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凭证制度的定义与积极作用分别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7:12:26 125 人看过

一.提高结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法院系统有一系列的考核指标,结案率即是其中一项。因此,法院面临来自当事人和上级法院的双重巨大压力,使执行员陷于一些执行难度大的案件之中不能自拔,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其他案件的执行。发放债权凭证结案的方式可以避免法院积案过多,使法院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在可以较快执结的案件上,保护到更多当事人的债权,同时也使无法执结的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暂时趋于平稳状态,减少当事人的讼累。

二.确立再申请执行制度,保障当事人权利

现在已经把债权凭证更名为再申请凭证,即当事人在发现新情况可以继续执行时,凭债权凭证直接申请恢复执行。简化当事人重新申请执行的手续,提高执行效率,使当事人不必担心时效的限制,其权利始终处于有效状态,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三.督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债务

针对个别被执行人企图通过拖、赖等手段来达到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凭证制度可以使被执行的企图落空,面临着惶惶不可终日,随时可能被恢复执行并可能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境地,从而促使其早日履行债务,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凭证相关文章
  • 债权证明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中起着怎样的积极作用
    1、法院系统有一系列考核指标,结案率就是其中之一。因此,法院面临着当事人和上级法院的双重巨大压力,使执行人陷入一些疑难案件,严重影响其他案件的执行。签发债权证结案的方式,可以避免法院积案过多,使法院有限的司法资源用于能够迅速结案的案件,同时保护更多当事人的债权,使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暂时趋于稳定,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第二,建立再申请执行制度,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浙江法院系统现已将债权证更名为再申请证,即当事人发现新情况可以继续执行时,可以凭债权证直接申请恢复执行。简化当事人重新申请执行的程序,提高执行效率,使当事人不必担心时间的限制,其权利始终处于有效状态,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三是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债务。
    2023-05-08
    95人看过
  • 债权凭证有哪些特征,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有哪些本质区别
    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从上可以看出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极为相似,它的上述特征与执行中止的特征完全相同。但二者又有本质区别。主要区别如下:1、适用范围不同。执行中止适用范围广,任何性质案件只要出现应当中止情形,都适用执行中止,而债权凭证仅适用于金钱给付案件。如涉及人身权执行案件均不能发放债权凭证。2、发放期限不同。对执行中止只要出现应当中止的情形,在任何时间内均可中止执行,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而债权凭证原则上要在法定执行期限届满后发放,期限未满不能发放。3、结果不同。债权凭证发放后案件终结执
    2023-06-11
    358人看过
  • 信用凭证系统的积极作用是什么
    1、法院系统有一系列考核指标,结案率就是其中之一。因此,法院面临着当事人和上级法院的双重巨大压力,使执行人陷入一些疑难案件,严重影响其他案件的执行。签发债权证结案的方式,可以避免法院积案过多,使法院有限的司法资源用于能够迅速结案的案件,同时保护更多当事人的债权,使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暂时趋于稳定,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第二,建立再申请执行制度,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浙江法院系统现已将债权证更名为再申请证,即当事人发现新情况可以继续执行时,可以凭债权证直接申请恢复执行。简化当事人重新申请执行的程序,提高执行效率,使当事人不必担心时间的限制,其权利始终处于有效状态,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三是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债务。针对个别被执行人企图通过拖延、依赖等手段逃避债务的情况,债权证明制度可以使被执行人的尝试失败,面临无休止的恐慌局面,随时可能恢复,并采取强制措施,从而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债务,保护当事人
    2023-05-08
    242人看过
  • 债权证明制度将产生怎样的积极影响
    1、法院系统有一系列考核指标,结案率就是其中之一。因此,法院面临着当事人和上级法院的双重巨大压力,使执行人陷入一些疑难案件,严重影响其他案件的执行。签发债权证结案的方式,可以避免法院积案过多,使法院有限的司法资源用于能够迅速结案的案件,同时保护更多当事人的债权,使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暂时趋于稳定,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第二,建立再申请执行制度,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浙江法院系统现已将债权证更名为再申请证,即当事人发现新情况可以继续执行时,可以凭债权证直接申请恢复执行。简化当事人重新申请执行的程序,提高执行效率,使当事人不必担心时间的限制,其权利始终处于有效状态,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三是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债务。
    2023-05-08
    292人看过
  • 也议债权凭证制度评
    何谓债权凭证制度?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执行程序中,针对申请执行人未获实现的债权,执行法院在一定条件下,制作的以该未获实现的债权为标的的凭证,并按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该凭证送达给申请执行人且裁定终结执行的制度。债权凭证制度是地方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创立的,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目前各级法院在实践中也进行着积极探索,不少高级法院在其管辖区域已经普遍推行了这一制度。许多媒体称之为司法改革中的新事物,认为应当维护并促其发展。通常认为,债权凭证制度对债权人来说,可在尽可能广泛的范围内保护其合法权益,实现其债权利益最大化;对人民法院来是说,可减轻其沉重的执行负担,节约相对有限的执行资源,减少执行案件的积压;对社会来说,可以提高市场主体的交易风险意识,充分调动交易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以更为全面的促进我国的民事诉讼结构由超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的转变。但是,笔者认为,债权凭证制度的普遍推行性和现实中的有益性
    2023-04-23
    352人看过
  • 合同之债的定义与特点分别有哪些
    合同之债就是指合同双方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方履行了义务,但是另一方没有履行义务,或者履行的义务有瑕疵。导致对方的权利受损,从而形成债权债务的关系,由此称之为合同之债。1.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2.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3.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4.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民法典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可以排除民法典上之任意规范。一、单方允诺之债单方允诺是表意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相对方对其意思表示进行承诺,因而区别于合同关系。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仅有一方的意思表示
    2023-03-06
    73人看过
  • 严格执行债权凭证制度
