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罪可以判刑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5:34:16 481 人看过

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

一、初次容留罪怎么判

初次犯容留卖淫罪的,如果犯罪分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犯罪情节轻伤或者有悔罪表现的,可以判处缓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主体是在嫖客与卖淫者之间进行引诱、容留、牵线搭桥的第三人,如果是卖淫者或嫖客以各种手段自己招徕他人嫖客或者卖淫,或者卖淫者互相之间互有介绍或容留的情况,则不构成本罪。

二、介绍卖渎罪初犯怎样判

犯罪分子为嫖客和卖淫人员促成卖淫嫖娼事实的牵线搭桥的行为,为卖淫行为的滋生提供了便利,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构成介绍卖淫罪,将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初犯不属于法定的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情形,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案情依法作出判决。

三、本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至于行为人的引诱行为是以言语、文字、举动、图画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与本罪的成立无关,引诱者允诺的内容有无实现,由谁实现,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提供场所,是指行为人安排专供他人卖淫的处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为人的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借得的亲朋好友的住居以及其他地点和处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场所,不只仅仅限于房屋,其他诸如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亦可作为提供的场所。这里的提供其他便利,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需要的物品、用具及其他一些条件,如为他人卖淫把风望哨等。至于行为人的容留行为是主动实施,还是应卖淫者或嫖客之请实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的时限长短,有无获利,也非所问。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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