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实现后的价款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9:10:53 111 人看过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八条规定,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一、如何行使质押权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权利证书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权利证书所代表的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权利证书兑现成价款,并就该价款优先受偿。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质权人行使质权应根据质物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方式,对于动产可采取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对于权利证书,可采取兑现、提货、拍卖、转让等方式。

质权人处理质物所得价款用来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质权人因行使质权而与出质人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提起诉讼的,质权人可以起诉出质人和出质债权的债务人,也可以单独起诉出质债权的债务人。显然,如果在质押时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质权人持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可以直接行使票据权利。如果以订立书面合同且交付票据的方式设立的质权,除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外,因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性证明其票据权利,所以,质权人行使票据权利时因背书不连续而存在法律障碍。此种情况下,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前,需要和出质人协商,由出质人将票据背书给质权人,质权人持票再向票据债务人请求兑付。如果出质人不配合,质权人需要提起诉讼,通过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持票人有权就质押的票据优先受偿的方式,证明是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行使票据权利。

二、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

(二)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优先受偿。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留置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可以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以担保自己的债务。但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权相关文章
  • 查封财产如何实现质权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第参与分配案件中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享有优先权、担保权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受偿后,按照各个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一、被保全的财产还能质押吗依据法律的规定,被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所以被法院保全的财产不能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
    2023-02-08
    414人看过
  • 质押权人如何实现质权?质权有哪些效力?
    一、质押权人实现质权的途径质权人实现质权,就质物的变价优先受清偿,其前提条件是债务履行期届满而质权人未受清偿。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为债权人设定质权。但质权不一定都能实现,如果债务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前或届满时清偿债务的,就不存在质权实现问题,只有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所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的,质权人才可以以质物来实现自己的质权。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就所得价款优先清偿自己的担保债权,这就是质权人优先受偿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针对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而言的。其他债权人主要是指没有担保的一股债权人。二、质权的法律效力(一)担保的债权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质押担保的范围进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二)对标的物的效力1、从物的效力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但是从物没有交付的,
    2023-06-01
    360人看过
  • 债权逝世后,如何实现欠款的收回?
    欠款人死亡,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1、债权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遗产中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死亡债务是否会消灭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无论债务人是失去民事行为能力还是死亡了,其应承担的债务都从其财产中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
    2023-07-03
    122人看过
  • 质押背书票据付款请求权如何实现
    质押背书到期后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背书人履行了债务,被背书人质权得到实现,被背书人将未到期的票据返还背书人,由背书人在票据到期前做成委托收款提示付款;二是背书人未履行债务,被背书人为实现其质权,行使票据权利,进行委托收款背书,要求票据付款人清偿票据金额。这里需要明确的是,若出质人提出异议并用相关证据证明主债权已消失时,质权人不得行使票据权利,票据付款人不得向质权人付款。若质权人取得的票款高于主债务,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出质人。也就是说,在票据实务中,办理质押背书票据委托收款的背书人可以是质押背书的背书人(出质人),也可以为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出质人)。对此,票据的付款人不得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提出抗辩。票据质押背书的形式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这表明票据作为文义证券,要严格以其记载发生效力。同其他质押形式相比,票据质押在票据记载形式上有其明确的要求,即必须进行
    2023-06-14
    374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质押权人如何实现质权
    一、民法典规定质押权人如何实现质权民法典规定质押权人实现质权,就质物的变价优先受清偿,其前提条件是债务履行期届满而质权人未受清偿。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为债权人设定质权。但质权不一定都能实现,如果债务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前或届满时清偿债务的,就不存在质权实现问题,只有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所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的,质权人才可以以质物来实现自己的质权。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就所得价款优先清偿自己的担保债权,这就是质权人优先受偿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针对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而言的。其他债权人主要是指没有担保的一股债权人。二、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质权人的权利包括:(1)质权人可以占有、留置质押物。(2)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留置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3)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4)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
    2023-05-06
    263人看过
  • 如何实现股权质权?股权质押流程解析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股权质权的实现,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其一、须质权有效存在。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质权人为银行的股权质押协议书最新通用版<p>甲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p><p>乙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p><p>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p><p>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______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
    2023-07-06
    189人看过
  • 如何实现财产保全后实现债权
    一、申请支付令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巧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巧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支付令的特点是,债权人只需向人民法院提出发布支付令的申请,无需起诉;人民法院对于申请支付令的案件,无需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同时,人民法院对申请支付令的案件只做形式审查,省去了通常诉讼中的审理前准备和开庭审理阶段,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约了大量时间。二、办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公证处对于追偿债款、物品
