对于被告人还有犯罪嫌疑人而言的,对于法院还没有做出判决之前,二者都是属于无罪的,只能现行羁押。
-
被告被刑事羁押是否能够中止诉讼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