    要坚持建立这项制度应遵循的原则,如关于“有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原则”,应当严格遵从。如对不具备发放债权凭证的执行案件,不能以发放债权凭证为由停止执行,推卸责任。在执行期限内,执行人员要按必要的职权主义主动调查,积极“穷尽”法定的执行措施,要严格债权凭证的发放条件。对债权人申请再执行,如果符合条件的,应当尽速再执行,而不能以别的什么理由拒绝债权人再执行的申请。一、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什么破产清算是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它与相关的民事执行制度相比,具有也下特征:1、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所以需要强制执行。而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已无清偿能力,不能对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故须以破产方式公平解决债务清偿问题。在民事执行中,强调债务人自动履行和债权人主动行使权利,而在破产程序中,因个别债权人的单独执行或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自动履行违背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原则,反为法律所禁止。
    2023-06-25
    132人看过
  • 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的作用与意义
    它的作用为,便于企业认证软件企业和享受政府对企业的各种扶持和优惠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确保软件著作权更具备法律效力,减少相关侵权纠纷,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作用有什么对于软件开发者来说,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虽然不是国家强制的政策,但是软件办理了登记,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在软件著作权发生争议时证明软件权利的最有力的证据。这不仅是在进行诉讼或在发生一般纠纷时,都能起到很好的证明作用。但如果没有进行登记,著作权人的权利就很难获得全面的保护。(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著作权人进行投资和交易的重要资本和财富。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就是知识的最后凭证。(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时还是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非常重要的砝码,有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一定程度上就能证明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而
    2023-07-16
    300人看过
  • “债权凭证”制度之冷思考
    据报道,浙江、北京等地的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试行着债权凭证制度,而且从今年1月开始,这项制度已在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全面推行。所谓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的债权数额,待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债权人可依该凭证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债权凭证制度在我国台湾省可以找到原型。从理论上看,债权凭证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证明债权存在。这是债权凭证的首要功能。第二,终结执行程序。由于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在已经启动或者即将启动的执行程序中,即使执行机构继续采取执行措施,债权人的债权也不可能实现或者不可能完全实现。于是,执行机构在发给债权人书面凭证的同时终结执行程序,防止国家权力资源的浪费。发给债权凭证并及时终结执行程序,体现了民事执行的高效原则。第三,中断执行时效。执
    2023-06-04
    96人看过
  • 债权凭证制度实施是如何的
    一、债权凭证制度的法律属性不明确,是制约其社会功能的发挥法律规定的执行根据只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仲裁决定书、具有强执行力的公正债权文书、非诉讼的行政决定书等几种形式,并没有债权凭证这种文书。界定他为一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不利于债权人自由转让债权。二、债权凭证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法院出具“法律白条”的认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很多群众都认为法院对执行案件中止执行是法院向当事人开具“法律白条”。现在各地法院逐渐以债权凭证代替执行中止,案件大量终结执行。法院系统内部逐步形成了债权凭证是解决“执行难”良方的意识。但现有的债权凭证制度由于规定持证人不得抵押、质押和作其他担保,不能作为有价证券流通使用,不得转让。这种债权只有在被执行人又可供执行的财产时通过在再次申请执行实现,从而封堵了其他形式实现债权的途径,使这种债权久久不能实现,从而同中止执行一样成为人民眼中的“法律白
    2023-04-27
    284人看过
  • 破产和解制度对债务人的积极意义是什么
    破产和解制度相对于破产清偿制度来说对于企业和债务人的消极影响更少,清偿制度会把破产当事人置于冲突的前提之下,强制性解决债务危机,不但加深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对立和冲突,也有损于债权人自身利益,增大了强制偿债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的负面效应。而破产和解制度对于债务人的保护与维持,同时也避免了债权人债务的贬损。破产和解制度对债务人的积极意义是什么积极意义:保护与维持传统破产制度是以债权人为中心的强制偿债制度,其共同点是片面强调债权利益,排斥或忽视债务人利益。把破产当事人置于冲突的前提之下,强制性解决债务危机,不但加深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对立和冲突,也有损于债权人自身利益,增大了强制偿债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的负面效应。首先,在破产清算之前,因制度的约束使债务人不能支配其财产,且债权人也无权经营破产财产。在漫长的破产过程中,财产的停滞必然造成其价值的降低和企业信誉、商标、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毁损
    2023-06-14
    424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有哪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民间借贷是什么意思?民间借贷为何会发展的如此迅速?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有哪些?与银行借贷相比,民间借贷有什么好处?一、民间借贷简介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二、民间借贷的作用经济在不断的发展,银行提供的信贷资金已经远远满足不了金融投资的需求。这时,民间借贷依靠它的简便、灵活、资源丰富的优势应运而生。金苏财富在近八年的发展历程中,对民间借贷有了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并在地面的连锁加盟店中,民间借贷加盟的第三方金融服务也是进行的如火如荼。民间借贷为何活跃于金融市场?民间借贷主要是出于金融投资人的个人意愿,借贷的双方人品信用等问题要清楚明了,这对于社会中的闲置资
    2023-06-17
    255人看过
  • 债权凭证的具体作用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凭证是人民法院根据原生效法律文书制作的,主要作用就是确定依法执行不能实现的债权权益和数额,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和公信力,实质上是对既往执行程序的总结,较为直观地体现了债务的强制履行情况。2、终结现行执行程序,在一定条件基础上作为新执行依据,启动新的执行程序。执行程序终结有执行依据的终结和个别程序终结之分。个别依据终结主要是指执行依据所载实体权利消灭的情形,执行程序终结并不意味着执行依据强制执行力的消灭,但申请人丧失了依原法律文书的再申请执行权。而债权凭证根据既判力、既执力的扩张而成为原实体权利的载体,成为新的执行依据。法院发放债权凭证,同时终结执行程序,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能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依据申请法院执行,启动新的执行程序,以实现其债权。3、中断执行时效,延长申请执行期限。实施债权凭证制度,将债权凭证的发放视为执行时效中断的情形,将债务人重具履
    2023-03-31
    335人看过
  • 累积记分制度有哪些规定
    一、累积记分制度有哪些规定(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1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2)机动车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末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末缴纳的,记分转人下一记分周期。(3)机动车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4)机动车
    2023-04-30
    39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它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更多>

