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被法院审理后的拆迁纠纷能否上诉?
已经被法院审理后的拆迁纠纷可以上诉。
1、行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也可以上诉。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二、拆迁补偿纠纷是民事纠纷吗?
1、拆迁补偿纠纷是民事纠纷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纠纷与民事纠纷中的合同纠纷具有相同的属性,属于民事诉讼。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拆迁人协商达成的协议,不是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只能采取一种行动予以执行。决定协议合法性或取消协议的不是行政程序。当事人一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履行本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流行的,这里指的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两个民事平等主体的区别普通的。将其理解为特定情况下的民事诉讼。
2、拆迁纠纷提起民事诉讼之后,需要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请求。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拆迁纠纷若是虽然已经被法院判决,但是拆迁纠纷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那么可以上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想要上诉,必须是在限度的期限范围内,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若是超过既定的期限没有上诉,那么将会丧失上诉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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