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作为一种社会服务商品,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以购买者与消费者的身份参加保险的。对购买者与消费者的权益,法律所能提供的最有力保护,在于使其享受到他本来希望得到的服务。在保险活动中,要让投保人充分了解到他所购买的保险服务能否提供给他需要的保险保障,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是限制保险人不适当免除责任的行为。由于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权利在于得到保险金的赔偿或者给付,而保险合同又是附合合同,所以对保险人免责条款的规范是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最有利保护。这除了要靠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与审查保险条款时对保险人免责条款加以规范外,还要赋予投保人以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正是要求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免责条款,以免投保人在得不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签订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所谓免责条款,是指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险人不负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范围的条款。其范围一般包括:战争或者军事行动所造成的损失;保险标的自身的自然损耗;被保险人故意行为造成的事故;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等。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如果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未向投保人明确地说明保险人在何种情况下免责,并使投保人明了的,那么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险人免责的条款将不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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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明确说明该如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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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如实告知及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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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保险公司没有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免责条款仍应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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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保险责任做精明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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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保人“如实告知”和保险人“明确说明”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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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的责任和义务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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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根据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一般可不退还其已收取的保险费,并有权在其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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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2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的回答如上,望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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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规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t《解释(二)》关于保险人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规定t保险条款一般都由保险公司单方提供,条文众多、内容复杂,投保人通常难以读懂,一些保险展业人员正是利用这一特点销售误导消费者。鉴于此,《解释(二)》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保险人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一是从宽理解《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根据《解释(二)》第九条,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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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保险人对是否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本身,不能证明保险人履行了说明义务。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不因其他分支机构已与该投保人订立有同类保险合同而可以不履行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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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未向投保人明确告知免责条款该条款无效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9未向投保人明确告知免责条款2007年2月3日,原告A与被告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衡阳县支公司签订了一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合同约定保险期为一年,并交纳800元保险费。原告在投保时,被告公司工作人员没有明确告知及释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2007年9月4日,原告丈夫驾车在衡阳县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多名旅客受伤,经衡阳县XX调解,原告A借来8万余元赔偿给了受伤旅客,后原告向被告申请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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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怎么明确?西藏在线咨询 2021-09-29保险单是契约,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背面一般都清楚地印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哪些不属于保险责任。如果保户入保后,保险财产遭受灾害、事故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不能赔偿。比如:一位保户为自己拥有产权的单元楼房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由于在装修中违背了城市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房管部门依法要求其将已拆改的房屋结构复原,自然损失了经济费用。保户误认为上了保险就可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