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界限在哪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19:32:54 442 人看过

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行为方式以及所指向的客体上。寻衅滋事罪,通常是指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所指向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而故意伤害罪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其所指向的客体是人的身体健康。另外二者的处罚也不同,寻衅滋事最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罪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那个严重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都会受到《刑法》的处罚,但是相比于寻衅滋事罪来说,故意伤害罪在量刑上面是更重一些的。按照《刑法》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有三个不同的量刑幅度,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但若是犯寻衅滋事罪的话,量刑幅度只有一个,最高只能对行为人判处5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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