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辩护是否受诉讼阶段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08:55:50 239 人看过

不受限制的。无论是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行使辩护权。《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且侦查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是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应当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这里的辩护,不仅包括自行辩护,还包括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最后陈述也是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一种体现,是对被指控行为的申辩和解释。

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的区别

1、自行辩护和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身份是同生同灭的。任何一个公民只要依法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那么他就同时取得了自我辩护的权利。这个权利不需要别人来授权,直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消失为止。可以说它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诉讼参与人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辩护权,辩护权的重要行使方式之一就是自己为自己辩护,因此自行辩护应当得到办案人员、办案机关的尊重。对于办案人员、办案机关来讲,只有尊重、保障的义务,没有限制、侵犯的权利。

2、而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委托别人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

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在同一个时间里面,一个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最多可以委托两名辩护人。

这里特别强调在同一个时间里面是因为: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可以委托不同的人来为他担任辩护人。

(2)即使在同一个辩护阶段,被告人可以通过拒绝辩护这种方式来更换辩护人,从这样的角度来看,在一个案件的整个诉讼过程中,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最终可能不只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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