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租房权的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6:44:33 138 人看过

1、谁是出租权的主体出租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出租权的权利人,即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它包括两类:一类是普通主体,即享有真正著作权的人,包括原主体和继承主体;另一种是特殊主体,一般是指通信作品的相邻权利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租权主体是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发行权和出租权所谓发行权,是指为满足公众对作品的需求,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制品的权利。在著作权法修改前,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租赁作为一种发行方式。虽然表面上看,分配权和租赁权并不冲突,著作权法中的一个基本理论很难解释:“权利穷竭”即“分配权一次穷竭”

(2)所有权和租赁权当所有权和租赁权都属于著作权人或相邻权利人时,两者之间不会发生冲突。当两者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时,矛盾就不可避免了。著作权人出售自己的作品或者复制品,为自己的利益不愿出租自己的作品或者复制品的;事实上,如果著作权法赋予著作权人租赁权,等于允许著作权人租赁;从买家自身的角度来看,买家自然愿意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租用作品或其复制品是买家获取利润的主要途径。根据传统民法的所有权理论,著作权人当然有权拥有、使用、受益和处分标的物,在发行自己的音像作品或者软件时,著作权人可以同时制作两个版本。一个版本禁止出租,在作品中注明“版权,禁止出租”即可达到警示效果。另一个版本允许出租,并且在销售时还标明“本产品经权利人许可可以出租”,后者的价格明显高于前者

版权中的产权是什么

如何起诉侵犯版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1日 15: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相邻权相关文章
  • 著作权侵权主体是谁
    著作权侵权
    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行为的人。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具体说来,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对著作权的侵权。一、著作人身权是否可以转让与许可著作人身权不可以转让与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著作人身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前述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二、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
    2023-03-16
    364人看过
  • 享有专利权的主体是谁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专利权人是指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就是专利权。它主要表现为专利权人对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的独占权。这种独占的效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专利权人享有独占权。这种独占权的效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专利权人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发明创造,具体表现为专利权人的制造权、使用权、销售权、进口权等;另一方面,专利权人有权禁止其它任何人支配该专利,具体表现为专利权人的禁止权。此外,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还包括专利权限、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等。《专利权》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
    2023-02-21
    124人看过
  • 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谁?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当某一债权人已行使代位权后,其他债权人不得就同一权利再次行使代位权。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将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时候,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如果违反此项注意义务造成损失,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一、代位权行使会产生什么效果,代位权行使时应注意什么债权人的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代位权行使时应注意:1.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时效即将届满,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3.有抵押、质押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二、行使代位权的法律效果(1)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
    2023-02-04
    239人看过
  •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是谁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是可撤销合同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民法典中合同撤销需要什么手续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
    2023-02-22
    292人看过
  • 享有撤销权的主体是谁
    享有撤销权的主体是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一、附义务赠与合同如何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享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财产权利还未转移前享有的,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法定撤销权是存在以下情形享有的: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法定其他情形。二、可变更撤销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可变更撤销合同的构成要件是:1、合同类型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2、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三、撤销的时间: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2、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
    2023-03-31
    483人看过
  • 刑事追诉权的主体是谁
    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其中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专门机关和当事人是主要的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讼主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三大类:一是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刑罚执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二是直接影响诉讼进程并且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是协助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一、犯罪追诉时效期限如何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犯罪的追诉时效是依据法定最高刑确定的,例如最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已经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2023-03-29
    374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相邻权
    词条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更多>

    #相邻权
    相关咨询
    • 租赁房屋转租合同主体是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4
      租赁房屋转租合同的主体是承租人和第三人(次承租人)。房屋转租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者全部租赁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转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的,在房屋转租法律关系中,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仍分别称为出租人和承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三人称为次承租人。 【辟谣】 房屋转租合同必须有房东签字? 真相:不是 解析: 房屋转租合同不一定需要房东签字,
    • 军产房的租赁合同主体是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5
      1、你的房产属于特殊房产应该按照和军队的《租赁合同》的规定执行;2、你未经军队同意擅自出租,军队不知道,租客愿意承租,没有人管;3、如果军队同意你们转租或者明知你们擅自转租6个月内没有提出异议,视为军队同意你们转租,合同有效的。4、军队知道后不同意或者租客反悔,你和租客的合同是无效的,应该双方返还租金和房产,对造成的损失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进行司法鉴定认定损失价格要求赔偿。
    • 房屋租赁合同主体是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4
      租赁房屋转租合同的主体是承租人和第三人(次承租人)。房屋转租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者全部租赁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转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的,在房屋转租法律关系中,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仍分别称为出租人和承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三人称为次承租人。 【辟谣】 房屋转租合同必须有房东签字? 真相:不是 解析: 房屋转租合同不一定需要房东签字,
    • 转租合同的主体是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7
      租赁房屋转租合同的主体是承租人和第三人(次承租人)。房屋转租合同是指承租人将部分或全部租赁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转租合同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在房屋转租法律关系中,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仍分别称为出租人和承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三人称为次承租人。【辟谣】房屋转租合同必须由房东签字?真相:不是分析:房屋转租合同不一定需要房东签字,判断是否需要房东签字的依据主要是
    • 租房后物业费的承担主体是谁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3
      租房子物业费的承担主体,要看双方是如何约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