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
执行法律关系纷繁复杂,执行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形在所难免,救济与侵害理应相伴相随。案外人异议之诉作为一种执行救济,是执行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确立执行异议程序,执行中有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时,案外人有权提起异议,但也存在很多不足。
首先,案外人的实体权利,由执行员进行审查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案外人就其实体权利与相对人进行辩论的权利,显然不利于案外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其次,驳回案外人异议的裁定不能上诉或复议,即使案外人对裁定不服,也没有后续的救济方法。
再次,中止执行仅是执行程序的延缓和阻却,有悖于权利保护的彻底性要求。
最后,因执行异议对原裁判提起再审,经再审认为原裁判并无不当并向法院提出书面说明的,应恢复执行。此时,案外人的权利实际上并没有获得保障。
一、执行异议的程序如何走
1、人民法院在接到案外人的执行异议后,应当在3日指定一名执行员对异议进行审查。案外人对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标的物提出执行异议或其他异议标的数额较大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2、对案外人提供的证据有疑问的,可召集有关单位或个人包括案件当事人进行辩认、质证。对辩认、质证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参加人签名或盖章。
3、案外人因客观情况不能直接举证的,执行员应当根据案外人提供的证据线索进行调查,也可根据案件需要自行调查举证。
4、主审人或合议庭应在接到异议后的七日内把执行异议审查清楚,并将审查情况和审查结果写出书面报告,附驳回执行异议或中止执行的裁定书草本报送院长审批。情况复杂,证据一时难以认定,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当局面申报院长审批。院长接到审查报告后,认为事实清楚的,应在前日内签发驳回执行异议或中止执行的裁定书。
5、认为案外人对执行上级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标的物提出的异议成立,需要裁定中止执行的,应分别进行处理。属本院一审判决、上级法院维持的,根据本院院长批准;属上级法院改判或指令、交办执行的,把会议庭意见写成书面报告,附提请准予裁定中止执行意见表一式二份,报送上级法院审批。上级法院应在收到报告后的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裁定中止执行的决定,并把意见表一份送回执行法院。执行法院收到上级法院准予裁定中止执行的意见后,应立即以本院名义制作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异议人及有关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
6、对于事实清楚的简单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口头裁定,由书记员记入笔录。
7、案外人对人民法院执行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按法定程序报告院长裁定中止执行,然后把执行异议交由法律文书发布机关审查。
8、认为异议成立,依法需由执行法院再审的,由院长在决定中止执行的一个月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依法需由上级法院再审的,由审委会讨论后,把需要再审的意见报上级法院处理。上级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执行提请再审意见书后的一个月后,把处理结果(决定是否再审)复函执行法院。
9、异议人不取执行法院驳回异议的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暂缓执行。执行法院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书的5日内,连同执行卷宗一起送至上级法院。上级法院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书的一个月内作出维持或撤销执行法院裁定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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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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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执行异议之诉?法律上怎么解决?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03执行异议之诉包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不许对该标的实施执行之诉讼。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申请执行人对法院中止对特定标的执行的裁定不服,认为案外人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继续对该执行标的进行执行的诉讼。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应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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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之诉能否中止执行?这是怎么规定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07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 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执行异议。 第三,执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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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具体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51、当事人不同。前者可由债权人、债务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由债务人或案外第三人提出。 2、管辖法院不同。前者由执行法院专属管辖;后者由民事法院即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 3、异议目的不同。前者是对执行程序不服,以撤销或更正执行行为为目的;后者以排除强制执行为目的。 4、异议原因不同。前者在于对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方法不服、执行程序违法等事由;后者在于有消灭或妨碍债权人请求的事由或就特定标的物有足以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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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判决的时候,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301、保障案外人的实体权利,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原《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虽然确立执行异议程序,执行中有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时,案外人有权提起异议,但也存在很多不足。 首先,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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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行异议之诉分清执行程序如何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21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是:时间上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经过执行异议审查的前置程序。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必须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