    #债权凭证
    相关咨询
    • 个问题债权凭证的积极作用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2
      债权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依然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债权凭证制度,保留了当事人私法上的请求权,发放债权凭证,确立了执行程序中债权保留制度,可以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在执行终结后,仍受法律强制力保护的问题。
    • 债权凭证的积极作用到底都有啥?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债权凭证制度,保留了当事人私法上的请求权,发放债权凭证,确立了执行程序中债权保留制度,可以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在执行终结后,仍受法律强制力保护的问题。(2)这种制度只是本次执行程序终结,而非执行程序的彻底终结,这对《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的六种终结执行情形是一种创设性突破,当然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
    • 债权凭证有哪些类别,如何区分债权凭证与债权债务转移所依据的意思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债权凭证“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由于债权凭证是项新的规定,各地操作有所不同。根据浙江高院的规定,债权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
    • 债权凭证制度的价值取向具体的规定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05
      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制执行是当事人因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而向人民法院申请维护的司法救济手段,若因客观原因,经强制执行而“执行无果”或“执行不能”时,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径行裁定终结执行或中止执行。实际上,由于如前所述种种原因,按法定程序中止执行的案件很难恢复执行;而终结执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请求权则随之消失。无论是中止执行还是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都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债权实现的可能,而
    • 债权凭证制度中存在着哪些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30
      1、债权凭证没有改变人们“法律白条”的认识。 2、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 3、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诉讼成本。 4、债权凭证的实行,极容易导致执行人员滥用职权。《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