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明正身笔录(执行死刑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0:25:40 324 人看过

案由:

死刑罪犯姓名:

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

书记员:

临场监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核对死刑罪犯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住址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核对犯罪事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问:你有没有遗言和信札,还有什么话要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样式的说明

一、本样式供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或者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在执行死刑前,对死刑罪犯验明正身时使用。

二、本笔录结尾处,由指挥执行的审判员或者代理审判员、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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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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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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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录
    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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