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认定的必要要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09:23:03 306 人看过

1、主体为医务人员,非医务人员“行医”侵害患者生命健康利益的,根据具体情节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

2、所侵犯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和医务工作管理秩序。

3、客观表现为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里要注意的是法条中的两个“严重”,首先是医务人员必须是严重不负责任,而一般意义上的不负责任或者是由于技术水平所限而发生的问题不能作为定罪依据;另外,必须给患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比如伤残或死亡,且造成严重后果必须是因为医生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所引起的,如果医生确实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但是患者的死亡原因却主要是由于其病情凶险性、严重性所造成的,则不满足构成本罪的要件。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是有严格限制的:犯罪主体是有医生执业资格的正规医务人员;主观上必须是严重不负责任。医疗事故罪属于过失犯罪。

如何认定属于严重不负责任

包括以下情形:

(一)擅离职守的;

同行们值夜班、节假日值班、二线值班、三线值班脱岗的后果很严重啊!一旦发生患者死亡、致残等严重医疗事故,脱岗是第一条罪状。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不管医院有没有能力,先进行抢救,输液、吸氧等基本救治是必须的,同时立即请上级大夫或医院协助。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治疗的;

这个在国内太泛滥了,众多细胞免疫治疗都是未经允许的吧,一告一个准。各位同行进行临床试验要与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绝对不要违规,否则等待你的就是牢狱之灾。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这条估计不少大夫听了也哆嗦一下,患者从国外带回的新药你敢用吗?未经批准的药品、器械你敢用吗?一定先看看有没有药监局批准。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国内诊疗技术规范、常规本来就执行的不严格,随着患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医生们还是要严格按照指南、规范、常规进行诊疗。过度治疗、不规范治疗都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实践中医疗事故罪之所以用得不多,一是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较难划分,医疗行业技术性很强,医疗风险不可能百分之百避免。但风险是否属于可允许范围一直是争议焦点。风险超过一定度就可能构成侵权、违法甚至犯罪。

二是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医疗事故罪主要指责任事故,其认定标准严格。大部分医疗事故是因技术失误导致的,医务人员因主观过失造成的很少,大多不会构成犯罪。

医疗行业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不应靠刑法的严重处罚去规制,否则对于医疗行业会造成较大压力,应靠如民法典和医疗事故责任法等去完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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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6日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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