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8:45:04 330 人看过

2002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行政诉讼证据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之后的第二部关于诉讼证据问题的重要司法解释。在行政诉讼中,原告与被告相比,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该规定从举证、调取证据、质证和认证等各个方面都加强了对原告的保护力度,使原告在诉讼中可以与被告处于实质上的平等地位。

原告的举证责任,提供初步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其符合起诉条件;在起诉不作为的案件中,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原告或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原告因正当理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

可请专家出庭作证

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当事人可申请由专业人员出庭进行说明,法庭也可通知专业人员出庭说明;法庭在必要时可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对质。

七类证据法院认可

《行政诉讼法》规定7类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可作为定案的根据: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取证困难法院帮助

如果原告或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某些证据材料,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则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这些证据包括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特殊证据请求保全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对证据采取保全措施。规定指出,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证据的名称和地点、保全的内容和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等事项。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怀疑鉴定申请重来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则可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境外证据须经认证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我国领域外形式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以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提供的在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具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的证明手续。

出庭证人的作证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在行政诉讼中,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规定强调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法律保护。法院应当对证人、鉴定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予以保密。

不能作为行政诉讼使用的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规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

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3、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4、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5、在我国领域外或者在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

6、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复制品;

7、被当事人或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认真伪的证据材料;

8、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证言;

