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0:43:20 80 人看过

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3)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5)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6)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7)介绍贿赂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

(8)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一、受贿罪要从重处罚吗

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多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犯罪行为人具有索贿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二、受贿罪怎么才能处罚

犯受贿罪的,应当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处罚。其处罚标准为: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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