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业主的责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24:18 332 人看过

1。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接管建设工程;2。未经验收,建设单位不得使用。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现质量问题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因发包人原因暂停、延期施工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暂停、闲置、倒运、机械设备转让、材料构件积压等造成的损失和实际费用;

4。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资料不准确,或者逾期不提供必要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造成勘察设计返工、停工或者修改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设计的实际消耗增加费用。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办理征地、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上述事项遗留问题;

(2)通水,施工所需的电力、通信线路,从施工场地外到专用条款约定的地点,以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施工主要道路之间的通道专用条款约定的现场,以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施工文件、临时用地、供水、供电、道路交通中断、爆破作业等申请审批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明除外);

(6)确定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承包人现场检查;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根据不同的发包方式,建设工程承包主要有两种方式:(1)发包人与承包人就整个建设工程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签订总承包协议,承包人对整个建设工程负责。这里的承包商可以是一个单位。对于大型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工程,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签订总承包合同。(2)发包人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实行平行承包。

关于您提出的“建设工程发包人的责任是什么”的问题,如果发包人改变计划,提供不准确的资料,或者逾期不提供必要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造成返工,勘察设计的停工或变更,发包人应根据勘察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加费用。这是建设项目业主应该关注的问题。这里面有很多钱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就无法拿到手。你可以向律师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2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如果业主不接受建设项目怎么办
    承包人应学会运用相关司法解释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依照下列情形处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日期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逾期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3)建设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发包人移交建设工程所有权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由于竣工日期不仅涉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还涉及质量保修责任和保修金的返还时间,因此对竣工日期的界定非常关键。为防止发包人恶意拖延验收,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主动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竣工验收报告”可以很简单,正文甚至只有一句话,如“贵公司委托我公司承建某工程,我公司已竣工并通过自检,现请贵公司组织验收”。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即使发包人故意拖延验收
    2023-05-07
    57人看过
  • 在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条件下,项目总经理的职权是什么
    1、建设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的项目总经理的职权包括:编制和组织实施还贷等债务计划,编制项目财务预决算,组织项目后评价,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项目法人责任制是项目法人对项目规划、筹资、建设、实施全过程负责的一种项目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偿债和资产保值增值。国有大中型经营性建设项目必须在建设阶段形成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暂行规定,第二条国有单位在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建设阶段,必须设立项目法人,制定本条例。项目法人可以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项目策划的全过程负责,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债及资产保值增值项目法人设立第四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及时成立项目法人筹备组,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备工作。项目法人筹备组主要由项目投资方派出的代表组成第五条申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2023-05-02
    148人看过
  • 建设项目管理的特点是什么
    法律咨询: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特点是什么?律师的回答是:第一,施工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第二,施工项目管理具有时间控制性;第三,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随着阶段和要求的变化而变化;第四,施工项目管理要求加强管理组织协调工作。相关法律知识:建设工程开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项目,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建筑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二)已取得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除的,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确定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23-05-02
    113人看过
  • 建设项目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1)不具备从事建设活动资格的企业或个人(2)投资计划不符合程序,未经国家批准(3)承包人将所有施工项目分包给第三方(4)在分拆承包商承包的所有施工项目后,承包商以分包的名义将其分包给第三方。(5)建设项目总承包商未经业主同意将部分合同项目分包出去。(6)分包商将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关联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1)个人,(二)资质等级较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较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资质水平高;如果项目本身具备建设能力,且项目已竣工并通过验收,本合同一般不视为无效。(3)无总承包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具有总承包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未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未办理建设申请手续而签订的“三不”项目建设合同,确认无效;但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合同履行过程中无
    2023-05-07
    98人看过
  • 建设项目风险的特点是什么
    投资规模大只是建设项目的特点之一。它还具有实施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经济技术风险大、对生态环境潜在影响严重等特点,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环境日新月异,各种工程项目涉及的不确定因素增多,风险也在增加,风险造成的损失规模也在扩大,这些都促使科研人员和实际管理者在理论和实践上重视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在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投产的全生命周期中,必须重视风险管理。建设项目风险具有以下特点:第一,风险的客观性和普遍性。风险作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是一种不按人的意志转移、超越人的主观意识的客观存在。而且,在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风险无处不在,并且一直存在。这说明为什么人类虽然一直希望识别和控制风险,但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降低损失的程度,却不能也不能完全消除风险。第二,特定风险的偶然性和大量
    2023-05-07
    180人看过
  • 建设项目审计的程序是什么
    建设项目审计程序:一、审计前的准备工作。收集项目相关文件。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标前文件的编制以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文件是编制工程决算的指导性文件。工程决算审计前,必须进行详细的收集、整理和了解。熟悉竣工图。竣工图是审核决算分项数的重要依据。我们必须完全熟悉它,检查所有的图纸,检查后轮流阅读。3。了解决算的范围。根据决算编制说明,了解决算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如配套设施、室外管线、道路及图纸会审后的设计变更等。4。任何一个单位计价表或预算定额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因此我们要根据工程的性质,收集和熟悉相应的单价和定额数据。二是建设项目正式立项时,要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程序及相关要求纳入审计视野,重视前期工作。正式进场时间可安排在正式开工前。2。审计组应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室,与被审计单位建立例会制度,参加被审计单位的重要例会,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的有关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控制中标合同价格
    2023-05-02
    170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项目建设单位是业主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0
      1、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 2、建设单位再把工程分解,分别承包给施工单位或施工队,双方也使合同关系。总之,这是一个彼此由分工联系和利益关系结成的共同体。
    • 项目建设单位是业主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30
      1、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 2、建设单位再把工程分解,分别承包给施工单位或施工队,双方也使合同关系。总之,这是一个彼此由分工联系和利益关系结成的共同体。
    • 项目建设单位是业主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04
      是的,项目建设单位又称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是指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建设单位将工程分解,分别承包给施工单位或施工队伍,双方也使用合同关系。总之,这是一个由分工关系和利益关系组成的共同体。《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
    • 项目建设单位都是业主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5
      是的,项目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建设单位再把工程分解,分别承包给施工单位或施工队,双方也使合同关系。总之,这是一个彼此由分工联系和利益关系结成的共同体。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
    • 建设单位是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2
      建设单位是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建设工期,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置质量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并定期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