9、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行政机关必须举证应诉

在行政诉讼中,处于被告一方的行政机关对其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如果行政机关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则被视为被诉行为具体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规定,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中平衡论的适用
    任何一种法律体系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之上。有关行政法理论基础的观点,可归类为控权论、管理论和平衡论。一、平衡论的内涵在我国,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是平衡论。平衡论的基本含义是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中权利义务在总体上是平衡的。它主要由以下四方面组成:第一,就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的地位而言,平衡论认为双方的权利义务总体上应当是平衡的;第二,就平衡论所实现的目的而言,它是兼顾论,兼顾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之间的一致;第三,实现平衡的手段是对行政权设定相应的控制手段从而实现权利义务的总体平衡;第四,鉴于我们目前行政权的现状及本身的特点,平衡论的重心是实现对国家行政权的控制。二、平衡论在行政法中的体现平衡理论主张在行政机关与公民的法律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总体上应当是平衡的:一方面,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必须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权力,维护行政管理有效实施,达到行政目的;另一方面,
    2023-06-06
    245人看过
  • 简述我国行政许可设定的依据
    一、简述我国行政许可设定的依据1、依法定事项设定行政许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只能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事项设定行政许可,超越法定许可事项范围设定的行政许可无效;2、依法定权限设定行政许可。对于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行政许可设定机关必须遵守《立法法》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立法权限,以及《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设定权限的相关规定,无权或者越权设定的行政许可无效或者将被有权机关撤销。《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3、依法定程序设定行政许可。许可法定原则强调不仅实体上要合法,程序上也要合法。行政许可管理机关应该按照什么样的程序规制行政许可,行政相对人应按照什么程序取得行政许可等问题都需要有法定依据。设定主体违反法定程序设置许可,将被有权机关根据相应
    2023-06-06
    391人看过
  • 我国行政诉讼审查原则是怎样的
    了解了行政诉讼立法目的,我们可以很容易理解行政诉讼审查原则,因为审查原则的设立离不开对行政诉讼立法目的的贯彻落实。“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总是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使得诉讼法的每个重要原则和制度体现其价值选择,从而实现该法律的目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对人民法院的诉讼审查作了如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该条规定体现了行政诉讼审查原则的独特性,即对被告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予以审查。这里之所以用“是否合法”而不是“合法性”,让我们对该“是否合法”有更进一步解读的必要。(一)合法性是我国行政诉讼审查原则的首要内容勿庸置疑,合法性审查是我国行政诉讼法律条文意思的直接体现。合法性审查的涵义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对被诉具体行政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人民法院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事实审,二是法
    2023-04-21
    197人看过
  • 现行诉讼证据规则的运用
    1、明确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及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举证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在此原则下《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也列举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六种情形。现行证据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及范围。在规则实施之前,一个案件在当事人起诉后,调查取证使案件的审理时间很长。在证据规则运用后,大多数诉讼参与者均能充分理解举证责任对案件的重要性。人民法院也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以书面方式要求当事人在限期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的完全举证。各级人民法院根据《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均在立案时向当事人下达举证通知,该通知列举了举证要求、举证的期限、举证的责任、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对案件的举证问题均能一目了然,这也为及时处理案件提供了时间界限。另,《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当事人举证的责任,对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进行了明确的说
    2023-04-03
    97人看过
  • 论行政复议证据制度的完善——以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为视角
    「摘要」证据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制度,是诉讼营运之基石。近十年来,行政诉讼证据在我国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对于行政复议证据,如何进行质证、认定等问题法律均无规定,而且证据法学理论研究少有涉及,如何从理论和制度层面上来规范复议证据,以构建复议证据制度的最佳模式更具价值。「关键词」行政诉讼证据行政复议证据缺陷完善证据在法学界被视为诉讼的脊梁,是构筑诉讼大厦最为可靠的基石。本文所要讨论的行政复议证据是指在行政复议中可以用来证明行政案件事实的材料。本文讨论的前提是承认行政复议制度是一种司法化的制度,至少是一种准司法性行为。①《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复议的证据制度,是对原《行政复议条例》的重大创新,但是目前我国行政复议证据制度处于非常滞后的状态,仅有少数的几个条款散见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相关的法律规定中。由于行政复议法对复议过程中如何进行质证、确认证据等问题没有规定,作为“准法官”的复议办案人员在
    2023-06-13
    262人看过
  • 简述税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税务行政诉讼是国家审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诉讼活动一样,应遵循一些共有的诉讼原则,但税务行政也有自己特有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这是《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的一些原则,在税务行政诉讼中这一原则表现得尤为明显。税务行政相对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行为不停止执行。实行这一原则主要是考虑如果在税务行政诉讼期间,停止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一方面剥夺了税务机关的行政管理权利,在税务管理上形成一种暂时的“真空”或放任阶段;另一方面,即使退一步讲,如果这一税务行政行为在诉讼结束后被认为是违法的,可以返还已执行的税款,而不至于有不可弥补的损失。因为如果是像拆迁房屋的决定,一旦执行就会有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可以暂时停止执行。(二)不适用调解和反诉原则;调解原则是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原则,但不适
    2023-08-02
    410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无效分析的原则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应当认定证据无效的情况有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的证据;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符合证据种类的证据;伪造的证据;虚假的证人证言等。一、婚外情证据是否有期限婚外情证据没有期限。目前,法律婚外情证据没有期限,只要证据来源真实合法,就一直有效。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记录。证据必须核实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由什么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构成有: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
    2023-06-21
    304人看过
  •  我国行政处罚程序中证据规则的演变与创新
    该段内容讲述了在应用行政处罚程序证据规则时,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包括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以及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而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包括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和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应用行政处罚程序证据规则时,可以依据以下可直接认定的事实:(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4)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5)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2.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行 政 处 罚 程 序 证 据 规 则 的 基 本 原 则行政处罚程序证据规则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程序公正、效率并重,
    2023-09-14
    250人看过
  • 我国证据规则的立法选择
