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件与合同不一致的办法:
1、如果主合同与合同附件发生冲突,实践中一般以主合同为准,合同附件只是对主合同的说明;
2、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附件一般可以用来解释主合同,附件应服从合同约定;
3、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者发生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规定不变的条款,补充协议中规定条款的变更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不能忽视
商品房买卖合同除主合同外,还包含四个附件,即房屋平面图、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装修设备标准和合同补充协议。附件一般附在买卖合同的最后,容易被购房者所忽视,而被不法开发商所利用。事实上,由于主合同只能采用法定的统一文本,所以合同的附件就显得尤为重要。有以下几点必须提醒购房者注意:
第一、房屋平面图应标明每一个房间具体的尺寸以及墙体的宽度,还应标明阳台的大小、空调机位等具体的设备位置。如果上述内容不明确,则房屋平面图根本起不到准确指示的作用,对开发商来说也没有明确的约束。
第二、无论是房屋平面图,还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和装修设备标准,都应该使用准确的数字和具体的描述来表示其内容,而不应该使用概念化的词语。像"高级""名牌""精装修"这类词语就不应该在附件中出现,而应明确,"高级"具体是什么标准、"名牌"到底是什么牌子、"精装修"要达到什么装修效果。
第三、根据民事法律的"意思自治"原则,商品房买受人完全可以不受格式条款的限制,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行使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权,在主合同之外,签定补充协议,以明确一些模糊概念,修正主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解决合同争议的技巧与方法
195人看过
-
解决合同附件与合同的矛盾问题
227人看过
-
如何处理合同与合同附件不一致的情况?
173人看过
-
附条件的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447人看过
-
附条件的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353人看过
-
经济合同争议的解决技巧
288人看过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更多>
-
合同附件与合同不一致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4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双方会依据实情的情况在合同是附加一些附件,附件是对合同进行的补充说明,在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时,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主合同和合同附件产生冲突的,实践中一般是以主合同为准的,合同附件只是对主合同作出的说明。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附件不同于合同的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一般指在主合同中已经约定见附件,其实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附件一般可以用来解释主合同,附件要服从合同的
-
合同附件与合同附件不一致怎么办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4合同附件与合同不一致一般以合同为准,合同附件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已经约定见附件,其实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附件一般可以用来解释主合同,附件要服从主合同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
-
合同附件与合同不一致怎么办?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3合同附件与合同不一致一般以合同为准,合同附件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已经约定见附件,其实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附件一般可以用来解释主合同,附件要服从主合同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
-
合同附件与合同不一致怎么办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3合同附件与合同不一致一般以合同为准,合同附件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已经约定见附件,其实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附件一般可以用来解释主合同,附件要服从主合同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
-
合同中的附件与合同不一致怎么办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4合同附件与合同不一致一般以合同为准,合同附件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已经约定见附件,其实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附件一般可以用来解释主合同,附件要服从主合同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