    2023-08-02
    315人看过
  • 如何实现资质的升级?
    1.准备好企业资质升级需要的各项材料,具体需要的材料可以去政府官网查找。2.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书面资料查验合格后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开具《一次性告知单》,补正后受理。3.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上报件在承诺期内上报市建委审批。4.上报件由市建委在本市建设委员会网站或省建设厅在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及通告。5.凭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领取人身份证在窗口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升级后可以去建设通查询一下资质更新情况。如何办理环保工程专项承包资质材料准备齐全后就可以通过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申报资质了。在准备材料之前,先要准备好有关方面的考察信息。如果能很顺利的收集整理材料,一切都准备齐全的话,至少需要五十至六十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
    2023-08-03
    255人看过
  • 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如何处理
    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后,原则上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权或者提存。质权存续期间,转让所得的价款在性质上仍归出质人所有,不得由质权人用于清偿债权。但由于应收账款已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根据质权的物上代位性规则,质权应及于出质人转让所得的价款。此时,双方协商一致时,出质人应当用所得到的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权。如果出质人或质权人有一方不同意提前清偿债权或者提前清偿存在的困难的,出质人应当依照我国有关提存的相关规定,向提存机关提存所得价款,以继续维持对债权的担保。一、工程款能否作为担保工程价款作为现有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承包人可以出质工程价款,为债权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
    2023-03-06
    217人看过
  • 何为物业服务的收费,如何实现物业管理收费质价相符
    一、何为物业服务的收费物业管理是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二、如何实现物业管理收费质价相符“物业管理收费质价相符”应该是物业管理活动主体之间订立和执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关键的一点就是如何充分利用合同制度来约束、调节、规范、保护当事人的权
    2023-05-08
    415人看过
  • 按照规定权利质押权如何实现
    质权人实现质权,就质物的变价优先受清偿,其前提条件是债务履行期届满而质权人未受清偿。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为债权人设定质权。但质权不一定都能实现,如果债务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前或届满时清偿债务的,就不存在质权实现问题,只有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所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的,质权人才可以以质物来实现自己的质权。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就所得价款优先清偿自己的担保债权,这就是质权人优先受偿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针对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而言的。其他债权人主要是指没有担保的一股债权人。一、质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一)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二)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
    2023-02-18
    280人看过
  • 如何实现质量控制
    影响到一个工程质量的因素大致包括:设计、设备材料的质量、施工这几个方面,以下就这几个方面逐一进行讨论。一、从设计方面进行质量控制设计是一个工程的基础,如果设计有缺陷或设计不完善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都会造成直接影响,所以如何完善设计、解决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是监理需要重点协调和解决的一个问题。我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大致有这几个步骤。首先,设计交底之前令施工单位详细审图,监理自身也要认真审图,然后把问题汇总,在设计交底时把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尽可能的找出来、解决掉。但是对子一些工程浩大、设计复杂、问题较多、时间仓促的工程,一次设计交底末必能够把问题全部解决掉,所以设计交底后还要令施工单位继续审图,直到把在施工之前能够找出的问题全部找出解决为止。其次,对于一些设计不完善的工程,要把这些问题提出来,写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工程造成的负面影响,督促甲方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完善设计,为施工铺平道
    2023-04-24
    154人看过
  • 如何分析质权的价值
    质押价值分析如下:股权质押的担保功能来源于股权价值,股权价值是股权质押担保功能的基础。股权担保功能的大小最终取决于股权价值的大小。股权价值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股利,二是公司剩余财产。因此,质押股权的价值取决于:(1)可以获得多少股息。这是由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决定的。股票类型,如优先股或普通股,也是主要影响因素之一;2)公司剩余财产可分享的金额。这又取决于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股票类型是股票质押的关键影响因素。在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澄清,即股东权益质押并不意味着股东投入公司的财产质押。如上所述,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使股东获得股权,公司获得被投资财产的所有权。股东对被投资财产没有直接控制权,股权不是被投资财产的代表权。(三)质押股权比例。股权比例是指股东的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股权比例越高,股东获得的股利和剩余财产越多,反之亦然。因此,质押规模与质押比例成正比。
    2023-05-02
    366人看过
  • 如何处理远程实现的老赖
    各地经济纠纷案件如何处理,一般由立案审理的法院进行,但在同一个城市,也有市法院指定的另一个法院进行审理。由于管辖权问题,非地方执行只有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一年前,报告当前和一年的财产状况。被执行人拒不报告或者谎报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或者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扣留、冻结、转移或者改变被执行人的财产价值。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或者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部分收入。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不按照执行通知
    2023-05-31
    12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质权
    词条

    质权是指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 更多>

    #质权
    相关咨询
    • 债权质押后如何实现债权质押时没有实际债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1
      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质押权人的保证权如何实现?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4
      质押权人质权实现的方式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效力如下: 一、对债权人: 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 2.债权人有权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3.债权人可以收取孳息。 二、对出质人,等等。
    • 应收账款质押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4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可以将质押的应收款拍卖、变卖价款或折价后优先受偿来实现自己的应收账款质押权。但是在实际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判决质权人直接要求次债务人(即出质人的债务人)向其支付应付给出质人的应付账款,而无需对应付账款进行拍卖或变卖。
    • 如何实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怎么实现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较为突出,且很多承包人即使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并且胜诉后,也会由于案涉工程存在太多债务而无法得到全部清偿,其实我国法律赋予了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那么如何实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怎么实现?
    • 股权质押后如何实现股权质权呢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08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股权质权的实现,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 其一、须质权有效存在。 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