    实践证明,这样的证据制度对于限制法庭调查的证据范围几乎不起作用,并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许多问题。一方面,由于侦查阶段所获得的证据材料几乎毫无例外都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对审前活动不但不具有监督作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侦查阶段的活动。前者突出表现在,即使侦查机关审前活动违法,无论违法的性质是如何的严重,法庭都只能坐视不管;后者则突出表现在,由于侦查阶段形成的各种笔录可以代替本人出庭作证,检察院对证据的调查核实具有极大的局限,导致了法庭认定事实的准确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前活动而非法庭调查。另一方面,由于立法允许法庭调查的证据范围极其广泛,如果不予必要的限制,漫无边际的证据调查将会造成极大的诉讼不经济和低效率,而且,一些极具混淆视听的证据也可能因具备法定证据表现形式而进入调查程序,会造成不正确的影响,误导对案件事实的评价。面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司法实务部门
    2023-06-06
    60人看过
  • 浅谈我国行政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一、浅谈我国行政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在我国行政诉讼中,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是一项旨在确保诉讼公正与效率的重要程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该制度却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1.证据交换的时限虽然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由人民法院指定,但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却往往被忽视或规避。2.由于证据交换不是法定程序,人民法院不组织证据交换并不违法,这导致诉讼当事人往往无法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利,进而影响了诉讼的公正性和效率。二、证据交换时限问题证据交换的时限问题直接关系到诉讼的公正和效率。如果时限设置不当,可能会导致一方当事人无法及时披露或补充证据,进而损害其诉讼权益。三、方式与内容的规范除了时限问题外,证据交换的方式和内容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1.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并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记录,对有异议的证据进行分类记录并记载异议的理由。这一规定为证据交换的方式和内容提供了基
    2024-07-25
    14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书证提交的规则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2)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3)提供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4)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书证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法庭准许可以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2)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可以出示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
    2023-07-07
    6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证据质证的原则与实践
    质证是行政诉讼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可以帮助当事人揭示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效力,从而提高证据的可采性,为法官作出正确判决提供依据。在质证过程中,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辨认、质询、说明和解释,以确定证据效力。质证是指在行政法官的主持下,一方当事人在对方证人所做的盘问过程中,通过提出问题、询问、证人证言等方式,以达到证实或推翻对方主张的目的。行政诉讼质证,指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法官主持下,于证据交换或庭审中,对对方展示的证据进行辨认、质询、说明、解释以确定证据效力的活动。质证的价值,在于提高证据的可采性,寻找可定案证据,为认证作准备,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法官的内心确信。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质证的价值标题:网络直播平台版权问题研究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
    2023-11-02
    102人看过
  • 行政诉讼如何举证 解读行政诉讼证据规定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因异议而引发的诉讼。那么,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如何举证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帮助收集证据?哪些证据是不能采纳的非法证据?25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作出了具体的司法解释。规定共有80条,分为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要求、调取和保全证据、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证据的审核认定、附则等六部分,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针对行政诉讼证据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之后的第二部关于诉讼证据问题的重要司法解释。据介绍,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证据的规定比较原则,难以解决实践中复杂的证据问题;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在许多方面不能适用民事和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世贸组织的有关协定对我国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提出了明确的要
    2022-10-27
    259人看过
  • 试论述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
    一、试论述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试论述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限制加重原则。限制加重是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当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时候,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合并处罚。2.吸收原则。我国刑法第69条关于限制加重原则的规定,明确地将死刑、无期徒刑排除在外。但对于判决宣告中有数个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按照什么原则实行并罚并未作出明文规定。我国刑法学界一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吸收原则。3.并科原则。我国刑法第69条第2款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这表明,对于主刑和附加刑,我国刑法采用并科原则,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有附加适用与单独适用两种情形。二、数罪并罚的限制加重原则的方法是什么具体限制加重方法如下: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
    2023-05-22
    435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试述我国行政赔偿的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26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我国行政赔偿的范围如下: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六)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
    •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该如何解释?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9
      1、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规则是整个行政诉讼活动的核心。行政诉讼中的每一个程序都离不开证据。审判机关只有严格运用证据规则,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将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事实,才能做出公平的判决。2、在举证规则中,根据法律理论的划分,从举证的一般规则、特殊规则和经验规则三个方面进行讨论,从举证主体上说明举证主体在举证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则。一般规则概括为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规则适用于我国三大诉讼,但行政诉讼的
    • 证据规则行政诉讼使应不使用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5
      1、行政诉讼中当然会使用证据规则的,而且是行政诉讼专用的证据规则。2、证据规则是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证据法的集中表现。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共6章80条,于2002年6月4日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规定,与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虽然条款悬殊较大,但基本上立法精神是一致的
    • 试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16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监督原则。
    • 简述税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5
      税务行政诉讼是国家审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诉讼活动一样,应遵循一些共有的诉讼原则,但税务行政也有自己特有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这是《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的一些原则,在税务行政诉讼中这一原则表现得尤为明显。税务行政相对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行为不停止执行。实行这一原则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